,自然启发之理。此却是圣人事。
  三王四事,皆于平常处看。惟孟子识圣人,故敢指日用平常处言之。杨子不识圣人,乃曰「聪明渊懿,冠乎群伦」,把大言语来包罗。
  祖望谨案:此乃水心讥《中庸》「祖述」「宪章」一条所本。
  所主非人,终身陷于其党,谷永是也。然亦自有转移之理,故陈莹中说:「使王氏之门有负恩之士,则汉不至于亡。」莹中亦尝因蔡卞所荐入朝,却深排之,岂有终不可改者哉!虽然,有了翁之志则可。要之,进身不可不谨。
  学者志不立,一经患难,愈见消沮。所以先要立志。
  今人说好事不可放过,固是。然必待好事然后做,不知「鸡鸣而起,孳孳为善」是甚事。自朝至暮,必有所用。
  小人中庸,不必加「反」字。小人自认无忌惮为中庸。
  孟子不与申、韩辩而与杨、墨辩,盖深明乎疑似之际。(以上《孟子说》。)
  人不为技能所使者难。吴起以此杀妻。
  义理之上,不可增减分毫。
  自古文武只一道。尧、舜、三代之时,公卿大夫在内则理政事,在外则掌征伐。孔子之时,此理尚明,冉有用矛,有若劫舍,孔子亦自当夹谷之会。西汉犹知此理,大臣韩安国之徒亦出守边。东汉流品始分,刘巴轻张飞矣。
  柳仲涂记其皇考尝呼诸妇列堂下,言兄弟本是同生,只缘异姓妇人入门,教坏丈夫,诸妇莫不战栗。其意固是。然孝友非男子独有,妇人独无。使男子之性坚定,妇人自当感化,岂有反为转移之理。(以上《史说》。)
  《国语》释《诗》「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温恭朝夕,执事有恪」,此是古圣相传,非一人之私言。如孔子告颜渊、仲弓,亦非孔子自说,《左氏》云:「志有之:克己复礼,仁也。」又云:「出门如宾,承事如祭,仁之则也。」曰「志」曰「则」,皆是古人相传。乃知三代下,此气脉不曾断。
  王湛年三十,宗族皆以为痴。王述年三十,人或谓之痴。盖其质厚韬晦。为学须质厚。
  君臣之间,不是不可说话。此皆士大夫爱身太重,量主太浅。
  杀数百万生灵,亡数百年社稷,皆生于士大夫患失。
  杨炎并租、庸、调为二税,此外不许诛求一钱,他却不知保不得后来。大凡治财,最不可坏旧法,不可并省名目。
  「不愧屋漏」,凡口然而心不然,念虑间有萌动皆是。
  辞受之际,辞不必与人商量,若受却宜商量。
  人二三十年读圣人书,一旦遇事,便与里巷人无异。或有一听老成人之语,便能终身服膺。岂老成人之言过于《六经》哉!只缘读书不作有用看故也。
  (梓材谨案:此下有一条移入《南轩学案》。)
  为学须是一鼓作气,间断便非学,所谓「再而衰」也。
  用工夫人,纔做便觉得不是。觉得不是,便是良心。
  处两不足之间,凡应和语,须对两人皆可说。
  听人语不中节者,择其略可应一语,推说应之。
  权职便当以正官自处,但不可妄有支用。
  处家固不可不正且肃,然不可不放一分。(以上《杂说》。)
  东莱遗集(补。)
  平时徒恃资质,工夫悠悠,殊不精切,于要的处或卤莽领略,于凝滞处或遮护覆藏,为学不进,咎实由此。大概以收敛操存、公平体察为主。
  观史先自《书》始,然后次及《左氏》、《通鉴》,欲其体统源流相接。国朝典故,亦先考治体本末,及前辈出处大致。于《大畜》之所谓畜德,明道之所谓丧志,毫厘之间,不敢不致察也。但恐择善未精,非特自误,亦复误人。
  我方闲居,既非其同寮,又非其掾属,义有所止。《易传》《随》「孚于嘉」义,最宜潜玩。盖恐为其乐善美意所移,易得侵过耳。又宾主资廪皆明快,则欠相济之义,尤易得侵过也。
  俭德,盖凡事敛藏不放开之谓。
  从前病痛,良以嗜欲粗薄,故却欠克治经历之功;思虑稍少,故却欠操存澄定之力。积蓄未厚而发用太遽,涵泳不足而谈说有余。
  始欲和合彼此,而是非卒以不明;始欲容养将护,而其害反致滋长。屑屑小补,迄无大益。
  著书与讲说不同,止当就本文发明,使其玩索。引申太尽,则味薄而观者不甚得力。若与学者讲说,详为指示可也。(以上《与张荆州》。)
  所以喋喋烦渎,正欲明辩审问,惧有一发之差。初非世俗立彼我、校胜负者。
  大凡人之为学,最当于矫揉气质上做工夫。如懦者当强,急者当缓,视其偏而用力。以吾丈英伟明峻之资,恐当以颜子工夫为样辙,回禽纵低昂之用,为持养敛藏之功,斯文之幸也!
  近时论议,非颓惰即孟浪,名实先后具举不偏者,殆难乎其人。此有识者所深忧。
  供职已月余,风俗安常习故之久,龃龉颇多。此皆诚意未孚之咎。惟日省所未至,不敢诿其责于人。
  邪说诐行,辞而辟之,诚今日任此道者之责。窃尝谓异端之不息,由正学之不明,此盛彼衰,互相消长。莫若尽力于此,此道光明盛大,则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