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守备一、千总一、把总二、外委三、额外一、右军守备一、千总一、把总三、外委四、号令手四、马步战守兵丁六百四十七人。

  水师营:副将一、都司一、千总一、把总一、外委二、水师兵一百九十二人。

  帅船二只、小龙艚七只,出哨巡海;今改用轮船。

  大武垄汛:千总一、汛兵四十四。

  大穆降汛:外委一、汛兵二十八。

  旧社汛:外委一、汛兵二十四。

  加留湾汛:千总一、汛兵二十八。

  本冈汛:千总一、汛兵四十四。

  左军府汛:把总一、汛兵四十。

  右军府汛:把总一、汛兵四十。

  安平镇汛:千总一、汛兵四十。

  鹿耳门汛:都司一、汛兵四十。

  大港汛:把总一、汛兵四十。

  武口事务所:归汛防管,任稽查匪船事件。

  陆军捕缉总任人员:安平县、中营中军、城守官。

  陆军捕缉分任人员:捕厅官、巡检官、保甲委员、左军官、右军官、汛防官。

  水师捕缉人员:主任安平水师官、分任安平汛防官。

  稽查出入船只人员:文口委员、武口委员。

  捕缉出勤员(俗曰任差遣之责):皂役、快役、局勇、汛兵、营兵。

  捕缉稽查禀报员役(有勤办之责):总签省、签首、总理、地保、乡长、庄耆、更夫。

  捕缉协办人役:街境壮丁、庄堡壮丁。

  捕缉办法

  窃盗案,归县令派快役协地保查拏。

  明火劫戮案,由民人及地保禀报归县令派役、城守营派兵会同严拿。城厢以外之庄堡,如遇攻劫案,归该地方汛防弁兵协总理、乡长查拏。

  竖旗谋反案,由该处总理、乡长禀报,归县令及城守禀明镇道移营文武会拏,一面详请督抚奏办(文有承办、接办之分,武有专汛、兼辖、统辖之分)。

  冬防案,设保甲巡查,逐夜盘诘奸宄,途遇贼匪,严拏送县。如遇攻劫等盗,立即会同县令及城守追拏。逢冬之时,盗贼甚多,所以街市民人设有联境规例、庄堡民人设有联庄规约,途置栅门,夜深销闭,公设巡丁守更;如遇抢案,鸣锣警众,市街壮丁协同官府捉拿、庄堡壮丁协同汛弁兵丁协拿。

  六段保甲警备

  城市内外分六段,保甲巡夜查拏盗贼,由道标勇营拨出营勇六十名,分派各局差遣,保甲委员统率分带,每值防冬时,九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日止,计四个月,当差每夜二更后起天亮止,互相循环稽查。

  委员各一人,月金各二十圆(由县署支给)。

  局勇各十人,月金各五圆(由道标本营支给)。

  局勇点心费每人每夜四十文(由盐局支给)。

  纸札油火费每月十二圆(由县署防冬生息项下支销)。

  各段总签首及市街各签首壮丁警备

  每年逢冬防时,县令札谕各段总签首以防冬事,每段给防冬费十二圆,为联约各街、各签首宴会例费。各街、各签会同各街各户市民商议捐出壮丁每街或十名、八名,集齐轮流,在本段内稽查(壮丁夜费每名每夜一百文),由铺户自给。另雇更夫,在街夜守,击柝相闻,以巡手(?)盗。每月每名三圆,逐户摊给,实为守望相助之意(刀鎗棍,由民自买;铳器弹子,由官衙给)。

  庄堡壮丁警备

  庄堡每逢冬防,庄耆、富户齐到公庙会议,重申联庄条约,派出壮丁或百名或数十名,以备护救拏匪之用。铳械弹子,由官给领,或自置俱可。凡有盗匪攻劫,各庄鸣锣警报,互相捕缉。如有不出围拏者,被人查知,庄耆公同议罚。

  路站警备

  冬防时届,近城南、北、中三路,归城守营派兵顾路,或十名、八名,五里设一站,以防截途抢劫。近庄堡之公路,归庄耆分派壮丁出庄顾守,循途相接,以防贼匪劫害途人等事。

  文口警备法

  文口系归县令派员稽查。凡内地商船于安平港入口,由文口报明县署,请验牌照。出口之时,换照纳金,方得出港(满载船,船上挂红旗为号)。巡丁到船丈量担位,报明合符,然后委员照担位收金,给发县照(每百担位收金五圆三分八厘)。年计收五千余圆。如有船只未经换照纳金私自出港者,系是私漏抗违,一经查出,该船及货物一概充公。

  委员一人月金十圆,司事一人月金四圆,巡丁四人月金各四圆,纸札、油火费金十二圆。

  武口警备法

  武口归水师营派弁及兵查验舟只出入,严拏贼船混入及犯法私漏等情;果系民船,征收费金。每只船应征收验费二圆,计收二千余圆,归汛弁汇缴武营。如有民船出入港口不请验者,一经查出,该民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