俸薪,教授年给银四十五两,训导年给银四十两(查府志云:旧教授、训导同食一俸,乾隆元年定各员照品级与全俸)。又,康熙四十九年,巡道陈璸置学田三处,除完正供外,年实收粟八百四十九石。乾隆三年,定每年拨给台湾县学粟八十石余,府学尚收实粟七百六十九石,均教授、训导分用。又,岁科两试,文武童生入学者,例须填写结册,致送贽仪及随封印油等费,多少不等。岁试之年,闽、粤文武童生取进府学者六十余名,填结礼仪,均有七、八千元;两堂对分,每人应得三、四千元(教授曰正堂,训导曰左堂)。科试之年,闽、粤文童进府学者四十余名,填结礼仪。约五、六千元;每人应得二、三千元。加二之随封,则正、左堂均有份,分与书斗者惟加一。印油费教授有之,训导无此款目也。凡学中进款,以此为大宗。又,遇有廪生缺出,本学生员蒙学政考取本年一等、例应补廪者,亦须填结,致送贽仪。凡新进补廪,贽仪多少,视家资之贫富。又,本学廪生膳银,亦归请领。领出之时,教授、训导两人对分,未尝给发。旧额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岁试取进文武童生各二十名,科试取进文童生二十名。乾隆五年,奏准粤籍文武童生全台取进八名,附入府学。嘉庆十二年,奏准闽籍岁、科取进童生各加一名。又奏准粤籍加设廪生八名、增生八名,仍附于府学。咸丰六年,奏准闽籍岁、科取进文童各加九名,粤籍各加一名。于是,府学闽籍廪生、增生各三十名,新进文生科、岁两试亦各九名。至岁试武童生之取进者,闽籍仍旧二十名,粤籍仍旧八名焉。光绪八年,添设台北府学。台湾府学闽籍额进三十名,拨去三名,剩二十七名。粤籍额进九名,拨去二名,剩七名。廪、增亦一例抽拨减少焉。光绪十四年,改旧之台湾府学为台南府学,裁去训导一缺,仅存教授。新设台湾府学,于彰化地方,由台南府学拨去闽籍额进七名、粤籍额进二名,计台南府学额进文童生存二十名、粤籍五名;廪、增一例。澎湖岁试,额进文童生二名,武童生一名,科试额进文童生一名照旧附焉。若闽籍武生仍旧二十名,粤籍武生亦改剩五名。凡旧时各进款,均两堂对分,自训导缺裁后,概归教授收用。虽入学、补廪、填结礼仪不能照旧两堂致送,亦须四份之三,方肯许充。

  计现额闽籍廪生二十名,与旧志同,每名连闰廪粮银二两八钱九分三厘零,共给银五十七两八钱六分六厘六毫。膳夫二名,每名工食连闰银六两六钱六分六厘零,共给银一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零。斋夫二名,工食银一十三两四钱。门斗三名,一十八两六钱。均归安平县就近支给(参录府县旧志)。又设有书办二名,经承学中一切公务。

  ●警察事务

  捕缉官名

  安平县、捕厅、巡检、保甲委员、文口委员、皂役、快役、局勇、地保、总理、乡长、总签首、签首、壮丁、更夫、庄耆、中营中军、城守、左军、右军、水师、营勇、汛官、汛兵、武口汛弁。

  衙门名称及地方

  县衙门(镇北坊)、捕厅衙(镇北坊)、大武垄巡检衙(湾襄街)、中段保甲局(天公坛内)、东段保甲局(大人庙内)、西段保甲局(开仙宫内)、南段保甲局(马兵营)、北段保甲局(县城隍)、城外保甲局(看西街)。

  以上文衙门。

  中营中军衙(天池底)、城守衙(市仔头)、大武垄汛(噍吧哖庄)、大穆降(本里)、旧社汛(新市庄)、加留湾汛(湾里街)、木陶汛(蕃薯藔)、左军府汛(大西城脚左及四城门)、右军府汛(小西城脚及右四城门)、水师衙(安平)、安平镇汛(安平市仔街)、鹿耳门汛(安平)、大港汛(安平)。

  各衙门制度(附考)

  县衙门:县令一、刑名幕友各一、门政司事一、堂事司事一、直堂司事一、招房司事一、刑房供承一、皂役六、皂总一、快役六、快总一、总签首八、签首二百、地保八、总理三十八、乡长三十八、民壮四十、禁卒八。如遇地方有事,各街各派壮丁或十名八名、更夫一名、总签及各签率带巡夜,城内外约有四百余人。

  捕厅衙:典吏一、门子一、皂隶四、民壮八、马夫一。

  巡检衙:巡检一、门子一、皂隶四、民壮八、马夫一。

  中段保甲局:委员一、局勇十、跟丁一。

  东段保甲局:委员一、局勇十、跟丁一。

  西段保甲局:委员一、局勇十、跟丁一。

  南段保甲局:委员一、局勇十、跟丁一。

  北段保甲局:委员一、局勇十、跟丁一。

  城外保甲局:委员一、局勇十、跟丁一。

  计六段,局勇归道标营拨用,而粮饷归本营支销。

  文口办事所:委员一、司事一、巡丁四。

  镇标中营中军营:游击一、守备一、千总一、把总二、外委四、额外八、号令手十二、马步战守兵丁四百六十四人。

  城守营(左、右军附):参将一、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