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私漏同罪。

  汛官一人、汛兵四人、稿司一人,月金归水师营支销。

  捕缉经费安平县月金十三圆由俸廉支销捕厅同同上皂役同由赏格金支销快役同同上总签首同同上签首同同上庄耆同同上总理同同上乡长同同上地保同同上

  中营中军同由本营支销城守同同上左军同同上右军同同上水师同同上汛官同同上营勇同同上汛兵同同上武口委员同同上巡兵同同上文口委员每人十圆,年百二十圆由县署支给司事每人四圆,年四十八圆同上巡丁四人每月十六圆,年百九十二圆同上文口事务所费每月十二圆;年百四十四圆

  冬防入款七百圆光绪十八年,台南府唐赞衮、安平县俞鸿,同请巡怃批准,由府抄封款内以五千圆生息接济。

  冬防出款保甲委员六人百二十圆,四个月计四百八十圆由县署支给保甲局费六所七十二圆,四个月计二百八十八圆同上保甲局勇六十人无每月粮饷由道标营支领局勇点心六十人七十二圆,四个月计二百八十八圆每夜每人四十文,由盐局支领市街联境费四个月九十二圆由县署给发庄保联庄费无由民人自理市街庄保壮丁费约四千三百人,每名三圆,计四万四千圆由民人自理更夫约二百人,每名三圆,计二千四百圆由民人自理

  ●通商局(原缺题)

  通商局开创年纪

  道光末年,清廷始行外国通商之例。同治九年,台南道台衙门设通商总局,安平、旗后、基隆、沪尾各设分局。光绪十三年,又于藩司衙增设一通商总局,归藩司主政;台南归道台主政。而基隆、沪尾归藩司管,安平、旗后归台南道管;概归台湾巡抚总管。

  局中役员

  提调官二、委员四、翻译官二、稿案书二、清书二、局勇四、分局委四、分局勇八。

  役员薪水

  提调贴夫价月四十两,分局委员四十两,翻译官四十两,稿书十二圆,清书八圆,局勇每人四圆,差遣委员三十圆,纸笔茶炭十圆。

  局中办理事务

  一、疆外交涉事宜。

  一、外国租界事宜。

  一、洋行通商事宜。

  一、保护外国人游历及文书事件。

  一、教堂交涉事宜。

  一、照会往来文函事件。

  一、各国领事拜会事宜。

  一、中外民人互讼事件。

  ●调查四番社一切俗尚情形详底

  四社番称指

  一、四社番,即现在之平埔番。何曰平埔番?因当时四社地属平埔,近处村庄土民则将该归化生番指称为平埔番。此平埔番之说,职是故耳。

  四社番沿革

  一、四社番沿革,据称有台湾即有此番。考其世系,有指是金人为元兵所迫漂洋至此,与土番妇结缡传育而来;有指是明末时荷兰占据台湾所带来台之兵卒分住内山各处,及郑成功得台岛、驱荷兰,凡居近内山之兵卒未能偕回本国流落内山,与土番妇生育相传而来,因被成功驱迫,徙匿高山,同生番居处;至清朝得地后,始出归化者。究之,此二说未知孰是?

  四社番化熟缘由

  一、四社番化熟,系乾隆五十一年;当时原居于顶四社,与生番为伍。因是年台地林爽文作乱,清政府广招内山生番出与御侮攻贼有功,蒙闽浙总督福康安奏明皇帝,着其送引见。其时有大武垄里、萧里社民人张三爷(称三爷者,因忘其名也),是该处绅富,与近山各社生番素有往来,为所信服,出为向导,引率四社酋长十人,乘舟至福州总督府谒见。福中堂饬派营弁护送晋京引见。蒙皇帝嘉奖其功,恩赐龙袍十领,旨令归化薙发。回台后,逐相率其顶四社居住之番,一尽出山,薙发化熟,集居于四社山杉林各庄。然山杉林一带之地,本亦土番所居,未肯归顺;至顶四社生番尽出就抚,与之易地居处,因名之曰四社番。彼原住此四社之土番,则概迁至顶四社,迄今尚末归化。此即四社番化熟缘由。查其清皇帝所赐龙袍有无遗迹,据云前数年间甲仙埔番民林参之子孙林照、林猫家中,尚有一领,闻今亦已毁坏无遗。其余早经毁灭。

  四社番风俗人情

  一、四社番风俗,原与生番无殊;不知年月,无有姓氏。至清乾隆间招抚归化,其时政府委用官员系潘、金、刘三姓之官,入山招抚,凡在其时就抚之各社生番出山化熟者,如是潘官所招,一概随同姓潘;金官所抚,一尽姓金;刘官所抚,一尽姓刘。此生番当时化熟之初,只有潘、金、刘之姓而已。当未就抚之际,所有习俗,类若生番,不过自别亲疏,互相嫁娶。迨归化后,彼此各有姓氏,理应不能再混嫁娶,宜分同姓不婚,何彼四社番,竟有同姓结婚之处?因被之姓系从招抚人之姓以为姓,并非原本之姓,是以徒别是否亲派血脉,如系亲派血脉相延,则无婚娶。其系疏远非亲,一味互相婚配,不以同姓不婚规避。然从中更有一说:在四社番化熟之初,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