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置天下於大安者四十二年,功德於人,可谓极矣。今庙之始,遂抑而不得配上帝之享,甚非所以宣章陛下为後严父之大孝。”司马光等奏曰:“臣等窃以孝子之心,谁不欲尊其父者?圣人制礼,以为之极,不敢逾也。故祖已训高宗曰:‘祀无丰於昵。’孔子与孟懿子论孝,亦曰:‘祭之以礼。’祭则事亲者不以数祭为孝者,贵於得礼而已。前汉以高祖配天,後汉以光武配明堂,以是观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启土,及造有区夏者,皆无配天之文。故虽周之成、康,汉之文、景、明、章,其德业非不美也,然而子孙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孝经》曰:‘严父莫大於配天,则周公其人也。’孔子以周公有圣人之德,成太平之业,制礼作乐,而文王其父也,故引之以证‘圣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之问而已,非谓凡有天下者,皆当以父配天,然後为孝也。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五帝,此乃误识《孝经》之意,而违先王之礼,不可以为法也。景二年,仁宗诏礼院官稽案礼典,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以太祖为帝者之祖,比周之后稷,太宗、真宗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则祀真宗於明堂以配五帝,亦未失古礼。今仁宗虽丰功美德,洽於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议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明堂,恐於祭法不合。必若此行之,不独乖违典礼,恐亦非仁宗意也。臣等窃谓宜遵旧,以真宗配五帝於明堂为便。”诏从孙等议,以仁宗配享明堂。
或问朱子曰:“《我将》之诗,乃祀文王於明堂之乐章。《诗传》以为物成形於帝,人成形於父,故季秋祀帝於明堂,而以父配之,取其成物之时也。此乃周公以义起之,非古制也。不知周公以後,将以文王配邪,以时王之父配邪?”曰:“诸儒正持此二议,至今不决,看来只得以文王配。且周公所制之礼,不知在武王之时,在成王之时。若在成王时,则文王乃其祖也,亦自可见。”又问:“继周者如何?”曰:“只得以有功之祖配之。”问:“周公郊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此说如何?”曰:“此是周公创立一个法如此,将文王配明堂,永为定例。以后稷配郊推之,自可见後来妄将严父之说乱了。”
治平四年七月(时神宗已即位),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等言:“季秋大享明堂,请以英宗皇帝配神作主,以合严父之义。”诏恭依。
熙宁四年六月,诏以今年季秋有事於明堂,冬至更不行南郊之礼。恩赏就明堂礼毕施行。
太常礼院言:“亲祀明堂,惟昊天上帝、英宗皇帝及五方帝,并皇帝亲献;五人帝、五官神位,即命分献。”从之。
元丰三年,诏:“历代以来,合宫所配,杂以先儒六天之说,朕甚不取。将来祀英宗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馀从祀群神悉罢。”
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详定:“谨按《周礼》,有称昊天上帝,有称上帝。以义推之,称昊天上帝者,一帝而已,如‘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之类是也;称上帝者,昊天上帝及五帝,如‘类造上帝,封於大神’之类是也;称五帝者,昊天上帝不与,如‘祀五帝则张大次,小次’之类也,繇是而言,则《经》所谓‘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者,与《周礼》所称上帝同矣。其将来祀英宗皇帝於明堂,以配昊天上帝及五帝,欲以此修入仪注。”并据知太常礼院赵居锡、杨杰、王仲修,检讨杨完、何直状:“谨按《周礼 掌次职》曰:‘王大旅上帝,则张毡案;祀五帝,则设大次、小次。’又《司服职》曰:‘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明上帝与五帝异矣。则《孝经》所谓‘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者,非可兼五帝也。考之《易》、《诗》、《书》所称上帝非一。《易》曰:‘先王作乐崇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诗》曰:‘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又曰:‘上帝是。’《书》曰:‘以昭受上帝,天其申命用休。’又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如此类者,岂可皆以五帝而言之?自郑氏之学兴,乃有六天之说,而事非经见,至晋泰始初,论者始以为非,遂於明堂惟设昊天上帝一座而已。唐《显庆礼》亦止祀昊天上帝於明堂。今大享在近,议者犹以谓上帝可以及五帝。请如圣诏,祀英宗皇帝於明堂,惟以配上帝,至诚精,以称皇帝严父之意。”诏如赵君锡等所议。
杨氏曰:“愚按《孝经》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而注疏家言明堂者,皆曰祀五帝,然则上帝之与五帝同乎,异乎?山阴黄度曰:‘昊天上帝者,天之大名也;五帝,分王於四时者也。周人祀天於圜丘,祀上帝於明堂,皆报本也;祀五帝於四郊,所以致其生物之功也。《大宗伯》言祀昊天上帝,而不言祀五帝,义可知矣。’由此观之,则明堂祀上帝者,祀天也,非祀五帝也。而注疏家言明堂者,皆曰祀五帝,其说何从始乎?遭秦灭学,专用夷礼。汉兴,袭秦四,增之为五。自是以後,郊祀用新垣平之言,则祠五帝;明堂用公玉带之言,则祀五帝。皆以五为主,不知有上帝、五帝之分也。成帝即位,用匡衡之说改郊祀,明年,衡坐事免官,众庶多言不当变动,祭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