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郊飨神歌》一。
元帝即位於建康,太兴二年,立南郊於已地,其制度皆太常贺循所定,多依汉及晋初之仪。
三月辛卯,帝亲郊祀,飨配之礼一依武帝始郊故事。时尚未立北坛,地众神并在天郊。
始议立郊祀仪。尚书令刁协等议,宜须旋都洛邑乃修之。司徒荀组据汉献帝都许即便立郊,宜於此修奉。从之。
成帝咸和八年,制:“天郊则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钩陈、北极、雨师、雷、电、司空、风、伯、老人,凡六十二神从祀。”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辛未,南郊,帝亲奉焉。祝文称“嗣天子臣某”。
安帝元兴三年,刘裕讨桓元,走之。已卯,告成功於南郊。是年,帝蒙尘江陵未反。其明年应郊,朝议以为宜依周礼,宗伯摄三公行事。尚书左丞王约之独曰:“郊天极尊,非天子不祀,无使皇舆不得亲奉。”从之。
郊庙牲、币、璧、玉之色,虽有成文,秦世多以骝驹(赤马黑鬣曰骝),汉则但云犊,未辨其色。江左南北郊同用元牲。
礼有事告祖祢宜社之文,未有告郊之典也。汉仪,天子之丧,使太尉告谥於南郊,他无闻焉。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帝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祀南郊。及文帝崩,太尉锺繇告谥南郊,皆有事於郊也。江左则废。
宋武帝永初二年正月上辛,帝亲祀南郊,大赦。
三年九月(时营阳王已即位),司空徐羡之等奏高祖武皇帝宜配天郊。诏可。
孝武大明二年正月,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舆驾亲奉;至时或雨,遂迁日,有司行事。”
有司奏:“按:魏代郊天值雨,更用後辛。晋代顾和亦云更择吉日,徐禅云晋代或丙或庚,并别有义。”“且武帝十二月丙寅受禅,二年十一月庚寅冬至,祀天於圜丘,非专祈。又按《郊特牲》‘受命於祖庙,作龟於祢宫’者,谓告之,退而卜。则告义在郊,非告日也。今日虽有迁,郊祀不异,不应重告。”徐爰议以为:“郊祀用辛,何偃据《礼》,不应更告。毛血告之後,虽有事,得更应有司行事,不容迁郊。”参议:“宜於遇雨迁用後辛,不重告。”诏可。
南郊自魏以来,多使三公行事。
三年,移郊兆於秣陵牛头山西,在宫之午地(徐爰曰:“《礼记》:燔柴於泰坛,祭天也;迎日於南郊,就阳位也。晋代过江,郊祭悉在北,或南出道狭,多於已地。大宋造邦维新,宜移郊正午,以定天位。”)。
五年,有司奏郊用三牛。孝武崩,废帝以郊旧地为吉祥,移置本处。
齐高祖受禅,明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而无配,牺牲之色因晋、宋故事。
武帝建元五年,正月,祀南郊。自兹以後,间岁而祀(时有司奏:“前代嗣位,或因前郊年,或自更始。今年正月已郊,未审明年应郊与否?”尚书令王俭议:“检晋明帝太宁五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简文咸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帝即位,明年改元,亦郊。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其年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改元,亦郊。此二代明例,差可依仿。”祭酒张绪等并同。诏可)。
永明元年,立春前郊祀(王俭启云:“按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郊,其月八日立春。此近代明例,不以先郊後春为嫌,无烦迁日。”帝从之)。郊坛圆兆外内起瓦屋,形制宏壮(散骑常侍庾昙崇启云:“祭天尚质,秦、汉以来,郊兆坛域无立宫室,以明谦恭。”诏付外详。博士贺议:“《周礼》:‘王旅上帝,张毡案。’以毡为床於幄中,不闻郊所置宫宇也。”虞炎议:“汉之郊祀,天子自竹宫遥拜,息殿去坛既远,奉祀毕,旋息於此,无嫌。”祠部郎中李议:“《周礼》:‘凡祭祀张其旅幕,张尸次。’尸则有幄。郑仲师云:‘尸次,祭祀之尸所居更衣帐也。’凡祭之文,既不止於郊祀;立尸之言,理亦关於宗庙。古则张幕,今也房屋,宗庙旅幕可变为栋宇;郊坛毡案,何为不转制檐甍?”遂不行昙崇议)。
梁武帝即位,南郊,为坛在国之南(坛高二丈七尺,径十八丈,其外再,四门),常与北郊间岁。正月,皇帝致斋於万寿殿,上辛行事(吴操之云:“启蛰而郊,郊应在立春後。”何佟之云:“今之郊祀,是报昔岁之功,而祈今年之福,故取岁首上辛,不拘立春先後。周之冬至圜丘,大报天也;夏正又郊,以祈农事。故有启蛰之说。”帝曰:“圜丘自是祭天,先农即是祈。祭昊天宜在冬至,祈必须启蛰。”),用特牛一,祀天皇大帝於坛上,攒题曰“皇天座(四年,佟之启:“《周礼》称天曰神,今天攒宜题曰‘皇天座’。”)”,以皇考太祖文帝配,五帝、天文从祀(五方上帝、五官之神、太一、天一、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太微、轩辕、文昌、北斗、三台、老人、风伯、雨师皆从祀。其五帝、二十八宿及风、雨师等座有坎,馀皆平地。王僧崇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