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曰:‘无有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孝明皇帝奉承无违。至於自所营创,尤为俭省。古者邱垄且不欲其著明,况筑郭邑建都郛哉?”又以吉凶俗数言之,亦不欲无故缮修邱墓。帝从而止。
章帝敬陵、山方三百步,高六丈二尺。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ね在行马内。寝殿、园省在东。园寺吏舍在殿北。提封田二十五顷五十二亩。《帝王世纪》曰:“在雒阳东南,去雒阳三十九里(帝以章和二年正月壬辰崩,三月癸卯葬)。”
和帝慎陵,山方三百八十步,高十丈。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ね在行马内。寝殿、园省在东。园寺吏舍在殿北。提封田三十一顷二十亩二百步。《帝王世纪》曰:“在雒阳四十一里(帝以元兴元年十二月辛未崩,次年三月甲申葬)。”
殇帝康陵,山周二百八步,高五丈五尺。行马四出司马门。寝殿,钟ね在行马中。因寝殿为庙。园吏寺舍在殿北。提封田十三顷十九亩二百五十步。《帝王世纪》曰:“高五丈四尺。去雒阳四十八里(帝以延平元年八月辛亥崩,九月丙寅葬)。”
安帝恭陵,山周二百六十步,高十五丈。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ね在行马内。寝殿、园吏寺舍在殿北。提封田一十四顷五十六亩。《帝王世纪》曰:“高十一丈,在雒阳西北,去雒阳十五里(帝延光四年三月丁卯幸叶,崩於乘舆。辛未发丧,四月已酉葬)。”
顺帝宪陵,山方三百步,高八丈四尺。无周垣,为行马,四出司马门,石殿、钟ね在司马门内。寝殿、园省寺吏舍在殿东。提封田十八顷十九亩三十步。《帝王世纪》曰:“在雒阳西北,去雒阳十五里(帝以建康元年八月庚午崩,九月丙午葬)。”
冲帝怀陵,山方百八十三步,高四丈六尺。为寝殿行马,四出门。园寺吏舍在殿东。提封田五顷八十亩。《帝王世纪》曰:“西北,去雒阳十五里(帝以永嘉元年正月戊戌崩,其月己未葬。)”
冲帝崩,将北卜山陵,李固议曰:“今处处寇贼,军兴用费加倍,新创宪陵,赋发非一,帝尚幼小,可起陵於宪陵茔内,依康陵制度其於役费三分减一。”乃从固议。
质帝静陵,山方百三十六步,高五丈五尺,为行马,四出门。寝殿、钟ね在行马中,园寺吏舍在殿北。提封田十二顷五十四亩。因寝为庙。《帝王世纪》曰:“在雒阳东,去雒阳三十二里(帝以本初元年闰六月甲申崩,七月乙卯葬)。”
桓帝宣陵,《帝王世纪》曰:“山方三百步,高十二丈。在雒阳东南,去雒阳三十里(帝以延熹九年十二月辛丑崩,次年二月辛酉葬)。”
灵帝熹平元年正月,车驾上原陵,诸侯王、公及外戚家妇女、郡国计吏、匈奴单于、西域三十六国侍子皆会焉。如会殿之仪礼,乐阕,百官受赐爵,计吏以次上,乡殿前上先帝御座,具言俗善恶,民所疾苦。司徒蔡邕慨然叹曰:“吾闻古之墓祭,而朝廷有上陵之礼如此其备也,察其本意,乃知孝明至孝恻隐,不易夺也。”或曰,“本意云何?”对曰,“西京之时,其礼不可得而闻也,光武帝始葬於此。明帝嗣位逾年,群臣朝正,感先帝不复见此礼,乃率公卿百僚就陵而朝焉。瓜葛之亲,男女毕会。郡计吏各向神座而言,庶几先帝魂神闻听之也。”
灵帝文陵,《帝王世纪》曰:“山方三百步,高十二丈,在雒阳西北,去雒阳二十里(帝中平六年四月丙辰崩,六月辛酉葬)。”
献帝禅陵,《帝王世纪》曰:“在河内山阳之西,南去雒阳三百一十里。”
●卷一百二十五 王礼考二十
○山陵
魏武王崩,遗令无藏金玉珍宝高陵(建安二十五年正月庚子崩,二月丁卯葬)。
文帝黄初二年十月,表首阳山东为寿陵。
帝自作终制曰:“礼,国君即位为卑,存不忘亡也(卑音扶历反。臣松之按:礼,天子诸侯之棺,各有重数;棺之亲身者曰卑)。昔尧葬林,通树之,禹葬会稽,农不易亩(《吕氏春秋》:尧葬於林,通树之;舜葬於纪,布廛不变其肆;禹葬会稽,不变人徒),故葬於山林,则合乎山林。封树之制,非上古也,吾无取焉。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夫葬也者,藏也,欲使人之不得见也。骨无痛痒之知,冢非栖神之宅,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黩也,为棺椁足以朽骨,衣衾足以朽肉而巳。故吾营此邱墟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後不知其处。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合古涂车、刍灵之义。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诸愚俗所为也,季孙以敛,孔子历级而救之,譬之暴骸中原。宋公厚葬,君子谓华元,乐莒不臣,以为弃君於恶。汉文帝之不发,霸陵无求也;光武之掘,原陵封树也。霸陵之完,功在释之;原陵之掘,罪在明帝。而释之忠以利君,明帝孝以害亲也。忠臣孝子,宜思仲尼、邱明、释之之言,鉴华元、乐莒、明帝之戒,存其所以安君定亲,使魂灵万载无危,斯则贤圣之忠孝矣。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