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也,岂不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桑、霍为我戒’,不亦明乎?其皇后及贵人以下,不随王之国者,有终没皆葬涧西,前又以表其处矣。盖舜葬苍梧,二妃不从,延陵葬子,远在羸博,魂而有灵,无不之也,一涧之,不足为远。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为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灵,将不福汝。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
按:魏武父子遗令,俱欲薄葬,世传曹公疑冢七十有馀,其防患至矣。秦始皇、高齐、神武俱厚葬,且杀匠徙以灭口。然易代之後,不免发掘。三人俱英雄而末著识达,则曹为优云。
始武帝葬高陵,有司依汉立陵上祭殿。至黄初三年,诏曰:“先帝躬履节俭,遗诏省约。子以述父为孝,臣以系事为忠。古不墓祭,皆设於庙。先帝高平陵上殿皆毁坏,车马还厩,衣服藏府,以从先帝俭德之志。”遂革上陵之礼。及齐王在位九载,始一谒高平陵。
七年帝崩,葬首阳陵。自殡及葬,皆以终祭从事(五月丁巳崩,六月戊寅葬)。
明帝将送葬,曹真、陈群、王朗等以暑热固谏,乃止。
孙盛曰:“夫窀穸之事,孝子之极痛也。人伦之道,於斯为重。故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夫以义感之情,犹尽临隧之哀。况乎天性发中,敦礼者重之哉?魏氏之德,仍世不基矣。昔华元厚葬,君子以谓弃君於恶,群等之谏,弃孰甚焉。”明帝景初三年,帝崩,葬高平陵(正月丁亥崩,二月癸丑葬)。
帝崩,殡於九龙殿。尚书访曰:“当以明皇帝谥告四祖,祝文於高皇称元孙之子,云何?”王肃曰:“礼称曾孙某,谓国家也。荀爽、郑元说皆云‘天子诸侯事曾祖已上,皆称曾孙’。”又访:“按汉既葬,容衣还,儒者以为宜如文皇帝故事,以存时所服。”王肃曰:“礼虽无容衣之制,今须容衣还而後虞,祭宜依尸服卒者上服之制。生时亵服,可随所存;至於制度,则不如礼。孔子曰‘祭之以礼’,亦为此也。诸侯之上服,则今服也。天子不为命服,然亦所以命服之上也。按汉氏西京故事,月游衣冠,则容衣也。言冠以正服,不以亵衣也。”尚书又访:“容衣还,群臣故当在帐中,常填卫见?”王肃曰:“礼不墓祭,而汉氏正月上陵。神座在西序,东向,百辟计吏前告郡之价,人之疾苦,欲先帝魂灵闻知。时蔡邕以为‘礼有烦而不可去,事亡如存’,况今无填卫之禁,而合於如事存之义。可见於门内,拜讫入帐,临乃除服。”
晋武帝泰始二年八月,诏曰:“此上旬,先帝弃天下之日,便已周年。思慕颊毒,欲诣陵瞻侍,以尽哀愤。主者具行备。”安平王孚、尚书令裴秀等奏:“陛下至孝,麻虽除,哀毁蔬食,有损神和。今虽秋节,尚有馀暑,谒见山陵,悲感摧伤,宜降抑圣情,以慰万国。”帝曰:“朕得奉瞻山陵,以叙哀愤,体气自佳耳。”又曰:“今当见山陵,何心无服,其以行(详见《国恤门》)。”
晋宣王遗令:“子弟群官皆不得谒陵。”景、文遵旨。武帝犹再谒崇阳陵(景帝陵),一谒峻平陵(文帝陵),然遂不敢谒高原陵(宣帝陵),至惠帝复止也。
晋尚书问:按礼,天子七月葬。新议曰:“礼无吉驾象生之饰,四海遏密八音,岂有释其以服元黄黼黻哉!虽於神明,哀素之心已不称矣。辄除鼓吹吉驾卤簿。”孙毓驳:“《尚书 顾命》,成王新崩,传遗命,文物权用吉礼。又礼,卜家占宅朝服。推此无不吉服也。又巾车饰遣车,及葬,执盖从,方相元衣裳,此卤簿所从出也。今之吉驾,亦象生之义,凶服可除。鼓吹吉服,可设而不作。”挚虞曰:“按汉魏故事,将葬,设吉凶卤簿,皆有鼓吹。新礼无吉驾导从之文。愚按礼,葬有祥车旷左,则今之容车也。《春秋》郑大夫公孙虿卒,天子追赐大辂,使以行礼。又《士丧礼》,有道车、乘车,以象生存。此兼有吉驾明文。既有吉驾,则宜有导从。宜定新礼,设吉服导从,其凶服鼓吹宜除。”铭旌建太常。画日月星辰。杜云:“九仞,旒委地(杜元凯《丧服要集》云)。”遣车易以床举。奠祭之具及器藏物,皆覆以白练。
汉魏故事,大丧及大臣之丧,执绋者免歌。新礼以为免歌出於汉武帝役人之劳,歌声哀切,遂以为送终之礼。虽音曲摧怆,非经典所制,违礼设衔枚义。方在号慕,不宜以歌为名,除不免歌。挚虞以为:“免歌因倡和而为摧怆之声,衔枚所以全哀,此亦以感众。虽非经典所载,是历代故事。《诗》称‘君子作歌,惟以告哀’,以歌为名,亦无所嫌。宜定新礼如旧。”诏从之。
武帝崩,葬峻阳陵(四月巳酉崩,五月辛未葬)。
惠帝崩,葬太阳陵(十一月庚午崩,十二月巳酉葬)。
元帝崩,葬建平陵。明帝徒跣至於陵所(永昌元年闰十一月己丑崩,次年二月葬,系太宁元年)。
元帝崩後,诸公始有谒陵辞陵之事。盖由义同友执,率情而举也。成帝时,中宫亦年年拜陵,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