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神祇物类之官,〔四〕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五〕民以物享,〔六〕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一〕索隐按:系本及律历志黄帝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臾区占星气,伶伦造律吕,大桡作甲子,隶首作算数,容成综此六术而着调历也。
〔二〕正义皇侃云:「干者阳,生为息;坤者阴,死为消也。」
〔三〕集解汉书音义曰:「以岁之余为闰,故曰闰余。」正义邓平、落下闳云「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按:计其余分成闰,故云正闰余也。每一岁三百六十六日余六日,小月六日,是一岁余十二日,大计三十三月则一闰之耳。
〔四〕正义应劭云:「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官。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按:黄帝置五官,各以物类名其职掌也。
〔五〕集解应劭曰:「嘉谷也。」索隐应劭云:「嘉谷也。」
〔六〕正义刘伯庄云:「物,事也。人皆顺事而享福也。」
少皞氏之衰也,九黎乱德,〔一〕民神杂扰,不可放物,〔二〕祸菑荐至,〔三〕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四〕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一〕集解汉书音义曰:「少皞时诸侯作乱者。」
〔二〕索隐于音昉,依也。
〔三〕索隐上音在见反,古「荐」字,假借用耳。荐,集也。
〔四〕集解应劭曰:「黎,阴官也。火数二;二,地数也:故火正司地以属万民。」索隐按:左传重为句芒,木正;黎为祝融,火正。此言「南」者,刘氏以为「南」字误,非也。盖重黎二人元是木火之官,兼司天地职,而天是阳,南是阳位,故木亦是阳,所以木正为南正也;而火是地正,亦称北正者,火数二,二地数,地阴,主北方,故火正亦称北正:为此故也。臣瓒以为古文「火」字似「北」,未为深得也。
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一〕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二〕,孟陬殄灭,〔三〕摄提无纪,历数失序。〔四〕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民无夭疫。年耆禅舜,申戒文祖,〔五〕云「天之历数在尔躬」。〔六〕舜亦以命禹。〔七〕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一〕正义孔安国云:「三苗,缙云氏之后诸侯也。」按:服,从也。言九黎之君在少皞之世作乱,今三苗之君从九黎乱德,故南北二官皆废,使历数失序。
〔二〕集解汉书音义曰:「次,十二次也。史推历失闰,则斗建与月名错。」
〔三〕集解汉书音义曰:「正月为孟陬。闰余乖错,不与正岁相值,谓之殄灭。」索隐按:正月为陬。陬音邹,又作侯反。楚词云「
摄提贞乎孟陬」。言历数乖误,乃使孟陬殄灭,不得其正也。
〔四〕集解汉书音义曰:「摄提,星名,随斗杓所指建十二月。若历误,春三月当指辰而指巳,是谓失序。」索隐摄提失方。按:天官书云「摄提三星,若鼎足句之,直斗杓所指,以建时节,故曰摄提格」。格,至也。言摄提随月建至,故云格也。
〔五〕集解徐广曰:「戒,一作『敕』。」正义言于文祖之庙以申戒舜也。
〔六〕集解何晏曰:「历数谓列次也。」
〔七〕集解孔安国曰:「舜亦以尧命己之辞命禹也。」
夏正以正月,殷正以十二月,周正以十一月。盖三王之正若循环,穷则反本。天下有道,则不失纪序;无道,则正朔不行于诸侯。
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一〕故畴人子弟分散,〔二〕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废而不统。〔三〕周襄王二十六年闰三月,而春秋非之。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四〕举正于中,〔五〕归邪〔六〕于终。〔七〕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邪于终,事则不悖。
〔一〕集解郑玄曰:「礼,人君每月告朔于庙,有祭,谓之朝享。」
〔二〕集解如淳曰:「家业世世相传为畴。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学。」索隐韦昭云:「畴,类也。」孟康云:「同类之人明历者也。」乐产云:「畴昔知星人。」
〔三〕集解如淳曰:「吕氏春秋『荆人鬼而越人禨』,今之巫祝祷祠淫祀之比也。」晋灼曰:「禨音『珠玑』之『玑』。」
〔四〕集解韦昭曰:「谓正历必先称端始也,若十一月朔旦冬至也。」
〔五〕集解韦昭曰:「气在望中,则时日昏明皆正也。」
〔六〕集解音余。
〔七〕集解韦昭曰:「邪,余分也。终,闰月也。中气在晦则后月闰,在望是其正中也。」
其后战国并争,在于强国禽敌,救急解纷而已,岂遑念斯哉!是时独有邹衍,明于五德之传,〔一〕而散消息之分,以显诸侯。而亦因秦灭六国,兵戎极烦,又升至尊之日浅,未暇遑也。而亦颇推五胜,〔二〕而自以为获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三〕以十月,色上黑。然历度闰余,未能睹其真也。
〔一〕正义传音竹恋反,五德,五行也。
〔二〕集解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