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索隐实如法得一。实谓以子一乘丑三,至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实数。如法谓以上万九千六百八十三之法除实得九,为黄锺之长。言「得一」者,算术设法辞也。「得」下有「长」,「一」〔下有〕「寸」者,皆衍字也。韦昭云得九寸之一也。姚氏谓得一即黄锺之子数。
〔七〕索隐即如上文宫下生征,征上生商,商下生羽,羽上生角,是其穷也。
神生于无,〔一〕形成于有,〔二〕形然后数,形而成声,〔三〕故曰神使气,气就形。形理如类有可类。或未形而未类,或同形而同类,类而可班,类而可识。圣人知天地识之别,故从有以至未有,〔四〕以得细若气,微若声。〔五〕然圣人因神而存之,〔六〕虽妙必效情,核其华道者明矣。〔七〕非有圣心以乘聪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神者,物受之而不能知(及)其去来,〔八〕故圣人畏而欲存之。唯欲存之,神之亦存。〔九〕其欲存之者,故莫贵焉。〔一0〕
〔一〕正义无形为太易气,天地未形之时,言神本在太虚之中而无形也。
〔二〕正义天地既分,二仪已质,万物之形成于天地之闲,神在其中。
〔三〕正义数谓天数也,声谓宫、商、角、征、羽也。言天数既形,则能成其五声也。
〔四〕正义从有谓万物形质也,未有谓天地未形也。
〔五〕正义气谓太易之气,声谓五声之声也。
〔六〕正义言圣人因神理其形体,寻迹至于太易之气,故云因神而存之,上云从有以至未有是也。
〔七〕正义妙谓微妙之性也。效犹见也。核,研核也。华道,神妙之道也。言人虽有微妙之性,必须程督己之情理,然后研核神妙之道,乃能究其形体,辨其成声,故谓明矣。故下云「非有圣心以乘聪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是也。
〔八〕正义言万物受神妙之气,不能知觉,及神去来,亦不能识其往复也。
〔九〕正义言圣人畏神妙之理难识,而欲常存之;唯欲常存之,故其神亦存也。
〔一0〕正义言平凡之人欲得精神存者,故亦莫如贵神之妙焉。
太史公曰:(故)〔在〕旋玑玉衡以齐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一〕十母,〔二〕十二子,〔三〕锺律调自上古。建律运历造日度,可据而度也。〔四〕合符节,通道德,即从斯之谓也。
〔一〕正义宿音息袖反,又音肃。谓东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井、鬼、柳、星、张、翼、轸,西方奎、娄、胃、昴、毕、觜、参,北方斗、牛、女、虚、危、室、壁,凡二十八宿一百二十八宿星也。
〔二〕正义十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三〕正义十二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四〕正义度音田洛反。
【索隐述赞】自昔轩后,爰命伶纶。雄雌是听,厚薄伊均。以调气候,以轨星辰。军容取节,乐器斯因。自微知着,测化穷神。大哉虚受,含养生人。
史记卷二十六
历书第四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一〕于时冰泮发蛰,百草奋兴,秭鳺先滜。〔二〕物乃岁具,生于东,次顺四时,卒于冬分。〔三〕时鸡三号,卒明。〔四〕抚十二〔月〕节,卒于丑。〔五〕日月成,故明也。明者孟也,幽者幼也,幽明者雌雄也。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正不率天,又不由人,〔六〕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
〔一〕索隐按:古历者,谓黄帝调历以前有上元太初历等,皆以建寅为正,谓之孟春也。及颛顼、夏禹亦以建寅为正。唯黄帝及殷、周、鲁并建子为正。而秦正建亥,汉初因之。至武帝元封七年始改用太初历,仍以周正建子为十一月朔旦冬至,改元太初焉。今按:此文至于「十二月节」,皆出大戴礼虞史伯夷之辞也。
〔二〕集解徐广曰:「秭音姊,鳺音规,子鳺鸟也,一名鷤。」索隐按:徐广云「秭音规」者,误也,当云「秭音姊,鳺音规」,盖遗失耳。言子鳺鸟春气发动,则先出野泽而鸣也。又按:大戴礼作「瑞」,无释,未测其旨,当是字体各有讹变耳。鷤音弟,音桂。楚词云「虑鷤之先鸣,使夫百草为之不芳」,解者以鷤为杜鹃。
〔三〕索隐卒,子律反。分,如字。卒,尽也。言建历起孟春,尽季冬,则一岁事具也。冬尽之后,分为来春,故云冬分也。
〔四〕集解徐广曰:「卒,一作『平』,又云卒,斯也。」索隐三号,三鸣也。言夜至鸡三鸣则天晓,乃始为正月一日,言异岁也。徐广云卒,一作「平」,又作「斯」,于文皆便。
〔五〕正义抚犹循也。自平明寅至鸡鸣丑,凡十二辰,辰尽丑又至明朝寅,使一日一夜,故曰幽明。
〔六〕索隐正不率天,亦不由人。此文出大戴礼,是孔子称周太史之词。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色,推本天元,顺承厥意。〔一〕
〔一〕索隐言王者易姓而兴,必当推本天之元气行运所在,以定正朔,以承天意,故云承顺厥意。
太史公曰: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一〕建立五行,起消息,〔二〕正闰余,〔三〕于是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