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辞。当子产执政,作竹刑,郑国用之,数难子产之治,子产俄而诛之。
《慎子》曰:有虞之诛,以冀淼蹦,以草缨当劓,以菲履当刖,以艾к当宫,布衣无领当大辟,此有虞之诛也。斩人去文体,凿其肌肤,谓之刑。画衣冠,异章服,谓之戮。上世用戮而民不犯也,当世用刑而民不从。
《韩子》曰:尧欲传天下于舜,鲧谏曰:“不祥哉!孰以天下传之匹夫?”尧不听,举兵诛之于郊。共工又谏,流于幽都。天下莫讣涸。
又曰:太公东封齐。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厢、华士,昆弟二人立议曰:“上不臣天子,下不事诸侯。耕作而食,掘井而饮,吾无求于上。”太公至营丘,使执而煞之。周公闻,发急传问之,太公答曰:“今有马如骥之状,天下至良也,驱之不前,引之不至,左之不左,右之不右,贤士而不为主用,骥之不可以左右,是以诛之。”
《会稽典录》曰:孟尝仕郡户曹史。上虞有寡妇双,养姑至孝。姑卒病亡,其女言县以双煞其母。县不理断结,竞言郡,郡报治罪。尝谏以为此妇素名孝谨,此必见诬,固谏不听,遂抱其狱文书哭于府门。后郡遭大旱三年,上虞尤甚,太守殷丹下车访问,尝具陈双不当死,诛姑之女,改葬孝妇。丹如其言,天应雨注。
《襄阳耆旧记》曰:李衡闻王2@@有人物,往干之。2@@曰:“多士世尚书剧曹郎才也。”后数年,校书郎吕壹操弄权柄,大臣逼畏莫讣涸。或问2@@,2@@曰:“非李衡无能困之者。”遂共荐衡为郎。衡一引见,口奏壹数千语,孙权有愧色,刘助复告壹,壹即伏诛。
《世说》曰:桓宣武之诛袁贞也,未当其罪,世以为冤焉。袁贞在寿春,尝与宣武一妾妊焉,生玄,及篡。亦覆桓族,识者以为天理之所至。

《释名》曰:车裂曰に。に也者,散也,文体分散。
《传》曰:齐人煞子径に高渠弥。(本裂曰に。)
又曰: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谓陈人无动,将讨于少西氏。遂入陈,煞夏征舒,に之栗门。
又曰:楚观起有宠于令尹子南,未益禄而有马数十乘,楚人患之。王煞子南于朝,に起于四境。
《孔丛子》曰:齐王行车裂之刑,群臣谏,不听。子高见齐王曰:“闻君行车裂之刑。夫车裂之刑,无道之刑也,而君行之,臣切以为下吏之过也。”王曰:“寡人耳。民多犯法,为法之轻也。”子高曰:“然此诚君之盛意也。夫人含五常之性,有哀乐喜怒,无不过其节,节过则毁于义。多犯法,以法之重,无所措手足故也。今天下悠悠,士无定处,有德则往,无德则去。欲规霸王之业,与众大国为难,而行酷刑以惧远近,国内之民将畔,四方之士不至,此乃亡国之道。君之下吏不得以闻,是为自居于中正之地,而ウ推之君王,使同于桀纣也。且夫为人臣见主非而不争,以陷主于危亡,罪之大者也。人主疾臣之弼己而恶之,资臣以箕子、比干之忠,惑之大者也。”齐王曰:“谨闻命。”遂除车裂之法焉。
《史记》曰:秦发兵攻商君,煞之于郑渑池。秦惠王车裂商君,徇曰:“莫如鞅反。”灭商君之家。
又曰:张仪西说赵王曰:“苏秦荧惑诸侯,以是为非,以非为是,欲反之,不可一,亦以明矣。”
《汉书》曰:陈胜初令钅至人宋留将兵定南阳,入武关。留己徇南阳,闻胜死,南阳复为秦。宋留不能入武关,乃东至新蔡,遇秦军,宋留以军降秦。传留至咸阳,车裂留以徇。
《续汉书》曰:张角别党马元义为山阳所捕得,锁送京师,车裂于市。
崔鸿《前凉录》曰:武威姑减氏名白兴,以女为妻,其妻妒之,兴怒,以妻为婢,为女给使。郡县以闻。张骏大惊曰:“自古所未闻也。将为怪乎?”于姑臧市に煞之。是月沉阴昏,雾霾四塞。
又曰《前奏录》曰:池阳民惑其妇言而欲煞母,遂车载母,辞诣亲家,入南山。母曰:“汝诣亲家,何至是也?”儿曰:“老婢何言:”遂不母于奚谷之间,脱衣将煞之。初,妇谓其夫曰:“不可不得中衣来也。”儿不欲手脱,背坐厉声令母自脱。母泣曰:“我生汝养汝,至于今日,汝信妇言枉煞我,不可不乞我此衣。”儿怒曰:“老婢复何言?”母呼曰:“天神山神当见此不?”言未卒声,见所持刀忽贯其项而煞,投于山穴。母乘车却归,昏而反家。妇谓其夫还,逆问:“得中衣来不?”母驰告邻里,收其妇送官。郡县以闻,坚惊曰:“宇宙之内乃有此事,将非怪乎?”于是に而煞之。
崔鸿《南燕录》曰:慕容超即位,太后告超曰:“左仆射封嵩数遣黄门令牟裳说吾云:‘帝非太后所生,依如故法,宜勒毙尴帝,立钟为主。’超命执嵩斩之。嵩请与母别,超曰:“汝尚知有母,何意问人之亲?”以五车裂之。
又《前秦录》曰:有司奏,人有盗其母之钱而逃者,请投之四裔。太后闻而怒曰:“三千之罪,莫大於不孝,当弃之市朝,奈何投之方外乎?方外岂有无父母之乡乎?”,於是に而煞之。
《淮南子》曰:苌弘,周宣之执数者也。天地之气,日月之行,风雨之变,律历之数,无所不通也,然不自知,车裂而死。
刘向《说苑》曰:秦始皇太后不谨,幸郎饯拢封长信侯,专国事,骄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