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作福’《书》之明戒,天子无戏,古人所慎,惟察之。”於是帝意解,追取前诏。
王隐《晋书》曰:武帝泰始四年班五条诏书于郡国:一曰正身;二曰勤民;三曰抚孤寡;四曰敦本息华;五曰去人事。
又曰:楚王玮既诛汝南王亮,寻又诏云:“玮矫诏。”行斩刑。临死,出其怀中青纸以示监刑尚书刘颂,流涕而言:“此诏书也,受此而行,谓为社稷。今更为罪,托体先帝,枉受如此,幸见申列。”
《晋书□杨骏传》曰:武帝疾笃,未有顾命,佐命功臣皆已没矣。朝臣惶惑,计无所从。而骏尽斥群公,亲侍左右,因辄改易公卿,树其心腹。会帝少间,见所用者,乃正色谓骏曰:“何得便尔?”乃诏中书以汝南王亮与骏夹辅王室。骏恐失权宠,从中书借诏观之,得便藏匿。中书监华□恐惧,自往索之,终不肯与。信宿之间,上疾遂笃。
又曰:齐王□入宫,称诏废贾后。后曰:“诏当从我出,何诏也?”
《晋中兴书》曰:初,显宗幼冲,见王导恒拜。又帝与导手诏,则“敬白”;中书作诏,则曰“敬问”。於是以为永制。
又曰:桓玄左右称玄为“桓诏”。桓胤谏曰:“诏者施於辞令,不以为称谓也。汉魏之主皆无此言,愿陛下稽古帝则,令万世可法。”玄曰:“此诏以行,今宣敕罢之。”
《後周书》曰:冀俊善隶书,特工摸写。魏文昌初,为贺拔岳墨曹参军。及岳被害,太祖引为记室。时侯莫陈悦阻兵陇右,太祖志在平之,乃令俊伪作魏帝敕书与费也头,令将兵助太祖讨悦。俊依旧敕摸写,及代舍人主书等署,与真无异。太祖说。费也头已曾得魏帝敕书,及见此敕,不以为疑,遂遣步骑一千受太祖节度。
《隋书》:后齐正会日侍中宣诏,慰劳州郡国使。诏牍长一尺三寸,广一尺,雌黄涂饰,上写“诏书”三。计会日,侍中依仪劳郡国计吏,问刺史大守安不,及霞勐竺缟贫瘢人间疾苦。又班五条诏书於诸州郡国,使人写以诏牍一枚,长二尺五寸,广一尺三寸,亦以雌黄涂饰,上写“诏书”。正会日,依仪宣示使人。使人归以告刺史二千石:一曰政在正身,在爱人,去残贼,择良吏,正决狱,平徭赋;二曰人生坐勤,勤则不匮,其劝率田桑,无或烦扰;三曰六极之人,务加宽养,必使生有以自救,没有以自给;四曰长吏华浮奉客,以求小誉,逐末舍本,政之所疾,宜谨察之;五曰人事意气,干乱奉公,内外溷淆,纲纪不设,所宜纠劾。
又曰:陈梁制,诸用官式,吏部先为白牒,录数十人名,吏部与参掌人共署奏。敕或可或不。其不用者,更铨量奏请,随才补用。以黄纸录名,八座通署,奏可,即出付典名。而典以名帖鹤头板,整威仪,送往得官之家。其有特发诏授官者,即宣付诏诰局,作诏章草奏闻。敕可,黄纸写出门下,门下答诏,请付外施行。
又曰:周武平齐,得李德林,尝谓群臣云:“我常曰惟闻李德林名及见其与齐朝作诏书移檄,我正谓其是天上人,岂言今日得其驱使,复为我作文书,极为大异。”神武公纥豆陵毅答曰:“臣闻明王圣主,得麒麟凤凰为瑞,是圣德所感,非力能致之。瑞物虽来,不堪使用。如李德林来受驱策,亦陛下圣德所感致。有大才用无所不堪,胜於麒麟凤凰远矣。”武帝大笑曰:“诚如公言。”
《唐书□文苑传》曰:徐安贞开元中为中书舍人集贤学士,每上属文作手诏,多令安贞视草。
《风俗通》曰:光武中兴以来,五曹诏书题乡亭壁,岁辅正多有阙谬。永建中,兖州刺史过翔笺撰卷别,改着板上,一劳而九逸。
崔元始《正论》曰:俚语曰:“州郡记如霹雳,得诏书但挂壁。”永平中,诏禁吏卒不得系马宫外树,为伤害其枝叶。又诏令雒阳帻工作帻皆二尺五寸围。人头各有大小,不可同度,此诏不可从也。
蔡质《汉仪》曰:延熹中,京师游侠有盗发顺帝陵者,卖御物於市,市长追捕不得。周景以尺一诏召司隶校尉左雄诣台,与三日期擒贼。
曹植《说灌均上事令》曰:孤前令写灌均所上孤章三台九府所奏事及诏书一通,置之座隅,孤欲朝夕讽咏以自警诫也。
《语林》曰:明帝函封诏与庾公,信误致王公。王公开诏,末云“勿使冶城公知”。导既视表,答曰:“伏读明诏,似不在臣。臣开臣闭,无有见者。”明帝甚愧,数月不能见王公。
《邺中记》曰:石虎诏书,以五色纸着凤雏口中。

蔡邕《独断》曰:策者,简也。《礼》曰:“不备百文,不书於策。”其制长二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长一短,两编。下篆书起年月,以命诸侯。三公薨及以免罪,悉以策书。
《隋书》曰:诸王、三公、仪同、尚书令、五等开国、太妃、公主拜册,轴一枚,长二尺,以白练衣之。用竹简十二枚,六枚与轴等,六枚长尺二寸。文出集书,皆篆字。哀册、赠册亦同。
《唐书》曰:刘字冰夷,为司门员外。崔谈Ρ政,素与友善。会加郭子仪“尚父”,以册礼久废,至是复行之。谈α盍绞」僮册文,未称旨。召至阁,草之立就,词义典雅。谈μ狙鼍弥。
《後唐书》曰:同光三年,太常奏吴越王钱Α册礼。案礼文用竹册,上优其礼,敕以玉为之。议者以玉册帝王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