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其尚有贰志不专故也其子则定名而处庙以为彼
情可制此义宜故也岂非顾本有已复统有节哉
或曰所后在五服之外父制周年而已无服疏亲戚
之恩非先圣之意耶E曰何为其然礼有节权恩义
相顾为所生无绝道其余皆宜权制也夫初出后者
离至亲之侧为别宗之胄阙晨□之欢废终养之道
顾复之恩靡报罔极之情莫伸义虽从于为后恩实
降于本亲故有一降之差若能专心所继后者之子
上有所承于今为同财之密顾本有异门之疏若以
父服辄当后者至于生不及祖父母诸昆弟父有重
制而已无服又出母齐衰而杖其子又不从服今出
后者于父母乃为不杖之周恐其子不得反重也礼
失于烦故约以取通是以后者之子出母之孙其礼
阙而不载生在他邦父已不税其义幽而不彰既以
不疑父之出母何独迟疑别宗之祖耶服之所降其
品有四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厌降公之
昆弟以旁尊降为人后者女子子嫁者以出降四降
之名同止一身出者之子岂当独以为传代称乎生
长于外不得言出犹继父未尝同居不为异也又父
报出子诚是疏己稠彼子以父为旁尊则知所天在
此初出情重故不夺其亲而与其降承出之后义渐
轻疏而绝其恩绝其恩者以一其心其心一则所后
亲所后亲则祭祀敬祭祀敬则宗庙严宗庙严则社
稷重重社稷以尊百姓齐一身以肃家道此殆圣人
之意也
宋崔凯丧服驳云代人或有出后大宗者还为其祖
父母周与女子子出适不降其祖同义凯以为女子
出适人有归宗之义故上不降祖下不降昆弟之为
父后者今出后大宗大宗尊之统收族者也故族人
尊之百代不迁其父母报之周所谓尊祖故敬宗也
又曰持重于大宗降其小宗降其小宗还当为其祖
父母大功耳又云代人有出为大宗后还为其父母
周其子从服大功者凯以为经文为人后者为其父
母周为其兄弟降一等此指为后者身也不及其子
则当以其父所后之家还计其亲疏为服纪耳按晋
刘智释疑或问礼为人后者为当唯出子一身还本
亲也鲁国孔正阳等议以为人后者服所后之亲若
子为其本亲降一等不言代降一等者以至其子以
义断不复还本亲故也礼云若子者则于本父母不
若子矣刘智又按礼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此出
子及其子孙皆为人后者也甲无后故乙为之后乙
之子孙皆去其亲往为甲后皆当称为人后服本亲
不伤于后者若子则其孙亦然矣本亲有自然之恩
降一等足以明所后者为重无缘得绝之矣儒林掾
谢袭称学士张檐之从祖母丁丧士本是亲祖母亡
父出后求详礼典辄□助教陈福议当诸出为人后
者还服本亲皆降一等自为后者之身及为后者之
子追服大功如福议则檐之不应废业王彪之答如
所云族人后大宗者出后者子于本祖无服孙不服
祖于情不安是以诸儒之说义旨总谓为人后者虽
在五服之外皆降本亲一等无孙不服本祖之条按
记云夫为人后其妻为舅姑大功郑元云不二降也
其妻于舅姑义服犹不二降况其子孙骨肉至亲便
当无服乎礼疑则重义例亦明如礼之例诸出后者
及子孙还服本亲于所后者有服与无服皆同降一
等谓檐之当服大功
  出后者为本父母服议
晋王冀按丧服云为人后者其为父母持重于大宗
者降其小宗也按经传为人后者固自降其亲也所
以降其亲者已受重于大宗必为所后之父服斩故
也制其体例若受重于大宗而不为所后之父服斩
则自非经所谓为人后者之义也凡既受命出为人
后而不为所后之父制服固非礼也还为其亲斩亦
非礼也均其失宁居过重无居过轻夫恩由义厌情
为礼黜是以五服之疏属有相为重者矣天性之父
子有相为轻者矣屈伸进退有自来也今奉义则已
不为所后之父服崇恩复不成所生之丧二者□阙
未知其详将何所居且传叙经意但为既后大宗无
二斩之道非不斩之制也谈者不疑为后而不为所
后制服为非礼乃谓反服其亲为伤教斯盖惑之大
者也若不服所后之父复抑其反崇本恩则是凡为
后之子可有不服三年之理也愚谓为后之子及所
后服重则宜如礼降其所生若不及其所后制服则
宜还为其亲服斩考之义例即知人心在可通矣
  养兄弟子为后后自生子议
东晋成帝咸和五年散骑侍郎贺乔妻于氏上表云
妾昔初奉醮归于贺氏后嗣不殖母兄群从以妾犯
七出数告贺氏求妾还妾姑薄氏过见矜愍无子归
之天命婚姻之好义无绝离故使夫乔多立侧媵乔
仲兄群哀妾之身恕妾之志数谓亲属曰于新妇不
幸无子若群陶新妇生前男以后当以一子与之陶
氏既产澄馥二男其后子辉再孕群即白薄若所育
是男以乞新妇妾敬诺拜赐先为衣服以待其生辉
生之日洗浴断脐妾即取还服药下乳以乳之陶氏
时取孩抱群恒诃止婢使有言其本末者群辄责之
诚欲使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