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二比以恩服尔未尝同居则不服之

释曰
 何以期也者以本非骨肉故致问也传曰已下并
 是引旧传为问答自此至齐衰期谓子家无大功
 之内亲继父家亦无大功之内亲继父以财货为
 此子筑宫庙使此子四时祭祀不绝三者皆具即
 为同居子为之期以继父恩深故也言妻不言母
 者已适他族与己绝故言妻欲见与他为妻不合
 祭己之父故也云异居则服齐衰三月必尝同居
 然后为异居者此一节论异居继父言异者昔同
 今异谓上三者若阙一事则为异居假令前三者
 皆具其后或继父有子即是继父有大功之内亲
 亦为异居矣知此父死为之齐衰三月入下文齐
 衰三月章继父是也云必尝同居然后为异居者
 欲见前时三者具为同居后三者一事阙即为异
 居之意云未尝同居则不为异居谓子初与母往
 继父家时或继父有大功内亲或己有大功内亲
 或继父不为己筑宫庙三者一事阙虽同在继父
 家亦名不同居继父全不服之矣 释曰郑知妻
 谓年未满五十者案内则妾年五十闭房不复
 御何得更嫁故未满五十也云子幼谓年十五已
 下者案论语云可以托六尺之孤郑亦云十五已
 下知者见周礼乡大夫职云国中自七尺以及六
 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七尺谓年二
 十六尺谓年十五十五则受征役何得随母则知
 子幼十五已下言已下则不通十五以其十五受
 征明据十四至年一岁已上也云大功之亲谓同
 财者下记云小功已下为兄弟则小功已下疏故
 得兄弟之称则大功之亲容同财共活可知云为
 之筑宫庙于家门之外者以其中门外有己宗庙
 则知此在大门外筑之也必在大门外筑之者神
 不歆非族故也若在门内于鬼神为非族恐不歆
 之是以大门外为之随母嫁得有庙者非必正庙
 但是鬼神所居曰庙若祭法云庶人祭于寝也神
 不歆非族大戴礼文云夫不可二者据传云妻明
 据继父而言以其与继父为妻不可更于前夫为
 妻而祭故云夫不可二也云此以恩服尔者并解
 为继父期与三月云未尝同居则不服之者以其
 同居与异居有服明未尝同居不服可知
  又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释曰此谓其子后人反来为父母在者欲其厚
 于所后薄于本亲抑之故次在孙后也若然既为
 本生不降斩至V杖章者亦是深抑厚于大宗也
 言报者既深抑之使同本疏往来相报之法故也
传曰何以期也不贰斩也何以不贰斩也特重于大
宗者降其小宗也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曷为后
大宗大宗者尊之统也禽兽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
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则知尊祢矣大夫及学士则
知尊祖矣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
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
收族者也不可以绝故族人以支子后大宗也适人
不得后大宗


都邑之士则知尊祢近政化也大祖始封之君
 始祖者感神灵而生若稷契也自由也及始祖之
 所由出谓祭天也上犹远也下犹近也收族者谓
 别亲疏序昭穆大传曰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
 食而弗殊虽百世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又
继父不同居者


尝同居今不同

释曰此则期章云必尝同居
 然后为异居者也但章皆有传惟庶人为国君及
 此继父不传者以其庶人已于寄公与上下旧君
 释讫继父已于期章释讫是以皆不言也
  又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


释曰在此者以其小宗之后大宗欲使厚于大
 宗之亲故次之在从父昆弟之下
传曰何以大功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


释曰案下记云为人后者于昆弟降一等者故
 大功也若然于本宗余亲皆降一等也
  又
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报于所为后之兄弟之子
若子


言报者嫌其为宗子不降

释曰谓支子为大
 宗子后反来为族亲兄弟之类降一等云于所为
 后之兄弟之子若子者此等之服其义已见于斩
 章云言报者嫌其为宗子不降者以其出降本亲
 又宗子尊重恐本亲为宗子有不降服之嫌故云
 报以明之言报是两相为服者也
春秋四传
  跻僖公
春秋文公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
左传逆祀也于是夏父弗忌为宗伯尊僖公且明见
曰吾见新鬼大旧鬼小先大后小顺也跻圣贤明也
明顺礼也君子以为失礼礼无不顺祀国之大事也
而逆之可谓礼乎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
先鲧汤不先契文武不先不宋祖帝乙郑祖厉王
犹上祖也是以鲁颂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
帝皇祖后稷君子曰礼谓其后稷亲而先帝也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