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散吏二十六人
郡国及县农月皆随所领户多少为差散吏为劝农
又县五百以上皆置乡三千以上置二乡五千以上
置三乡万以上置四乡乡置啬夫一人乡户不满千
以下置治书史一人千以上置史佐各一人正一人
五千五百以上置吏一人佐二人县率百户置里吏
一人其土广人稀听随宜置里吏限不得减五十户
户千以上置校官掾一人
县皆置方略吏四人洛阳县置六部尉江左以后建
康亦置六部尉余大县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人邺
长安置吏如三千户以上之制
  宋
宋县置令长如魏晋制
按宋书百官志县令长秦官也大者为令小者为长
侯国为相汉制置丞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五
家为伍伍长主之二伍为什什长主之十什为里里
魁主之十里为亭亭长主之十亭为乡乡有乡佐三
老有秩啬夫游侥各一人乡佐有秩主赋税三老主
教化啬夫主争讼游侥主奸非其余诸曹略同郡职
以五官为廷掾后则无复丞唯建康有狱丞其余众
职或此县有而彼县无各有旧俗无定制也晋江右
洛阳县置六部都尉余大县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
人宋太祖元嘉十五年县小者又省之诸官府至郡
各置五百者旧说古君行师从卿行旅从旅五百人
也今县令以上古之诸侯故立四五百以象师从旅
从依古义也韦曜曰五百字本为伍伯伍当也伯道
也使之导引当道伯中以驱除也周制五百为旅帅
皆大夫不得卑之如此说也又周礼秋官有条狼氏
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
则四人子男则二人近之矣名之异尔又汉官中有
伯使主为诸官驱使辟路于道伯中故言伯使此其
比也县令千石至六百石长五百石
  南齐
齐县置令国则为相
按南齐书百官志县令相郡县为国者为内史相
  梁
梁大县曰令小县为长国亦称相属员如晋宋制
按隋书百官志县为国曰相大县为令小县为长皆
置丞尉郡县置吏亦各准州法以大小而制员郡县
吏有书僮有武吏有医有迎新送故等员亦各因其
大小而置焉
  北魏
魏定县令品级有差
按魏书官氏志上县令相六品中县令相七品
孝文帝延兴三年诏县令能静一县二县劫盗者兼
治食禄有差
按魏书孝文帝本纪延兴三年二月甲戌诏县令能
静一县劫盗者兼治二县即食其禄能静二县者兼
治三县三年迁为郡守
  北齐
北齐县分九等又置邺临漳成安三县令
按隋书百官志后齐制上上县令上中县上下县中
上县中中县中下县下上县下中县下下县
邺临漳成安三县令各置丞中正功曹主簿门下督
录事主记议及功曹记室户田金租兵骑贼法等曹
掾员邺又领右部南部西部三尉又领十二行经途
尉凡一百三十五里里置正临漳又领左部东部二
尉左部管九行经途尉凡一百一十四里里置正成
安又领后部北部二尉后部管十一行经途尉七十
四里里置正清都郡诸县令已下官员悉与上上县

  隋
隋制以大兴长安河南洛阳四县为正五品诸县以
所管闲剧为等级
按隋书百官志大兴长安河南洛阳四县令并增为
正五品诸县皆以所管闲剧及冲要以为等级丞主
簿如故其后改县尉为县正寻改正为户曹法曹分
司以丞郡之六司河南洛阳长安大兴则加置功曹
而为三司司各二人郡县佛寺改为道场道观改为
元坛各置监丞京都诸坊改为里皆省除里司官以
主其事帝自三年定令之后骤有制置制置未久随
复改易其余不可备知者盖史之阙文云
  唐
唐制以京县为正五品诸县品秩以上中下为差
按唐书百官志京县令各一人正五品上丞二人从
七品上主簿二人从八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尉
六人从八品下畿县令各一人正六品上丞一人正
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上尉二人正九品下上县
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
品下尉二人从九品上中县令一人正七品上丞一
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
中下县令一人从七品上丞一人正九品上主簿一
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九品下下县令一人从七品
下丞一人正九品下主簿一人从九品上尉一人从
九品下县令掌道风化察冤滞听狱讼凡民田收授
县令给之每岁季冬行乡饮酒礼籍帐传驿仓库盗
贼堤道虽有专官皆通知县丞为之贰县尉分判众
曹收率课调


武德元年改书佐曰县尉寻改曰正诸县置主
 簿以流外为之京县上县丞皆一人畿县上县正
 皆四人七年改县正复曰尉贞观初诸县置录事
 开元中上县万户中县四千户以上增尉一人京
 兆河南府诸县户三千以上置市令一人户一万
 以上置义仓督三人其后畿县户不及四千亦置
 尉二人万户增一人凡县有司功佐司仓佐司户
 佐司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