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之前无烧纸
纸起于秦汉,三代之先,未曾有纸。纸钱又起于唐,晋汉之先,未曾以纸为钱。此皆史册可查之事。若果然死后要用银钱,自开辟以至秦汉之人,死后何以度日?此二不可解也。
烧纸荒唐可笑
⑴以地狱为本乡
天堂是人的本乡,应该预修归天的正道。乃听信佛家,预烧纸锭、纸钱,谓之冥资,寄于地狱之库,以便死后取用。荒诞无稽极矣,人多信而行之。是其心,已定于地狱。无怪乎告以天堂之正道,而如聩、如聋。此大可笑者一。
⑵烧神不用于敬祖敬师
各山进香,以烧纸为首务。人家遇喜庆年节等,酬神、献愿,必彩画神佛之像,加以黄阡锞锭,掷地而焚之。烈焰将完,浇酒数滴,拱揖而回。奉行者,毫不为怪。岂即佛家火葬之法耶?可以敬神,即可以敬父母。为何岁时伏腊,子孙不烧祖父之容?可以敬神,即可以敬先师。为何春秋丁礼,纸锭不烧孔子之前?此是则彼非,此非则彼是,二者必居其一。此大可笑者二。
⑶烧纸贿赂冥官
贪赃受贿,王法尚且不容,与受一同治罪。若果系无私正直之神明,不必问他是纸、是灰,即此假形、伪像,亦难逃薏苡之疑,何敢公然献媚?此大可笑者三。
⑷撒纸钱买路
官街大路,凭人行走。若有阻挠讹诈之棍徒,必行拿究。今出丧之家,先用一人前走。手执纸钱,沿途撒放,谓之买路钱。岂神道中,果有神棍耶?此大可笑者四。
烧纸害人心术
⑴以烧纸代替孝道
父母去世后,敬其所尊,爱其所亲,系孝道中当紧之事。只说一件,便可类推。假如父母平日最喜周济贫穷亲友,当扫墓之时,与其多烧纸锭、纸钱,不如多备酒肴,共沾余惠,此即爱其所亲之意。一有烧纸之事,自以为孝道已全,诸事皆可缓图。岂非一大害乎?
⑵以无用飞灰代替人情
助丧之礼,好处甚多。既可以尽人情,更可以济不足。一有烧纸之事,自初死以至终丧,惟纸锭一挂、黄阡一股,便为吊礼。一撮飞灰,毫无补助丧家之处,岂非又一大害乎?
⑶以纸钱代替功德
修身贵乎实行,戒恶惧有后灾。一有烧纸之事,自以为多献冥资,便成功德。罪孽虽多,消除亦易。侥幸之心,牢不可拔。此又害之最大者。以不可解之事,而被人笑谈,害人心术,历来守礼之家,未曾议及。大失杜渐防微之意。
烧纸不同于焚帛古礼
或言古人焚帛,今人焚纸,事亦相同。殊不知焚帛之礼,即焚香烧烛之礼,表其诚敬之心,本无别为。与此冥资之解,大相悬绝。
烧纸是虚无假伪之行
虽古礼固当损益,而鱼目并非夜光。岂不闻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象人者,不可用;象金银者,独可用耶?在世不能点石为金,死后倒能以灰为宝。岂锞锭之灰,不同于别物之灰耶?假银不能用于阳世,纸灰竟可用于阴间。岂人见之,为纸为灰;鬼见之,为金为银耶?果尔鬼应争取之,何纸灰尚存阳世耶?由是以推,凡人世间,一切虚无假伪之行,未必不借端而起。身任易俗移风之责者,请熟思之。
十五、辟超度破狱
超度破狱之说
超度。曾见佛家《钟鼓问答》内言:梁武帝因志公而见地狱的苦恼,问他:“何法可解?”志公说:“鸣钟一百八下,能除百八烦恼。”故至今各庵观寺庙,俱遵行不改。一说:念咒施食,只用九连环的锡杖着地三筑,地狱门即开,冥魂齐来赴会。又说召请者,非冥司之魂,系无主孤魂。念咒时,万里之外,一时俱至。说虽不同,总不离“超度”二字。
超度破狱之说自相矛盾
夫地狱系天主所设困苦罪魂之处,即据彼□言,亦有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十殿阎罗等管理。若果钟声百八,苦恼即除,三筑杖头,狱门即破。今日之鸣钟者,朝朝不断;做法事者,时时常有。狱内必无苦恼,狱外又多宴会。其乐陶陶,刑罚不得而加之。是造物之权,反不如用物之人矣。
钟声锡杖不能除苦破狱
独不想天主于一物未有之时,造成天地人物,分别赏功罚罪之法而宰制之。事无大小,终古不移。以天神、魔鬼之力,尚不能稍出其范围。岂有钟声、锡杖,即能苦除、狱破?
超度破狱之说不可信
果尔,则能于地者,必能于天;能于大者,必能于小。何不使人人共见之太阳常在中天,除此黑夜?又何不使年年一定之冬夏,尽转阳春,除此严寒酷暑?且与其苦而后除,入而使出。何不使其常生在世,不苦、不入,更为容易?乃共见者不能,一定者不能,容易者又不能,有何凭据而信其苦除、狱破也?
信超度破狱者受害无穷
此与卖假药者相似,声言:“预服此丸,夹打必不疼痛。”犯人重价购求,到那夹打临身,疼痛异常之时,更多一层怨恨。今不思钦崇天主,为善立功,仰求真福。乃信此超度,恣意胡行。自谓死后多做几次道场,有何难事?到了万苦齐攒,永无出头之日,方悔生前误听人言。恸哉!信假药者,受害不过一时;信超度者,受害必至无穷。
以梁武帝事例证超度破狱之伪
请看梁武帝既能因志公而见地狱,又能因钟声而除苦恼。似此广大神通,何以侯景之围,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