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不如子之自知,则良有司之知民其不如民之自知也又明矣。
  幸也,赤子不能言而民能自言也!是以西门君之为政也必问民之疾苦,民皆曰:“无过於河伯娶妇者矣。”使西门君不问之民而谋之吏胥,彼吏胥者方以河伯娶妇为利,岂肯言其害哉。於是西门君深思而熟计之曰:“斯害不难除也!然吾能必山右之不雨乎?使水再为灾之岁,彼乱政者必将曰‘是不为河伯娶妇之故也’。则莫若分渠以杀其势,使水永不为灾而已矣。”今者,筑堤之害人人能言之,惜当事者之不肯下问耳。即有能爱民如子,欲除斯害者,又计及於水再为灾之岁,彼乱政者必将曰“是不筑堤之故也”。故必开渠而後河伯娶妇之害可除,不开渠而筑堤之害终不能除也。
  今试以筑堤之不可解者略言之:
  直隶、河南皆是朝廷之赤子。今堤筑於河北,则水必南迁矣。岂河北之民当生而河南之民则当死乎!其不可解一也。
  漳水出太行山,即横流至馆陶入运河,二百馀里间皆能泛溢为灾。今堤之长不过三里,仅百分之一耳,而为河之上下流皆不为灾,有是理乎!其不可解二也。
  水之来也,或远或近,迁徙靡定。以有定之堤防无定之水,何异刻舟而求剑,徒竭万姓之脂膏以饱吏胥之囊橐。其不可解三也。
  即使水流有定,而河水一石,其泥数斗,堤外之地日淤日高,数年之後,水流自上而下,其为灾也或相倍蓰而无算矣。何必遗害後人乎!其不可解四也。
  大凡无堤之处,水皆四散分流,随来随去,故水虽大不能为灾,但见为利而不见为害。惟有堤束之,岁旱则水利绝不可得,至於堤溃之时,水皆聚於一处。夫水之性散之则其力弱,聚之则其势猛,此岂必待智者而後知乎!其不可解五也。
  沙庄一堤,成安、广平两县之民已将累死;至戊子、庚寅两次水灾,沙庄之堤毫无用也。不分疏其下流,使水有所归,但壅遏其上流,使水激而愈猛,其不可解六也。
  且成安果欲筑堤,即当为久远之计。筑堤於成安境内,去河渐远,水至堤则其力缓,可以免岁岁修补之劳。今奈何筑堤於河滨,民甚利堤之成,而吏则甚幸堤之决。然则筑堤果为民乎,为吏乎?其不可解七也。
  即以临邑言之,止此人工物力;分之则见少,合之则见其多。若专用力於护城之堤,其工必倍。今既分之於河侧,则护城之力必减矣。然则城郭衙署府库仓廒皆不足重乎?其不可解八也。
  临邑钱粮所以甲於邻封诸县者,以滨漳河,二麦收成有自然之利也。今堤北之地水利绝不可得,果能减临邑之赋税乎?其不可解九也。
  国家维正之供,不愿丝毫累民。今堤旁取土皆成坑坎,谁敢阻拦,是堤占一分,所坏之地且五六倍堤也。是皆有地不许民耕,催征赋税,焉得不施鞭朴,焉得不累里长。贤有司亦曾念及此乎?其不可解十也。
  然则筑堤果无利乎?曰:有利也。督工之史胥,漳滨之包户,相通为一,盖无日不醉饱矣。青楼酒肆,为所欲为,虽不必其家之果富,然亦可云享尽人间之乐矣。盖堤一决而相庆贺也,亦思所敛之怨皆归何人乎?
  继之,民穷财尽之後,万苦千辛,难更仆数。或有能考西、史之遗迹,为一劳永逸之计者,则不能无望於今之贤士大夫矣!
  【开渠说三】(同上)吕游
  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拨乱反治者,在乎人之断而已矣。
  凡利民之事,其始行之,人未必不怨也。如子产称众人之母,曷至有未信而劳民之事;衣冠田畴,亦必待行之既久而人始安之。
  凡害民之事,其始行之,人未必即怨也。如河伯娶妇,其首事之人亦未可厚非也。河水一决,万顷茫然,以一弱女子而救数万之生灵,所得固已多矣。况於鬼神之事,儿女子信之为尤笃。闻有党将军者,因没於河工而得配食於河神之庙,至今河滨夫役犹有欣之不置者。况妇人女子生於钗荆群布之家,死得为河伯之妻,享万人之俎豆,生平志愿固已满矣。古今人情不大相远也。师巫三老虽视为奇货可居,然亦必有女之家不惑於鬼神者而後可以取其利。夫女子之入选者,大抵十五岁以上,不过四五年之间耳。即此四五年中,或因残疾,或因貌陋,其断不可以入选者,又往往有焉。若家本无当嫁之女,虽吏胥狠如饿豺,一钱亦不可得。即使有女当嫁,而笃信鬼神者十家之中常得二三焉,此二三人者又非肯行贿赂者也。由斯言之,则当时之受其害者盖甚有限。且每年不过一娶,既娶之後,小民各安其生。水之流也,任其自行自止,不劳民也,不伤财也。岁旱之时,水利固自若也。沙压之地,可以望其更变也。所伤者仅一弱女子而万姓安枕,是以当日之为政者虽明知其说之荒唐而隐忍不能断也。以视今日筑堤之害,其劳民为何如?其伤财为何如?其岁旱之时水利绝不可得为何如?凡堤占沙压者永无望其更变为何如?
  夫被灾之後,正当与民休息,培养元气,奈何复继之以大役!是以富者贫而贫者愈贫。呜呼,今之百姓何辜,视河伯娶妇之时其治乱为何如哉!夫杀一无罪之女以救万人之命,西门君犹耻焉。必继之以开渠,使斯害永不复作而後已。今也伤万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