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衡然,铢两悉称,不偏重也。而仁浦等乃谓“尊夫而卑舅姑”,则子为祖父母期,不亦为尊父而卑祖乎!三年之内,几筵尚存,妇不可以从吉,孙独可以从吉乎?《传》曰:“妇人不贰斩者,何也?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贰斩者,犹曰不贰天也。妇人不能贰尊也。”既为夫斩矣,而又为舅斩是贰斩也,将何从乎?舅姑也者,由夫而推之也,虽尊於夫而义不及夫重。故夫亲迎而成昏礼,厥明乃见於舅姑,三月乃见於庙,事之渐也,义之差也。故夫出之则义绝,妇不得自系於舅姑也。若妇直为舅姑三年,是妻拟於夫也,将置其夫於何地乎?人莫不本於父母,然既嫁则降三年而为期者,不贰斩之义也,女子之所不得已者也。人之爱女也常更甚於爱妇;而人之亲其父母也未必遽不如其亲舅姑。既贰斩矣,即何得独薄於父母而不为之服三年乎?然则今世乡野之女子既嫁而仍为父母三年,未必非闻仁浦之风而兴焉者也!仁浦又引《内则》之言“妇事舅姑如事父母,”以为事当一例。不知“如事父母”,正以体其夫之心耳。陈孝妇云:“夫去时,属妾以供养老母。”然则养姑者乃以为夫也。养姑所以为夫,则妇之与子不同明矣。世妇之事夫人也,犹大夫之事君也;然大夫为君斩而妾为女君则期,彼无所因而致,此有所从而然也。乌得以妇与子一例也哉!先王制礼,尤以夫妇之伦为重,扶阳抑阴,屡致意焉,不但丧服然也。是以三代以上,女子罕有敢自专者,以礼为之坊也。後世妇人天督卷В即有贤者亦知尊舅姑而已;其意以为舅姑乃为尊行,夫特与我等耳。子妇一例,由来久矣。此亦议礼者所当深忧也。
  为酶荆骸毒》,大功。《开元礼》改齐衰期。《家礼》、明并同。
  【小记】“酶静晃舅後者,则姑为之小功。”
  △明制妇分檬之疏
  按:古为长子三年,为众子期;故为酶敬蠊Γ庶妇小功,皆降二等也。《开元礼》加之,止降一等矣。至明,又改长子之服为期,则酶局服亦应仍改为大功;然犹用《开元礼》之旧,遂致为子为妇之服无别,子无檬之异而妇反有适庶之分,殊为不伦。
  为庶妇:《经》,小功。《开元礼》改大功。《家礼》、明并同。
  △《开元礼》加庶妇服之非
  按:舅姑之分尊,而妇与子亲疏亦异。《经》为酶敬蠊Γ众妇小功,不为簿矣。《开元礼》加之,意欲从厚,而不知服太多者必将不胜其服而反莫之服也。当以古礼为正。说并见後《为夫之昆弟条》下。
  为夫之祖父母:《经》大功。《开元礼》、《家礼》、明并同。
  【家礼】夫为祖承重者,妇从服斩衰三年。夫为祖母承重者,祖父卒,妇从服齐衰三年(祖父在,缺)。
  △《家礼》增妇从犬服承重之非
  按:诸传记及《开元礼》,夫为祖父母後者,妻皆无从服之文。盖古者盟镂後之礼为男子而设,不为妇人而设。如谓夫既为後,妻当从服,藉令舅卒姑在,姑方重服,妇岂得以重服服夫之祖父母乎!服之,是妇拟於姑也。然则夫虽服,妻不必从之服矣。如谓姑或先亡,妇当代服,藉令姑卒舅在,夫未重服,妇又岂得以重服服夫之祖父母乎!服之;是妻加於夫也。然则姑虽卒,妇亦不必代之服矣。夫服者不必妻之从,姑卒者不必妇之代,则妇之服三年何取焉?是以传记及《开元礼》皆无从服之文。《家礼》乃增妻之从服,似非古人之意。
  为夫之世父母,叔父母:《经》,大功。《开元礼》、《家礼》明并同。
  为夫之昆弟,报:《经》无服。《开元礼》增,小功。《家礼》、明并同。
  △唐制增夫昆弟胀之非
  按:为昆弟之妻无服,周、秦以後千有馀年未有议其薄者。独唐太宗以为薄而增服小功。然通巢刺王妃而欲立之为后,厚何取焉!然则古人於此或有深意,未可增也。酶驹銎冢众妇增服大功,其後亦有纳寿王妃之事。与其厚也,无宁从古之薄!至明,又增为从父昆弟之妻之服,吾不知其意义欲何为也?
  唐韩愈生三岁而孤,随伯兄会贬官岭表。会卒,嫂郑氏鞠之。郑丧,为服期以报。
  △附论韩愈服嫂
  此追念其抚育之恩而报之者,与邓绥之服伯父,周翼之服舅意同。行之於身为厚,著之为例则非。
  为娣姒妇:《经》,小功。《开元礼》、《家礼》、明并同。
  为夫之姑姊妹,报:《经》,小功。《开元礼》、《家礼》(萌瞬唤担┎⑼。明同,缺报。
  为昆弟之子妇及夫昆弟之子妇:《经》缺(以例推之,当为小功)。《开元礼》补,大功。《家礼》、明并同。
  为盟镏妇:《经》,无文。《开元礼》增,小功。《家礼》(姑在则否)、明并同。
  △盟锔痉不必有
  按:《经》有酶局服而无盟镏妇之服。《传》曰:“有米诱呶蕨盟铩K锔疽嗳缰。”敖氏《仪礼集说》云:“庶孙之妇缌,则盟镏妇小功也。《小功章》不见之者,文脱耳。”其论似矣。但不知所谓盟镏妇者,专以酶局存亡决之乎?兼以米又存亡决之乎?如米由写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