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使老小不事者,守于城上不当术者。

  此分析队攻之利害,遂犹今言队伍展开线,穆天子传屡言七萃之士,萃、遂只方音小异,又遂、队、术三字同音。敌众虽十万,大约不过分四队进攻,其说颇类乎近世不宜多线战争之军略。攻道之面狭,则利于守者。五百步须用四千人拒战,盖比城下之守(前言五十步四十人),增加十倍。无事之老弱,则使守城上不当攻道之处。

  城持出必为明填,令吏民皆知之。从一人百人以上,持出不操填章,从人非其故人及其填章也,千人之将以上止之,勿令得行;行及吏卒从之,皆斩,具以闻于上,此守城之重禁也,大奸之所生也,不可不审也。

  此节严出城之禁。明填或填章即今护照及放行单之类,犹云填明事由。从人非其故人一句,李云“谓从者易人并易章也”。申言之,故人即“原人”,按荀子注“故犹本也”,亦即“本人”,李说可从。孙训“故人”为“故所属吏卒”,非也,所属吏卒非先得许可也是不能随便带出城的。简的来说,无照者和人照不符者均由千夫长拘留,不服令者先斩后报。“百人以上”四字余疑是注文,即极其量之数,运本改为“百人以下”。

  大a前长尺,蚤长五寸,两a交之,置如平,不如平不利,兑其两末。

  此言军械a之制置。a为小矛,蚤即爪字。两a交之以下,旧注都解释不明,或谓两a之“a”可能系“蚤”之误,即是两蚤安置要平匀,使用起来,才不致失去重心;兑其两末的“其”指蚤而言,所以便利向左右钩刺。录之以备参考。两末与“两端”不同。

  穴队若冲队,必审如攻队之广狭,令邪穿其穴,令其广必夷客队。

  此言以隧道御隧道之法;队即隧道,与节之遂不同,若,及也,或也。

  “如”,犹相当或因应,言我所挖之隧,须求其与敌隧之广度相应,但不作对冲而作斜出,使可以夷平敌隧。

  疏束树木,令足以为柴搏,前面;树长丈七尺一,以为外面。以柴搏从(纵)横施之,外面以强涂,毋令土漏,令其广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以柴、木、土稍杜之,以急为故。

  前面之长短,豫蚤接之,令能任涂,足以为堞,善涂其外,令毋可烧拔也。

  此言城外堆积柴搏之法。

  前面似指前头,柴束长短不齐,故当齐其一端,以便涂土;即“贯”之古字,连贯也。积柴搏之先,须择高丈七尺之树一条施于外面,然后就其内堆积柴搏。堆迭之法,纵横相杂,外面涂上粘韧之土,毋使其落下,柴搏之广厚,足为城高(三丈五尺)之屏蔽而止。又再用柴、木、土等佐之(按杜是“佐”字之误,毕以杜为木名,非是),以急(坚也)为好(故,巧也)。前面之长短,亦豫先(豫蚤即“豫早”。)整齐之,使可涂土,足充城堞之用,勿令敌人得以烧毁或拔去。孙解“故”为“事”,又说柴搏之上筑堞,均不确。

  大城丈五为闺门,广四尺。为郭门,郭门在外,为衡,以两木当门,凿其木,维敷上堞。为堑县梁,□穿断城,以板桥邪穿外,以板次之,倚杀如城势。城内有傅堞,因以内堞为外,

  凿其间,深丈五尺,窒以樵,可烧之以待适。令耳,属城为再重楼,下凿城外堞,内深丈五,广丈二。楼若令耳,皆令有力者主敌,善射者主发,佐皆厉矢。治裾。诸延堞高六尺,部广四尺,皆为兵弩简格。

  此节大概言城门、板桥及城堞等作法,语多难解,以下摘述其大意。

  丈五为闺门,谓闺门之高丈五尺,闺门见前。

  维敷意犹维系,谓就关制郭门之两木,凿孔、系绳而上连于堞也。

  堑县(与悬同)梁即后世之钓(吊)桥。取板桥令从城穴向外邪伸出(□即令),板桥长未达地,则再以板接之(次者再接之谓);板桥之斜度或坡度(倚杀),视城之形势为之,“如”即前审如之“如”,因应也。兹约示堑悬梁之概状如下:(图形,尚无资料。)

  以内堞为外堞,似是作退守之准备或敌人攻入时之抵御,故云烧樵待敌;窒,充塞也。

  令耳,运注为“沟备水”,与下文要严守令耳之情状不符。余疑“令耳”应一逗,即“属城为再重楼”的名称,试看下文“楼若令耳”,也可为证。

  厉矢见戌篇。厉,利也。佐指辅佐之人,与“主”字相应,孙拟改为“佐以厉矢”,不合,可与下节“佐一人”比观。

  治、置音近,余疑治裾即寅篇之置裾(裾字断句,余与运本暗合,但它以为“城”则误),“诸”字当连延堞为句(下有诸藉车可证)。

  毕云,简同阑,孙谓_以盛弩,格即歧阁;余按通典一五二:“

  城外四面壕内去城十步,更立小隔城,厚六尺,高五尺。”似与本文延堞有关,阑、格之义同为“阻”,“皆为兵弩简格”句如解作皆置兵弩以阑格之,于文亦通。“部广”即各堞的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