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受淨者言)長老一心念。汝有是長衣。未作淨。為淨故與我。我已受之。汝與(某甲)。是衣(某甲)已有。汝為(某甲)故。善護持。著用隨因緣。(彼答云)爾(一說。作禮一拜。持衣而去)。
  其長鉢。殘藥。文並同准。

  十一尼受二衣法

  凡比丘尼。受捨等儀。准比丘法。亦分上中下座。

  一僧祇支

  大姊一心念。我比丘尼(某甲)。此僧祗支。如法作。我受持(三說。若捨時。但云此僧祗支。或云覆肩衣。先受持今捨。餘文如上)。

  二覆肩衣

  大姊一心念。我比丘尼(某甲)。此覆肩衣。如法作。我受持(三說其式叉摩那。並沙彌尼。受四衣法。亦准此)。

  十二勤策捨衣法

  (其儀式皆同比丘。律本雖不出受法。今准十誦。及五分律中。持衣於上座前。應如法三說。若捨一說)。
  大德一心念。我沙彌(某甲)此縵安陀會今捨。(一說。比丘云)善。(答)爾。

  十三勤策受衣法

  大德一心念。我沙彌(某甲)。此縵安陀會受持。(三說。比丘云)善。(答)爾(禮足已畢。持衣而去)。

  ○第十心念捨受篇(八法)
  初念捨三衣法

  (五分云。獨住比丘。三衣中須有換易者。具修威儀。心生捨衣之念。手捧所受之衣。應如是說)。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若干)條。今捨(一說)。

  二念受三衣法

  (然後受所長之衣。如前威儀。加法云)。
  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若干)。條受(三說。餘二衣等。受捨亦爾)。

  三念捨坐具法(儀式如前)

  我比丘(某甲)。此尼師壇。先受持。今捨(一說)。

  四念受坐具法

  我比丘(某甲)。此尼師壇。應量作。今受持(三說)。

  五念捨應器法

  善見律云。若無人時。獨受持鉢。即准上文。先捨後受(儀式如前。應如是說)。
  我比丘(某甲)。此鉢多羅。先受持。今捨(一說)。

  六念受應器法

  我比丘(某甲)。此鉢多羅。應量受。常用故(三說)。

  七念受三藥法

  若獨住比丘。有緣欲服三種藥者。准義加法。亦應心念受之。則無缺法之咎。

  一非時藥(儀式如前)

  我比丘(某甲)。今為渴病因緣。此是蜜漿。為欲經非時服故。今受(三說)。

  二七日藥

  我比丘(某甲)。今為熱病因緣。此酥七日藥。為欲經宿服故。今受(三說)。

  三盡形壽藥

  我比丘(某甲)。今為病因緣。此薑。椒。盡形壽藥。為欲共宿長服故。今受(三說)。

  八長衣說淨法

  准此心念唯聽獨住比丘。由無同侶。離喧遠眾。故聽於出家二大。三小眾中。但有親厚知識者。任其稱名與取。若非獨住比丘。必依正說淨法行持也。五分云。應偏袒右肩。胡跪。手捉衣。心念口言。
  我比丘(某甲)。此長衣。淨施與(某甲)。(於五眾中。隨意與之)。隨彼取用。(得至十一日。復如前威儀言)我(某甲)。此長衣。從(某甲)取還(得至十日。復如初言)我(某甲)。此長衣。淨施與(某甲)。隨彼取用(如是捨故受新。十日一易)。
  僧祗律云。施主若死等。不得過十日。更覓施主說淨。

  羯磨儀式卷上
  音釋
南山宗主
  宣祖初居終南山。與發異尼。建立綱宗。故稱為南山宗焉。

澄照聖師
  諱道宣。字實相。唐懿宗朝。諡號澄照大師。尊稱戒德。故曰聖。


  音職。取也。

析金杖
  析。音昔。分也。金喻律意。

式微
  衰替也。


  實也。

典誥
  作述篇章。

先型
  遺範也。

慫[涌/心]
  上音縱。下音勇。勸請義。

瀛渤
  上音盈。下音孛。大海貌。


  音素。逆流而上也。

  懺摩篇
梵語
  謂天竺人語。同梵天故。

白半月
  從初一。至十五。表智德漸圓故。

黑半月
  從十六。至三十。表斷德漸盡故。

羯磨
  此翻為事。又翻所作。謂依事所作故。

問訊
  訊者。言也。意取發言慰問以伸誠敬故。今時但有合掌。低頭。而口不言。雖無實義。理亦無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