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故即法身也。論舉一即三。以法身必具般若解脫。只須立二句。不必更至於三。復云解脫寂滅即法身者。為顯三德極圓。如循環之無端。故作如此說耳。又若作二句。則二德有釋。法身無釋矣。為顯法身是寂滅義。故須第三句也。
  二般若無著。即解脫。解脫寂滅。即法身。法身不癡。即般若。
  義釋同前。但三法中。每以一法為頭。各各互具耳。
  三解脫寂滅。即法身。法身不癡。即般若。般若無著。即解脫。
  如文同前。
  舉一即具三。言三體即一。
  三德舉一即三。言三即一者。所謂直法身非法身。以法身必具般若解脫。直般若非般若。以般若必具法身解脫。直解脫非解脫。以解脫必具法身般若。如摩尼珠。即體圓。即瑩徹。即具寶。雖是一珠。而有三義。雖有三義。而是一珠。然有性中之三德。則法身般若解脫是也。法身屬一性。般若解脫屬二脩。雖是法身一性。於全性而起般若解脫二脩。故直法身非法身。於法身必具般若解脫。雖是般若解脫二脩。而全脩在法身一性。故直般若非般若。於般若必具法身解脫。直解脫非解脫。於解脫必具法身般若。此就性中論三也。有脩中之三德。則空觀假觀中觀是也。雖是三脩。乃全性中三德以起脩中三觀。全脩中三觀而在性中三德。惟其全是三德。故三觀雖在於修。亦可論乎修性。蓋全法身以為中觀。故直法身中觀。非法身中觀。謂法身中觀。必具般若空觀。解脫假觀。全般若以為空觀。故直般若空觀。非般若空觀。謂般若空觀。必具法身中觀。解脫假觀。全解脫以為假觀。故直解脫假觀。非解脫假觀。謂解脫假觀。必具法身中觀。般若空觀。此就修中論三也。有果上之三德。則三種解脫是也。雖是果德。乃全性中三德。修中三觀以成果上三德。蓋全性中法身以修中觀。而證果上性淨解脫。全性中般若以修。修中空觀。而證果上圓淨解脫。全性中解脫以修。修中假觀。而證果上方便淨解脫也。又此三德。於性中但名法身。於修中但名般若。於果上但名解脫。以其名分主賓。故圓修之人能悟此者。單修亦可。複修亦可。具足修亦可。圓覺備明二十五輪。有單修複修。具足修。非惟顯攝機之遍。亦以彰圓修之妙也。
  此因中三德。非果上三德。
  正顯前所明三德。乃就眾生因性。并修性以辨也。往人不諳。乃約小乘大乘果證以辨者。有違此旨矣。
  欲知果上三德。
  石壁云。有曰。禪宗何論於果。故智者歎云。嗚呼。聾騃。若為論道。偽說滋漫。難可紀矣。
  法身有斷德。邇因斷惑而顯德。故名斷德。
  天台云。法身不顯。過在無明。故曰。法身流轉五道。法身既顯。功由斷德。故曰。出纏名大法身。余謂前二。法身寂滅。此之謂也。
  自受用身有智德。具四智真實功德故。
  石壁云。準唯識轉於八識。以成四智。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轉第六識。為妙觀察智。轉前五識。為成所作智。此之四智。能嚴法身。不就他論。故云真實功德。余謂自受用身者。報身也。此之報身。惟佛自己受用。初住己上。等覺已還。所不能見。
  他化二身。有大恩德。
  如文下釋。
  他受用身。於十地菩薩。有恩德故。
  石壁云。問。自他受用二身云何。答。自受用身。上冥如理。他受用身。下應機緣。亦是如理如量二智。根本後得二智。然地上聖人。見他受用。即舍那十重。為十地所現。故余謂別明初地。破無明。見他受用身。圓明初住。破無明。見他受用身。今言十地。依華嚴故。
  三種化身。於菩薩。二乘。異生。有恩故。
  石壁云。大化千丈。小化千尺。并丈六。更有隨類化不定。余謂佛有三身。曰法。報。應。今云自受用身。即報也。他受用。即報即應。他菩薩所受用故。亦可稱勝應。故又今但云化。不云應者。合應為化故。若具論者。須分應化。如釋迦丈六。名為劣應。於法華會。又召十方分身。故知不開。未為詳說。
  三諦四智。除成所作智。為緣俗諦故。
  石壁云。謂成所作智。多附利他種種變化。是以除之。若準唯識說而實異。大圓鏡智成法身。平等性智成報身。成所作智成化身。妙觀察智遍於三身。存斯兩文。學者詳也。
  然法無淺深。而照之有明昧。心非垢淨。而解之有迷悟。
  石壁云。結示次位。因果歷然。約法約心。水波無別。論照論解。清濁須分。故無濫於聖階。亦不屈於凡下。如斯奧旨。味而研之。
  剏入初心。迷復何非淺。終契圓理。達始何非深。
  初心迷淺者。不了三德以成偏。終契遠深者。能了三德以成圓也。
  迷之失理而自差。悟之失差而即理。迷悟則同其致。故漸次名焉。
  悟則同其致者。譬如以清明眼。觀晴明空。惟一晴虗。逈無所有也。迷之而自差者。其人無故不動目晴。瞪以發勞。則見虗空種種非相也。合法可知。

  ○正修止觀第九

  奢摩他頌。
  梵語奢摩他。此云止。豎而明之。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