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云。滅度一切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此之謂也。
  一異齊旨。解惑同源。人法俱空。故名菩薩。
  石壁云。一謂照真。異謂照俗。真俗雖異。妙旨不殊。解惑例然。自利。則大智為首。已證二空。利他。則大悲為先。長遊六趣。悲智俱運。故號菩提薩埵焉。
  原其所修。六度而為正因。
  藏通菩薩。皆修六度。應以事理二種別之。今正言修理六度也。
  行施。則盡命傾財。
  身命財。三者俱施。如此行檀。修三堅法。
  持戒。則吉羅無犯。
  七聚淨戒。雖最小者。為突吉羅。而亦無犯。況其大者乎。又應云。性重譏嫌。二皆無犯。
  忍辱。則深明非我。割截何傷。安耐毀譽。八風不動。
  經云。我於往昔。節節支解。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石壁云。良由四相即空。順違無地。稱法成想。故曰深明。八風者。利衰毀譽。稱譏苦樂。
  精進。則勤求至道。如救頭然。自行化他。剎那之頃無間。
  精則不雜。進則不退。不雜不退。以求大道。如救頭然之急。如喪考妣之哀。二利兼行。雖剎那亦無少間。如是可謂真精進也。
  禪那。則身心寂怕。安般希微。住寂定以自資。運四儀而利物。
  入定之法。宜調身調息調心。入則調麤而至細。出則調細以出麤。住則三事以均調。所謂入出住百千三昧是也。梵語安那般那。此云遣來遣去。即調息之方也。謂菩薩住則修寂。定以自資。出則運四儀而利物。莫非自他兼利之事也。
  智慧。則了知緣起。自性無生。萬法皆如。真源至寂。
  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豈非自性無生乎。以此充擴一切。則萬法皆如。而真源至寂矣。
  雖知煩惱無可捨。菩提無可取。而能不證無為。度生長劫。
  前明菩薩能達假而即空。今則能從空而出假。於無可捨中。吾故捨之。無可求中。吾故求之。不證無為。度生長劫。
  廣修萬行。等觀羣方。下及諦緣。上該不共。
  般若有共不共。共則三人同修。即下及諦緣等觀。通理不共。則獨菩薩法。非但六度有別。亦乃道觀雙流。
  大誓之心普被。四攝之道通收。總三界以為家。括四生而為子。悲智雙運。福慧兩嚴。超越二乘。獨居其上。如是則大乘之道也。
  此讚菩薩其心普。其行通。其家大。其子多。而悲智雙運。福慧兩嚴。故能超越居上。以成大乘之道也。
  是以一真之理。逐根性以階差。取益隨機。三乘之唱備矣。
  理本無差。教隨機異。諦緣度法。唱為三乘。
  然而至理虗元。窮微絕妙。尚非其一。何是於三。
  此下示一而為三。三本是一。先明一本非一。令其於三忘三。忘三。則會歸於一。歸一。則一與俱忘。方契虗元絕妙之旨。
  不三之三而言三。不一之一而言一。
  欲使忘三。先須了其不三。欲使忘一。先須了其不一。是則不三之三則可忘。不一之一則可泯也。
  一三非三尚不三。三一之一亦何一。
  即一之三。則三即一。故三非三。三非三故。尚不三即三之一。則一即三故。一非一。一非一故。一何一。
  一不一。自非三。三不三。自非一。
  一尚不一。則三本非三。故自非三。三尚不三。則一本非一。故自非一。
  非一一非。三不留。非三三非。一不立。不立之一。本無三。不留之三。本無一。
  夫三因一立。一既非一。而三豈留。一因三會。三即非三。而一豈立。不立之一一既空。又何有於三。故本無三。不留之三三既無。又何有於一。故本無一。
  一三本無。無亦無。無無。無本。故絕妙。
  一三雖無。若存於無。無則非妙。故即此無。而亦無之。苟無其無。則無有一三之根本。方能臻於至理虗元。窮微絕妙之體。言絕妙者。絕一三有無形對之麤迹也。
  如是。則一何所分。三何所合。合分自於人耳。何理異於言哉。
  能如此知。則一自住一。元不分三。三自住三。三不合一。今言始從一理。而分為三乘。未合三乘。而歸於一理者。乃從三乘之機。而自分自合耳。三乘所證之理。豈為人分之果異。合之果同哉。
  譬夫三獸渡河。河一甯從獸合。復何獨河非獸合。亦乃獸不河分。
  涅槃經。明三獸渡河。謂象馬兔也。兔浮水面。馬才沒身。象直到底。以喻通教三人。破惑證真。淺深有異。然而獸不同。而河自合一。河之一。甯從獸而方一哉。以喻理原自一。非從人合而後一也。即獸自異。而河元不分。以喻人雖三。而理不為之三也。
  河尚不成三河。豈得以河而合獸。獸尚不成一獸。豈得以獸而三河。
  河祇是一。豈得以一河而合三獸。喻理本不異。豈得以理而合三乘。獸本是三。豈得以三獸而成三河。喻機本為三。豈得以三乘而為三理。
  河非獸而何三。獸非河而何一。
  石壁云。理不是機。自一。機不是理。恒三。
  一河獨包三獸。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