閏餘也#48。日一大運而進六日,月一大運而退六日,是以為閏差也。
  日行陽度則盈#49,行陰度則縮#50,賓主之道也。月去日則明生而遲#51,近日則魄生而疾#52,君臣之義也。
  陽消則生陰,故日下而月西出也。陰盛則敵陽,故日望而月東出也。天為父,日為子,故天左旋,日右行。日為夫,月為婦,故日東出,月西生也。
  日月相食,數之交也。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猶木火之相剋也。是以君子用智,小人用力。
  日隨天而轉,月隨日而行,星隨月而見。故星法月,月法日,日法天。天半明半晦,日半盈半縮,月半盈半虧,星半動半靜。陰陽之義也#53。
  天晝夜常見。日見於晝,月見於夜而半不見#54,星半見於夜,貴賤之等也#55。
  月,晝可見也,故為陽中之陰。星,夜可見也,故為陰中之陽。
  天奇而地耦,是以占天文者觀星而已,察地理者觀山水而已。觀星而天體見矣,觀山水而地體見矣。天體容物,地體負物。是故體幾於道也。
  極南大暑,極北大寒。故南融而北結#56,萬物之死地也。夏則日隨斗而北,冬則日隨斗而南。故天地交而寒暑和,寒暑和而物乃生也。
  天以剛為德,故柔者不見。地以柔為體,故剛者不生。是以震,天之陽也#57。巽,地之陽也#58。地,陰也。有陽而陰效之。故至陰者,辰也。至陽者,日也。皆在乎天,而地則水火而已。是以地上皆有質之物。陰伏陽而形質生,陽伏陰而性情生。是以陽生陰,陰生陽,陽剋陰,陰剋陽。陽之不可伏者,不見於地。陰之不可剋者,不見於天。伏陽之少者,其體必柔,是以畏陽而為陽所用。伏陽之多者,其體必剛,是以禦陽而為陰所用。故水火動而隨陽,土石靜而隨陰也。
  陽生陰,故水先成。陰生陽,故火後成。陰陽相生也,體性相須也。是以陽去則陰竭,陰盡則陽滅。
  金火相守則流,火木相得則然,從其類也。
  水遇寒則結,遇火則竭,從其所勝也。
  陽得陰而為雨,陰得陽而為風。剛得柔而為雲,柔得剛而為雷。無陰則不能為雨,無陽則不能為雷。雨,柔也,而屬陰。陰不能獨立,故待陽而後興。雷,剛也,屬體。體不能自用,必待陽而後發也。
  有意必有言,有言必有象,有象必有數。數立則象生,象生則言彰#59,言彰則意顯。象數則筌蹄也,言意則魚兔也。得魚兔而忘笭蹄則可也,以筌蹄而求魚兔則未見其得也。
  天變而人效之,故元亨利貞,《易》之變也。人行而天應之,故吉凶悔吝,《易》之應也。以元亨為變,則利貞為應。以吉凶為應,則悔吝為變。元則吉,吉則利應之。亨則凶,凶則應之以貞。悔則吉,吝則凶。是以變中有應,應中有變也。變中之應,天道也。故元為變,則亨應之#60。利為變,則應之以貞。應中之變,人事也。故變則凶,應則吉。變則吝,應則悔也。悔者,吉之兆也。吝者,凶之本。是以君子從天不從人。元者,春也,仁也。春者,時之始。仁者,德之長。時則未盛,而德足以長人,故言德而不言時。亨者,夏也,禮也。夏者,時之盛。禮者,德之文。盛則必衰,而文不足救之#61。故言時而不言德。故曰:大哉乾元,而上九有悔也#62。利者,秋也,義也。秋者,時之成。義者,德之方。萬物方成而獲利義者,不通於利。故言時而不言德也。貞者,冬也,智也。冬者,時之末。智者,德之衰。貞則吉,不貞則凶。故言德而不言時也。故曰:利貞者,性情也。
  至哉,文王之作《易》也。其得天地之用乎。故乾、坤交而為泰,坎、離交而為既濟也。乾生於子,坤生於午,坎終於寅,離終於申,以應天之時也。置乾於西北,退坤於西南,長子用事而長女代母,坎、離得位,兌、艮為耦,以應地之方也。王者之法,其盡於是矣。
  乾、坤,天地之本。離、坎,天地之用。是以《易》始於乾、坤,中於離、坎,終於既、未濟,而泰、否為上經之中,咸、恆為下經之首,皆言乎其用也。
  坤統三女於西南,乾統三男於東北,上經起於三,下經終於四,皆交泰之義也。故《易》者,用也。乾用九,坤用六,大衍用四十九,而潛龍勿用也。大哉,用乎。吾於此見聖人之心矣。
  道生天,天生地,及其功成而身退,故子繼父禪,是以乾退一位也。
  乾坤交而為泰,變而為雜卦也。
  乾、坤、坎、離為上篇之用,兌、艮、震、巽為下篇之用也。頤、中孚、大過、小過為三篇之正也。
  《易》者,一陰一陽之謂也。震、兌始交者也#63,故當朝夕之位。離、坎交之極也#64,故當子午之位。巽、艮雖不交而陰陽猶雜也,故當用中之偏位。乾、坤純陰陽也,故當不用之位。
  乾、坤縱而六子橫,《易》之本也。震、兌橫而六卦縱,《易》之用也。
  象起於形,數起於質。名起於言,意起於用。天下之數出於理,違乎理則入於術。世人以數而入術,故失於理也。
  天下之事皆以道致之,則休戚不能至矣。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