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臨人,猶山之殺瘦也。以賢下人,猶澤之增肥也。所謂於國有不聞,於家有不見者,非真莫之見聞也,其道足以容之爾,隰朋之可與夫鮑叔之不可,在此而已。古語曰:不瞽不聾,不能成功。蓋為是也。《詩》於《葛屨》之序言魏君之險嗇褊急,而其詩則曰:唯是褊心,是以為刺。褊心之害治如此。夫與人為徒,厚薄之去來,有至公之道,有自然之理,弗由我也。唯管鮑隰朋知其然也。故始終厚薄,依乎天理而弗徇乎我,此齊國之治所以能尊周彊國歟。
  沖虛至德真經解卷之十二竟
  沖虛至德真經解卷之十三
  宋杭州州學內舍生臣江遹上進
  力命中
  鄧析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辭,當子產執政,作《竹刑》。鄭國用之,數難子產之治。子產屈之。子產執而戮之,俄而誅之。然則子產非能用《竹刑》,不得不用;鄧析非能屈子產,不得不屈;子產非能誅鄧析,不得不誅也。
  解曰:子產相鄭三年,而善者服,惡者化,其治宜不可屈,而鄧析數難而屈之。鄭國用鄧析之《竹刑》,宜愛其人而卒誅之,是理之不可推知者也。世謂作《竹刑》,誅鄧析為子產,鄧析之能,殊不知固自有不得不用,不得不屈,不得不誅者存焉。漢文帝感緹縈之言而罷肉刑,後世卒莫之能復,亦若是也。按《苟子》與夫《左氏》皆以駟顓殺鄧析在子產之後,學者以是疑於經誤。夫列子之書,務明道達理而已,所謂得其精而遺其粗者也,又焉用區區較其言之同異哉?
  可以生而生,天福也。可以死而死,天福也。可以生而不生,天罰也。可以死而不死,天罰也。可以生,可以死,得生得死有矣。不可以生,不可以死,或死或生有矣。然而生生死死,非物非我,皆命也,智之所無奈何。
  解曰:以康寧攸,好德而生;以壽考,終命而死。此可以生,可以死,得生得死者也。《洪範》所謂五福,此之所謂天福也。可以生而凶短折與夫疾惡憂貧而生者,《洪範》所謂六極,此之所謂天罰也。得生得死,理之常也。或死或生,則幸不幸存焉。生死一矣,或以為天福,或以為天罰,或由其常,或遭其變,至智之人,宜能觀其差殊矣。然而生之所以生,死之所以死,方稟生之初,既有制其死者矣。將息我以死,亦有制其生者矣。生生死死,外非物之所能奪,內非我之所能制,皆天之所命,智之所無。如之何也?唯明乎此,然後死生無變乎也。
  故曰:窈然無際,天道自會,漠然無分,天道自運。天地不能犯,聖智不能干,鬼魅不能欺。自然者默之成之,平之寧之,將之迎之。
  解曰:際者分之餘,會者運之聚。窈言幽而難見,漠言遠而無極。物之生顯,與道俱會。妙與道偕,運天道常。自會自運,萬物亦自生自死。雖天之神,地之富,不能犯其自然,聖智之妙,不能干其自然;鬼魅之靈,不能欺其自然。若是者,默之成之,而無言無為;平之寧之,而無偏無陂;將之迎之,而無始無終。命之所為,其極如此。
  楊朱之友曰季梁,季梁得疾,七日大漸。其子環而泣之,請醫。季梁謂楊朱曰:吾子不肖,如此之甚,汝奚不為我歌以曉之?楊朱歌曰:天其弗識,人胡能覺?匪祐自天,弗孽由人。我乎汝乎,其弗知乎?醫乎巫乎,其知之乎?其子弗曉,終謁三醫。一曰矯氏,二曰俞氏,三曰慮氏,診其所疾。矯氏謂季梁曰:汝寒溫不節,虛實失度,病由饑飽色欲,精慮煩散,非天非鬼。雖漸,可攻也。季梁曰:眾醫也。亟屏之。俞氏曰:女始則胎氣不足,乳湩有餘。病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漸矣,弗可已也。季梁曰:良醫也。且食之。盧氏曰:汝疾不由天,亦不由人,亦不由鬼。稟生受形,既有制之者矣,亦有知之者矣。藥石其如汝何?季梁曰:神醫也。重既遣之。俄而季梁之疾自廖。
  解日:矯之為義,執枉而矯之使直,非自然也。矯氏之醫欲攻其漸而在於有生之後,是為眾醫。俞以順從為言,故俞氏之醫在於有生之初,以為其弗可已也,是為良醫。盧以總合為言,故盧氏之醫齊死生而一之,其言出於稟生受形之先,精義而入神矣,是為神醫。夫季梁之於生死,其能安之如此。故其死也,楊朱望其門而歌?
  生非貴之所能存,身非愛之所能厚。生亦非賤之所能夭,身亦非輕之所能薄。故貴之或不生,賤之或不死,愛之或不厚,輕之或不薄。此似反也,非反也。此自生自死,自厚自薄。或貴之而生,或賤之而死,或愛之而厚,或輕之而薄。此似順也,非順也。此亦自死,自厚自薄。
  解曰:生死厚薄,已制於稟生受形之先,豈貴賤愛惡之所能增損於有生之後哉?蓋身為天地之委形,生為天地之委順,彼天地既已委化於我矣,猶不能犯其分之自然,矧非汝之所有,又豈貴賤之所能存亡,愛惡之所能厚薄哉?雖然,貴賤存亡,愛增厚薄,生於有見。妄為同異,眾見則同,獨見則異。以同為順,以異為逆,循其本然,奚有逆順?謂之逆順,似之而非,究其所為,咸其自爾。是以推原有生有身之所自,雖生不知身,身不知生,而況於貴賤愛惡哉?雖然,列子論此,亦明有生有身之妙咸本於自然,將以袪世之惑者貪生夫理、徇利累形爾。至於尊生重本,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