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初八上弦,二十三下弦,三元臧五年。二分二至二社,各四年。庚申、甲子、本命減二年。正月初三,萬神都會,十四、十六三官降,二月二日萬神會,三月初九牛鬼神降,犯者百日中惡。四月初四萬佛善化,犯之失瘡。初八夜善惡童子降,犯者血死。五月三個五日、六日、七日為九毒日,犯者不過三年。十月初十夜西天王降,犯之一年死。十一月一十五日掠剩大夫降,犯之短命。十二月初七夜,犯之惡病死。二十日天師相交行道,犯之促壽。每月二十八人神在陰,四月十月陰陽純用事,已上日辰,犯淫且不可,配婚姻乎。按《庚申論》曰:古人多盡天數,今人不終天年。何則?以其罔知避慎,肆情恣色,暗犯禁忌,陰司臧其齡算,能及百歲者,幾何人哉?蜀王孟超納張麗華於觀側,一夕迅雷電火,張氏隕。道士李若沖於上元夜見殿上有朱履衣冠之士,面北而立,廓下羅列罪人,有女子甚苦,白其師唐洞卿。師曰:此張麗華也。昔寵幸於此,褻漬高真所致。由是觀之,天地問禁忌,不可犯也。
  嗣續有方
  建平孝王妃姬等,皆麗無子,擇良家未異女入內,又無子。問褚澄曰:求男有道乎?澄曰: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合,合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壯,強壽。今也不然,此王之所以無子也。王日:善。未再,期生六男。
  書云:丈夫勞傷過度,腎經不暖,精清如水,精冷如冰,精泄聚而不射,皆令無子。近納曰:此精炁傷敗。
  書云:女人勞傷氣血,或月候愆期,或赤白帶下,致陰陽之氣不和,又將理失宜,食飲不節,乘風取冷,風冷之氣乘其經血,結於子臟,皆令無子。
  書云:月候一日至,三日子門開,交則有子,過四日則閉而無子。又經後一日、三日、五日受胎者皆男,二日、四日、六日受胎者皆女,過六日胎不成。
  凌霄花,凡居忌種此,婦人聞其氣不孕。
  妊娠所忌
  產書云:一月足厥陰肝養血,不可縱怒,疲極筋力,冒觸邪風。二月足少陽膽合於肝,不可驚動。三月手心主,右腎養精,不可縱慾,悲哀,觸冒寒冷。四月手少陽三焦合腎,不可勞逸。五月足太陰脾養肉,不可妄思,飢飽,觸冒卑濕。六月足陽明胃合脾,不得雜食。七月手太陰肺養皮毛,不可憂鬱,叫呼。八月手陽明大腸合肺以養氣,勿食燥物。九月足少陰腎養骨,不可懷恐,房勞,觸冒生冷。十月足太陽膀胱合腎,以太陽為諸陽主氣,使兒脈縷皆成,六腑調暢,與母分黑,神黑各全,俟時而生。所以不說心者、以心為五臟主,如帝王不可有為也。若將理得宜,無傷胎臟。又每月不可針灸其經。如或惡食,但以所思物與之食必愈。所忌之物,見食物門中。
  太公胎教云:母常居靜室,多聽美言,講論詩書,陳說禮樂,不聽惡言,不視惡事,不起邪念,令生男女福壽,敦厚,忠孝兩全。
  演山翁云:成胎後,父母不能禁慾,已為不可。又有臨產行淫,致其子頭戴白被而出,病夭之端也。
  嬰兒所忌
  書云:兒未能行,母更有娠,兒飲妊乳,必作魑病,黃瘦,骨立發熱,髮落。
  書云:小兒多因缺乳吃物太早,又母喜嚼食喂之,致生病。病贏瘦,腹大,髮堅,萎困。
  《養子直訣》云:吃熱莫吃玲,吃軟莫吃硬,吃少莫吃多。真妙法也。
  書云:母汨勿墜子目中,令目破生翳。
  《鎖碎錄》云:小兒勿令指月,生月蝕瘡。勿令就瓢及瓶中飲水,令語訥。又衣服不可夜露。
  三元延壽參贊書卷之一竟
  三元延壽參贊書卷之二
  九華澄心老人李鵬飛集
  地元之壽起居有常者得之
  人之身,仙方以屋子名之。耳眼口鼻,其窗牖門戶也。手足肢節,其棟梁禳桶也。髮毛體膚,其壁瓦垣牆也。日氣樞,日血室,曰意舍,曰倉凜玄府,曰泥丸降宮,日紫房玉闕,日十二重樓,曰貴門,日飛門,日玄牝等門,蓋不一也,而有主之者焉。今夫屋,或為暴風疾雨之所飄搖,螫蟲蟻蠹之所侵蝕,或又為鼠竊狗盜之所損壞,苟聽其自如而不之檢,則日積月累,束傾西頹而不可處矣。蓋身者,屋也。心者,居屋之主人也。主人能常為之主,則所謂窗戶棟檢垣壁皆完且固,而地元之壽可得矣。
  養生之道
  《老子》曰:人生大期,百年為限。節護之者,可至千歲,如膏之小灶與大耳。眾人大言而我小語,眾人多煩而我少記,眾人悸暴而我不怒,不以人事累意,淡然無為,神氣自滿,以為不死之藥。
  《莊子》曰:能尊生者,雖富貴不以養傷身,雖貧賤不以利累形。今世之人,居高年尊爵者,皆重失之。
  《孫真人銘》曰:怒甚偏傷黑,思多太損神。神疲心易役,氣弱病相縈。勿使悲歡極,當令飲食均。再三防夜醉,第一戒晨瞋。亥寢嗚雲鼓,晨興漱玉津。妖邪難犯己,精氣自全身。若要無諸病,常當節五辛。安神宜悅樂,惜氣保和純,壽夭休論命,修行本在人。若能遵此理,平地可朝真。
  書云:末聞道者,放逸其心,逆於生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