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字状字也。更有记时与记处状字合于他字以成一语者,此种成语,概位句读之首,非若单字状字之必先乎动字也。至记处记时之语,率用「上」「下」「左」「右」「外」「中」「间」等字,缀于地名人名时代之后,与夫记价值、记度量、记里数诸名字,皆可名为状辞,已详于宾次节矣。
[410]孟尽下:为闲不用,则茅塞之矣。——「闲」状字也,「为」动字也,两合焉以成一顿,置诸句首。
[411]史信陵君列传:居顷,复从北方来传言曰。——「居」动字也,合于「顷」字,又一顿。

惟动字合状字为顿,如「居顷」「为闲」之类不概见。静字合状字,如「良久」等亦罕见。习见者,状字合于「之」字与「者」字也。
[412]史张释之列传:久之,文帝称善。
[413]又:顷之,太子与梁五共车入朝。
[414]又曹相国世家:间之,欲有所言。——曰「久之」,曰「顷之」,曰「间之」,皆与「之」字合以记时者。
[415] 汉司马迁传:所以自惟,上之不能纳忠效信,有奇策材力之誉,自结明主;次之又不能拾遗补阙,招贤进能,显岩穴之士;外之不能备行伍,攻城野战,有斩将搴旗之功;下之不能累日积劳,取尊官厚禄,以为宗族交游光宠。四者无一逐,苟合取容,无所短长之效,可见于此矣。——所云「上之」「次之」「外之」「下之」,皆以历数地位,列为状语,则诸「之」字无解而有解矣。
故[416]韩文进撰平淮西碑文表仿之云:今词学之英,所在麻列,儒宗文师,磊落相望。外之则宰相公卿郎官博士,内之则翰林禁密游谈侍从之臣,不可一二遽数,召而使之,无有不可。——所云「外之」「内之」者,亦以历数也。匪直此也,
[417]齐策云:无齐,虽隆薛之城到于天,犹之无益也。——「犹之」云者,犹云「与上文鱼失水比,犹无益」也。「之」字不为义,故「犹之」亦状语也。
[418]论语尧曰:犹之与人也。——义同。
[419]史曹相国世家:乃者我使谏君也。
[420]汉文帝纪:间者诸吕用事擅权。
[421]又杨恽传:顷者足下离旧土,临安定。
[422]又魏其传:今者又与夫有郗。
[423]韩答张籍书:愈始者望见吾子于人人之中,因有异焉。
[424]又:近者尝有意吾子之阙焉无言。——「乃」「间」「顷」「今」「始」「近」诸字合「者」字,皆以记时也。仿此例者甚多,如「日者」「前者」「昔者」之类。
[425]汉书霍光传云:不者且有大患。
[426]史记项羽本纪云: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不者」与「不然」「非然」者,皆状语之为顿者,均在此例。
[427]论语先进云:今也则亡。——曰「今也」,则状字合于「也」字矣。
虚字卷之七
介字
【7.0】凡虚字用以连实字相关之义者,曰介字。
介字云者,犹为实字之介绍耳。夫名、代诸字,先乎动字者为主次,后乎动字者为宾次。然而实字相关之义,有出乎主、宾两次之外者。泰西文字,若希腊拉丁,于主、宾两次之外,更立四次,以尽实字相关之情变,故名、代诸字各变六次。中国文字无变也,乃以介字济其穷。文心雕龙章句有云:‘「之」「而」「于」「以」者,札句之旧体。’「札句」也者,盖以为实字之介绍耳。
介字习见者,曰「之」,曰「于」,曰「以」,曰「与」,曰「为」,共五字。五字之用,先所介者常也。

之字之用七之一
【7.1】「之」字训为代字,训为动字,已详于前。训为介字,则不为义,故曰虚字。经生家训「之」字云:‘言之间也。’「之」字所间之言不一。
【7.1.1】一,以介于两名字之间者。两名相续,意有偏正,偏者先而正者后,偏、正之间,概介「之」字。然未可泥也,大抵以两名字之奇偶为取舍,论次篇已缕陈之矣。又以意之轻重为「之」字之取舍者,宣公三年榖梁传云:‘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之口」缓辞也,伤自牛作也。’是则「之」字加否,即为辞缓急之别。疏释以为范氏所引别例,其理迂诞,而不尽然也。若以缓急二字以解意之轻重,似有可解之处。
秦汉文虚字最少者莫若汉书。汉书诸篇记事最长者莫若霍光传。傅文字约六千,所用「之」字,所用「之」字间于两名者共计十二,如云:
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及父子并为将军,有椒房中宫之重∣将军若能行此,亦汉之伊尹也∣今日之议,不得旋踵∣万姓之命,在于将军∣服斩缞亡悲哀之心∣五辟之属,莫大不孝∣昌邑羣臣,坐亡辅导之谊∣在人之右,众必害之∣乡使福说得行,则国亡裂土出爵之费,臣亡逆乱诛灭之败∣霍氏之祸,萌于骖乘。①
诸句内所间「之」字,皆为意之所重,删之则不辞矣。而诸句用法,与论次篇各例可互证也。②

○1章云:按霍光传中尚有「且汉之传谥常为孝者」,「古者放废之人,屏于远方」,「乡使听客之言」,「贵曲突徙薪之策,使居焦发灼烂之右」诸「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