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合三阴,三阴,至阴也。至阴皆在者,言二阳在至阴,而三阳一阳皆在也,以至阴而合诸阳,
则阳气有余,故阴不能过阳,以诸阳而合至阴,则阳归于阴,故阳气不能止阴;阴不过阳,则阳盛,阳不止
阴,则阴胜,始则阴阳并胜,继则阴阳并绝,如阳胜脉浮,则浮为血瘕,阴胜脉沉,则沉为脓 ,血而瘕,
则阴不济阳而阳胜,阳胜则阴绝矣。 而脓,则阳不济阴而阴胜,阴胜则阳绝矣。
\x阴阳皆壮,下至阴阳,上合昭昭,下合冥冥,诊决死生之期,遂合岁首。\x
结上文阴阳相类之义,上文阴阳相合,乃阴气阳气,皆属有
余,是阴阳皆壮也。交合而病,气归于脏,是下至阴阳也。下至阴
阳,复有升降,故上合昭昭之天,下合冥冥之地;以上天下地之理,即可诊决死生之期。五脏五行,始于木
而终于水,犹四时始于春而终于冬,遂合今曰孟春之岁首。此阴阳从容比类,类聚无方,而五
脏最贵最下之理,从可识矣。
\x雷公曰∶请问短期。\x
承诊决死生之期,而复问短期。
\x黄帝不应。\x
死生之期,可以理决,帝故不应。
\x雷公复问。黄帝曰∶在经论中。雷公曰∶请问短期。\x
短期之理,在上经下经,八十一论之中,而公必欲请闻于帝也。
\x黄帝曰∶冬三月之病,病合于阳者,至春正月,脉有死征,皆\x
\x归出春;冬三月之病,在理已尽,草与柳叶皆杀,春,阴阳皆绝;期在孟春。\x
理,里通。此下论,上合昭昭,下合冥冥,以决死生之期,遂合岁首之理。冬三月之病水病也,病合于
阳者,合于太阳寒水之气也。冬失其藏,春无以生,故至春正月,其病不愈,则脉有死征;虽不即死,皆
归出春,谓出春交夏,决死也。若冬三月之病,在里之精气已尽,则不能出春,仲春草发,季春柳叶发,草
与柳叶时皆杀,杀,犹死也。若冬三月之病,至春,阴阳皆绝,期在孟春当死,不能至仲春之草,与季春
之柳叶矣,此冬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
\x春三月之病,曰阳杀,阴阳皆绝,期在草干。\x
此春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春夏为阳,秋冬为阴。春三月之
病,阳气不生,故曰阳杀。杀,犹绝也。越春夏而至于秋,则阴阳皆绝,期在深秋之草干而死。
\x夏三月之疾,至阴不过十日,阴阳交,期在 水。\x
,濂同。此夏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六月长夏,属于至阴,时当至阴,阳气尽浮于外。夏三月而病
不愈,交于至阴,不过十日死;若越长夏而至于秋,则为阴阳交;夏三月之病而交于秋,期在
水而死。 ,犹清也。中秋水天一色之时也。
\x秋三月之病,三阳俱起,不治自已,阴阳交合者,立不能坐,\x
\x坐不能起;三阳独至,期在石水;二阴独至,期在盛水。\x
此秋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前三阳,谓太阳、阳明、少阳,故曰俱;后三阳,谓太阳;二阴,谓少阴,
故曰独也。秋之三月,肺金主气,若秋三月之病,合太阳阳明少阳而俱起者,此阳病合肺,当不治自已;
若阴阳交合,至秋三月而病者,主阴阳不和,当立不能坐,坐不能起;若有阳无阴,而太阳之气独至,当秋
时而病者,期在冬令之石水而死;若有阴无阳,而少阴之气独至,当秋时而病者,期在春令之盛水而死;
太阳为水府,少阴为水藏,死于冬之石水,金不生水也,死于春之盛水,水不生木也。此决死生之期,而
阴阳相类之理,更可识矣。



<目录>卷之九

<篇名>方盛衰论第八十篇

属性:盛者,阴阳形气之盛;衰者,阴阳形气之衰。方,度也,诊也。五度十度,视息视意,皆持诊之道,
所以方其盛衰也,若失经绝理,亡言妄期,是谓失道。
\x雷公请问∶气之多少,何者为逆,何者为从?\x
气,阴阳之气也;多,犹盛也;少,犹衰也。人身阴阳之气,有多而盛,有少而衰,盛衰之道,
有逆有从。何者为逆?何者为从?所以方气之盛衰也。
\x黄帝答曰∶阳从左,阴从右,老从上,少从下,是以春夏归阳\x
\x为生,归秋冬为死;反之则归秋冬为生。是以气多少,逆皆为厥。\x
上少,去声。响明而治,左阳右阴,故阳从左,阴从右。四时
之气,秋冬为阴,从上而下,春夏为阳,从下而上,故老从上,少从下。盖老为秋冬之阴,少为春夏之阳也。
是以人身春夏之时,其气归阳,为生;归秋冬之阴,为死。若反之,则归秋冬为死者,归
秋冬反为生,反之而生,气之逆也,是以阴阳之气,无论多少,若逆之,则皆为厥矣。
\x问曰∶有余者厥耶?\x
逆皆为厥,生气将竭,故举有余以问。
\x答曰∶一上不下,寒厥到膝;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