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金匮要略浅注
书名:金匮要略浅注
作者:陈修园
朝代:汉
年份:公元1644-19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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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叙言

属性:余奉讳里居。每婴 疾。偶检方书。茫无涯 。因叹前贤如坡公沈存中辈。皆明于
医理。用以济世利物。其不效者。特格物未至耳。吴航陈修园先生。精岐黄术。以名孝
廉宰畿辅。晚归里中。与先大夫结真率会。余尝撰杖侍坐。聆其谈医。洞然有见垣一方
之眼。窃谓近世业医者。无能出其右也。今先生捐馆数年矣。令嗣灵石传其业。世咸推
重焉。先生生前所刊医书若干种。已传海内。今复读其金匮要略浅注一十卷。明显通达
如诸掌。虽王叔和之阐内经。不是过也。灵石又遵庭训为金匮歌括六卷。取韵语之便
于记诵。附以行世。犹先生志也。昔范文正公有言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先生在官在乡。
用其术活人。岁以千百计。况着书以阐前人之旨。为业医者之HT 。其功岂浅鲜哉。灵
石以序见委。余固不知医。然窃愿为医者讲明其理。庶有以济世利物。而勿误人于生死
之交也。是为序。
\x道光十年岁次庚寅仲春望后愚侄林则徐拜撰\x



<目录>卷一

<篇名>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第一

属性: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病不外邪正虚实。邪气盛则实。正气夺则虚。
是邪正统于虚实中也。)夫(上工)治未病者。见肝(邪)之(为实)病。知(已病之
)肝(必)传(未病之)脾。当先实脾。(若春之三月。夏之六月。秋之九月。冬之
十二月。)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补之。(所以然者。脏病惟虚者受之。而实则不受。
脏邪惟实则能传。而虚则不传也。)中工不晓(邪实则)相传。见肝之病。不解(
先)实(未病之)脾。惟治(其)肝(不防其传)也。夫肝(虚)之病。补(其本脏之
体。则)用酸。(经云。木生酸。酸生肝。遂其曲直之性也。补之犹恐不及。则用助。
)助(其阳必)用焦(热之药。使心旺而气感于肝也。助其阴必以)苦(用苦寒之药。
养心液之不足。泄君火之有余。则木得其养矣。助之犹恐不足。则用益。)益用甘味之
药调之。(益稼穑作甘。则用培土升木之法。其法悉备于乌梅丸之中也。若中工不解。
误以)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三句为克制之治。然则肝虚正治之法。当从于
何处求之。以下十二句。是述中工之误。以为补)脾能伤肾。肾气微弱。则水不行。水
不行则心火气盛。则伤肺。肺被伤。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则肝自愈。(
以)此(为)治肝补脾之要妙也。(然则上工治)肝虚(之病)则用此(酸甘焦苦之药。
按调补助益之妙。)法(若治肝)实(之病)则不在(治肝虚之例可)用之。经曰、
(无)虚虚。(无)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余脏准此。(余脏。他脏也。实者
防其传。先治其未病之脏。虚者补其虚。求本脏之体用。遵经旨而治之。则得矣。)
此论五行之理。以次而传。别中上二工之治。学人当审其虚实。而分其治法焉。
按肝阴脏。论标本。挟心包之火。论表里。含少阳之气。故恶燥而复喜暖。治之之
法。补用酸者。肝属木。木生酸。酸生肝。补本脏之体。顺曲直之性也。助用焦苦者。
焦药性温入心。俾心气旺而感于肝也。如木得
阳春之气。则欣欣向荣矣。过暖则为热。如盛夏溽暑薰蒸。枝垂叶萎。故必佐以苦寒之
药。入心以清其火。养液以维其阳。阴长阳潜。木得遂其条达之性矣。肝苦急。与甘味以缓
之。为调肝补土之义也。以下脾能伤肾十二句。是述中工误认克制之说。以为治肝补脾
之要妙。故复申之曰肝虚则用此法。此字指调补助益而言。又曰实则不在用之。言实者
当防其传。不在补虚之例。此仲师虚实并举之旨。以明正治之法也。又引经而证之曰。
虚虚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汉文古奥。注家往往多误。
男(元犀)按、肝
与胆同居。体阴而用阳。藉胆火以为用。故内经不从标本。而从中见。金匮助用焦苦。
俱入心而亦主火为用。其义一也。实者降其火。用其用。虚者补其火。助其用。别其用
之不同也。知肝传脾者。肝属厥阴巽木。脾属太阴坤土。以阴传阴。侮其所胜之义也。
本节先君小注中。突出乌梅丸一句。取厥阴全体之治。于群书无字中会出。是文家化境
也。按厥阴篇。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以
及便血、吐脓、烦呕、厥热等症。立乌梅丸一方。降逆止利。顺接阴阳法。破阴行阳。
为传转法。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