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气。经于张翼娄胃。所谓戊己分者。奎壁角轸。
则天地之门户也。是以将前三数与天象俱明。始终之六气所司之高下。在泉浅深之胜复。左右之间同与不同。
三纪太过不及之理。故可分天地之化产。民病之气宜矣。经所谓太阳司天之政。故岁宜苦以燥之温之。阳明司
天之政。故宜以辛苦。汗之清之散之。又宜以咸。少阳司天之政。故岁宜以咸宜辛宜酸。渗之泄之渍之发之。
观气寒温。以调其过。太阴司天之政。故宜以苦燥之温之。甚者发之泄之。不发不泄。则湿气外溢。肉溃皮拆
而水血交流。少阴司天之政。故岁宜咸以 之。而调其上。甚则以苦发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则以苦泄
之。厥阴司天之政。故岁宜辛以调上。以咸调下必折其郁气。先资其化源。是以迎而夺之。王气之法也。故云
六气有余。用热远热。用温远温。用寒远寒。用凉远凉。食宜同法。此其道也。故王注曰。夏寒甚。则可以
热犯热。寒不甚。则不可犯也。若有表证。若有里证。故法云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不发不攻。而犯寒犯
热。使寒热内贼。其病益甚。故无者生之。有者甚之。所以不远热则热至。不远寒则寒至。其寒至。则坚痞腹
痛急下利之病生矣。热至。则身热吐下霍乱。痈疽疮疡。瞀 昏郁。注下 螈。肿胀吐呕。鼽血衄血。头痛骨
节变肉痛。血溢血泄。淋闭之病生矣。王注曰。食已不
肌。吐利腥秽。亦寒之疾也。暴喑冒 。目不认人。躁扰狂越。谵语骂詈惊痫。亦热之病也。故经所谓无失天
信。无逆气宜。无翼其胜。无赞其复。是谓至也。倘不知斯。寒热内贼。失气之宜。因不知四时五行。因加相
胜。释邪攻正。绝人长命。术不通经。为粗工之戒。是以六气上司九宫。中司九元。下司九宣。三数俱明。
各分主客。胜复淫治。克伐主病。岁物气味之浓薄。故经所谓气味有浓薄。性用有躁静。治保有多少。力化有
浅深。故少阳在泉。寒毒不生。太阳在泉。热毒不生。故其气专。其味正。少阴在泉。寒毒不生。太阴在泉。
燥毒不生。此所谓天化地产。故天地气合。六节分而万物化生矣。经所谓谨候气宜。无失病机。病机者。寒暑
燥湿风。金木水火土。万病悉自此而生矣。故谨察病机之本。得治之要者。乃能愈疾。亦常有不明六气五行之
所宜。气味浓薄之所用。人身为病之所由。而能必获其效者。鲜矣哉。



<目录>卷上

<篇名>本草论第九

属性:论曰。流变在乎病。主治在乎物。制用在乎人。三者并明。则可以语七方十剂。宣通补泻轻重涩滑燥湿。
是十剂也。大小缓急奇偶复。是七方也。是以制方之体。欲成七方十剂之用者。必本于气味生成而成方焉。
其寒热温凉四气者生乎天。酸苦辛咸甘淡六味者成乎地。气味生成。而阴阳造化之机存焉。是以一物之中。
气味兼有。一药之内。理性不无。故有形者为之味。无形者谓之气。若有形以无形之治。喘急昏迷乃生。无形
以有形之治。开肠洞泄乃起。经所谓阴味出下窍。阳气出上窍。王注曰。味有质。故下流于便泻之窍。气无形。
故上出于呼吸之门。故阳为气。阴为味。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精归化。精食气。形食味。王注曰。气化
则精生。味和则形长。是以有生之大
形。精为本。故地产养形。形不足者。温之以气。天产养精。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形精交养。充实不亏。虽
有苛疾。弗能为害。故温之以气者。是温之以肺。补之以味者。是补之以肾。是以人为万物之灵。备万物之养。
饮和食德。以化津液。以淫筋脉。以行荣卫。故经所谓阴之所生。本在五味。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所
以为全生之术。故五谷五畜五菜五果。甘苦酸辛咸。此为补养之要也。何则谷入于口。而聚于胃。胃为水谷之
海。喜谷而恶药。药之所入。不若谷气之先达。故治病之法。必以谷气为先。是以圣人论真邪之气者。谓汗生
于谷。不归于药石。辨死生之候者。谓安谷则生。过期不惟数于五脏。先明胃气为本。以此知五味能养形也。
虽毒药攻邪。如国之用兵。盖出于不得已也。是以圣人发表不远热。攻里不远寒。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
阴。故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 。随五脏之病证。施药性之品味。然后分奇偶大小缓急之制也。故奇偶者。七方
四制之法。四制者。大小缓急也。所谓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故大小者。君一臣二。
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又曰。奇方云君一臣二。君二
臣三。偶方云君二臣四。君二臣六。所以七方者。四制之法。奇偶四制。何以明之。假令小承气调胃承气为
奇之小方也。大承气抵当汤为奇之大方也。所谓因其攻下而为之用者如此。桂枝麻黄为偶之小方。葛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