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以发表之药。则取死不旋踵。
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禁栗惊惑。如丧神守。悸动怔忪。皆热之内作。故治当以制火。制其神
守。血荣而愈也。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寒湿同性。水火同居。故足太阳膀胱经属水而位下。所以湿可伤也。其脉起目内 。
上额交于巅上。其支别从巅入络于脑。还出别下项。故主项强。太阳表中风。加之以湿。客于经中。内挟寒湿。
则筋脉抽急。故痉项强而不柔和也。此太阳寒湿。当详有汗无汗。治以流湿祛风缓发表而愈也。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冲攻也。气炎上。故作呕涌溢。食不
下也。
诸胀腹大。皆属于热。肺主于气。贵乎通畅。若热甚则郁于内。故肺胀而腹大。是以火主长而高茂。形现
彰显。升明舒荣。皆肿之象也。热去则见白利也。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胃实则四肢实而能登高也。故四肢者诸阳之本。经所谓阴不胜阳。则脉流薄疾。病
乃狂。是以阳盛则使人妄言骂詈。不避亲疏。神明之乱也。故上善若水。下愚若火。此之谓也。治之以补阴泻
阳。夺其食则病已。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炎威而害也。强劲有力而不能和柔也。乃厥阴风木势甚而成此。王注曰。阳郁于内。
而阴行于外。千金曰。强直为风。治以泻火补金。木能自平也。
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腹胀大而鼓之有声如鼓者。热气甚则然也。经所谓热胜则肿。此之类也。
是以热气内郁。不散而聚。所以叩之如鼓也。诸腹胀大。皆为里证。何以明之。仲景曰。少阴病腹胀。不大便
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所谓土坚胜水则干。急与大承气汤下之。以救肾水。故知无寒。其热明矣。
诸病 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 肿热胜。内则阳气滞故也。疼酸由火实制金。不能平木。则木王而为
酸。酸者肝之味也。故经所谓二阳一阴发病。主惊骇。王注曰。肝主惊。然肝主之。原其本也。自心火甚则善
惊。所以惊则心动而不宁也。故火衰水准。治之本也。
诸转反戾。水液混浊。皆属于热。热气燥烁于筋。故筋转而痛。应风属于肝也。甚则吐不止。 热之气加
之以泄。湿胜也。若三气杂。乃为霍乱。故仲景曰。呕吐而利。名为霍乱。故有干霍乱。有湿霍乱。得其吐利。
邪气得出。名湿霍乱也。十存八九。若不得吐利。挥霍撩乱。邪无由出。名曰干霍乱。十无一生。二
者皆以冒暑中热。饮食不节。寒热气不调。清浊相干。阴阳乖隔。则为此病。若妄言寒者。大误矣。故热则小便
浑而不清。寒则洁而不浊。故井水煎汤沸。则自然混浊也。
诸病水液。澄彻清冷。皆属于寒。水液为病寒也。故水清净。其气寒冷。水谷不化而吐利。其色白而腥秽。
传化失常。食已不饥。虽有邪热不杀谷而不饥者。无倦而常好动。其便色黄而酸。王注曰。寒者上下所出。即
吐出溺出也。又法曰。小寒之气。温以和之。
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流而不腐。动而不蠹。故吐呕吐酸者。胃膈热甚。则郁滞于气。物不化
而为酸也。酸者肝木之味。或言吐酸为寒者误也。暴注者。是注泄也。乃肠胃热而传化失常。经所谓清气在下。
则生飧泄。下迫者。后重里急。窘迫急痛也。火性急速。而能造物故也。俗云虚坐弩责而痛也。
诸涩枯涸干劲皴揭。皆属于燥。涩枯者。水液气衰少。血不荣于皮肉。气不通利。故皮肤皴揭而涩也。
及甚则麻痹不仁。涸干者。水少火多。系辞云。燥万物者。莫 乎火。故火极热甚。水液干而不润于身。皮肤
乃启裂。手足有如斧伤而深三二分者。冬月甚而夏月衰。故法曰。寒能收敛。收敛则燥涩皴揭。热能纵缓。纵
缓则滋荣润泽。皆属燥金之化也。王注曰。物之生滑利。物之死枯涩。其为治也。宜开通道路。养阴退阳。凉药
调之。荣血通流。麻木不仁涩涸干劲皴揭。皆得其所。慎毋服乌附之药。经所谓金木水火土营运之数。寒暑燥
湿火风临御之化。不失其道。则民病可调。凡受诸病者。皆归于五行六气胜复盛衰之道矣。王注曰。人生有形。
不能无患。既有其患。亦常有逃生化出阴阳者也。故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
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疏其血气。令得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



<目录>卷上

<篇名>气宜论第八

属性:论曰。治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主。五脏所宜。五行之营运数。六气之临御化。然后明阴阳三才之
数。故数之可数者。人中之阴阳也。然所合数之可得者也。夫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
可万。故天地阴阳者。不以数推。以象之谓也。经曰。丹天之气。经于牛女戊分。 天之气。经于心尾己分。
苍天之气。经于危室柳鬼。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昂毕。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