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结不通。则流溢于大
经之分。而生奇病。故刺大经之结络以通之。
\x小络之血脉\x 张云。调经论曰。病在血。调之络。经脉篇曰。诸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
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留之发为痹也。
\x分刺\x 志云。分肉之间。溪谷之会。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邪在肌肉者取之。
\x大泻刺\x 甲乙注。一作大刺。
\x毛刺\x 志云。邪闭于皮毛之间。浮浅取之。所谓刺毫毛无伤皮。刺皮无伤肉也。
\x刺浮痹皮肤也\x 甲乙痹下有于字。
\x巨刺\x 马云。素问缪刺论。以刺经穴为巨刺。刺络穴为缪刺。皆左取右。右取左。
\x 刺\x 马云。调经论曰。病在骨。 刺药熨。张云。即后世火针之属。取寒痹者用之。以上谓之九变。
\x十二节\x 志云。节、制也。言针有十二节制。以应十二经也。
\x偶刺\x 马云。前后各用一针。有阴阳配合之义。故曰偶刺。张云。偶、两也。前后各一。故曰偶刺也。
\x以手直心\x(止)\x傍针之也\x 张曰。直、当也。以手直心若背。谓前心后心。当其痛所。各用一针
治之。然须斜针以刺其傍。恐中心则死也。马云。傍、当作旁。古盖通用。
\x报刺\x 张云。重刺也。简案、犹报灸之报。
\x无常处也\x 甲乙无也字。
\x无拔针\x 甲乙无无字。
\x恢刺\x 史云。恢、苦回切。大也。一本作怪。道藏本。怪作悭。恐误。恢、大也。出说文。张云。
恢恢廓也。志云。恢、大之也。前后恢荡其筋之急。
\x恢刺直\x 诸本直作者。当改。
\x旁之举之前后\x 楼氏云。谓直刺入 。转针头从旁挑举其筋也。张云。不刺筋而刺其旁。必数举
其针。或前或后。以恢其气。则筋痹可舒也。
\x齐刺\x 张云。齐者。三针齐用也。故又曰三刺。甲乙作参刺。
\x以治寒气小深者\x 甲乙寒下有热字。
\x扬刺\x 张云。扬、散也。中外共五针。而用在浮泛。故能祛散博大之寒气。志云。从中而发扬于
四旁也。
\x治寒气之博大者\x 甲乙寒下有热字。无气字。
\x直针刺\x 张云。直入无避也。引起其皮而刺之。则所用不深。
\x输刺\x 张云。输、委输也。言能输泻其邪。非上荥文输之谓。直入直出。用其锐也。稀发针。留
之久也。久而且深。故可以去盛热之气。志云。直入直出。如转输也。
\x短刺\x 张云。短者。入之渐也。故稍摇针而深致骨。所以摩骨痹。摩、迫切也。志云。短刺者。
用短针深入而至骨。
\x浮刺\x 马云。似前扬刺。但彼有正纳旁纳。而此则止有旁入之针耳。张云。浮、轻浮也。旁入其
针而浮举之。故可治肌肤之寒。此与上文毛刺义大同。
\x阴刺\x 马云。以其刺阴经也。张云。刺阴寒也。志云。刺少阴之寒厥也。
\x率刺之\x 张云。率、统也。
\x中寒厥 足踝后少阴也\x 甲乙厥足作者取。似是。马云。中、去声。简案、上文言十二刺应十二
经。然特举足踝后少阴。不及他经。其义今无可考。
\x旁针刺\x 甲乙无针字。张云。一正一旁也。正者刺其经。旁者刺其络。故可以刺久居之留痹。
\x赞刺\x 张云。赞、助也。数发针而浅之。以后助前。故可使之出血而治痈肿。志云。助痈肿之外散也。
\x致其空脉气也\x 甲乙作致其脉空也。张云。盖恐太过。反伤正气。故但久留而引致之。使其空中
之脉气上行也。张兆璜云。致五脏之神机。非营卫血气。故曰空脉气。
\x脉浅者勿刺\x 甲乙脉下有气字。张云。脉浅者。最易泄气。
\x谷气出\x 马云。终始篇曰。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
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正与此节同。张云。谷气即正气。亦曰神气。出、至也。终
始篇曰。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志云。谷气者。通会于肌腠之元真。脾胃之
所主也。故曰谷气。
\x阴邪出\x 张云。绝皮及肌。邪气稍深。故曰阴邪。
\x未入分肉间也\x 甲乙无也字。间下有后刺深之一句。马云。肌肉分肉之辨。肌肉在皮内肉上。而分
肉则近于骨者也。分肉有二。各部在外之肉曰分肉。其在内近骨之肉与骨根分。亦曰分肉。张云。大肉深处。
各有分理。是谓分肉间也。
\x逐邪气而来血气\x 甲乙作逐阳邪之气。无而来血气四字。
\x致阴气之邪\x(止)\x此之谓也\x 甲乙作致阴邪之气。张云。凡刺之浅深。其法有三。先刺绝皮。取卫中
之阳邪也。再刺稍深。取营中之阴邪也。三刺最深。及于分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