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草,《离骚》之兰,即本草之
兰,皆非今之兰花,前人辨之,已极明确,不必致疑矣。盖古
人所谓香草。皆取叶香非指花香,而今之兰花叶实不香,明非古之兰也。医者疑古药品之兰蕙正如儒者。疑古食品之
HT。皆不通古今之变者也。芦尖。
雄按∶即芦根也,用尖取其宣畅。冬瓜仁等味。
雄按∶吴本无此条。
此湿热已解,余邪蒙蔽清阳,胃气不舒,宜用极轻清之品,以宣上焦阳气。若投味重之剂,是与病情不相涉矣。雄
按∶章氏谓轻剂专为吴人体弱而设,是未察病情之言也。或问湿热盛时,疫气流行,当服何药?预为消弭。余谓叶讷人
《医案存真》载其高祖天士先生案云∶天气郁勃泛潮,常以枇杷叶拭去毛净锅炒香,泡汤饮之,取芳香不燥,不为秽浊
所侵,可免夏秋时令之病,余则建兰叶、竹叶、冬瓜、芦根,皆主清肃肺气,故为温热暑湿之要药,肺胃清降,邪自不
容矣。若别药恐滋流弊,方名虽美,不可试也,而薄滋味,远酒色,尤为要务。
此条须与第三十一条参看,彼初起之实邪,故宜涌泄,投此轻剂,不相合矣。又须与后条参看,治法有上中之分,
临证审之。解后余邪为虚,初发者为实,上焦近心,故有懊恼谵语,中焦离心远,故无。如其舌黄邪盛,亦有发谵语者。
十湿热证∶初起发热,汗出,胸痞,口渴,舌白,湿伏中焦。宜藿梗、蔻仁、杏仁、枳壳、桔梗、郁金、苍术、浓
朴、草果、半夏、干菖蒲、佩兰叶、六一散。
杨云∶俱可用,但须择一二味对证者用之,不必并用。等味。
雄按∶吴本胸痞下,曰∶“不知饥”,口渴下,曰∶“不
喜饮”,舌白作“舌苔滑白”,无杏仁、苍术、浓朴、草果、半夏。
浊邪上干则胸闷,胃液不升则口渴,病在中焦气分,故多开中焦气分之药。
雄按∶亦太多,颇不似薛氏手笔。此条
多有挟食者,其舌根见黄色,宜加栝蒌、楂肉、莱菔子。汪按∶此疑亦后人所附评语。
十一湿热证∶数日后。
雄按∶吴本下有“胸痞”二字。自利溺赤。
雄按∶吴本作“涩。口渴。
雄按∶吴本上有”身热二字。湿流下焦。宜滑石、猪苓、茯苓、泽泻、萆 、通草等味。
雄按∶吴本无泽泻、通草,有神曲、广皮。
下焦属阴,太阴所司,阴道虚故自利,化源滞则溺赤,脾不转津则口渴,总由太阴湿胜故也。湿滞下焦,故独以分
利为治。然兼证口渴胸痞,须佐入桔梗、杏仁、大豆黄卷,开泄中上。源清则流自洁,不可不知。
雄按∶据此则本条“胸
痞”二字,当从吴本增入为是。至源清流洁云云,则又非自注之文法,殊可疑也。汪按∶此篇多有后人评语传写羼入自
注之处。此数语亦后人所附评语也。以上三条,俱湿重于热之候。湿热之邪,不自表而入,故无表里可分,谓由膜原中
道而入也,虽无表里之分,亦有浅深当别。而未尝无三焦可辨,犹之河间治消渴亦分三焦者是也。夫热为天之气。
雄按∶
此明热即暑之谓也,章氏何以曲为改释。湿为地之气,热得湿而愈炽,湿得热而愈横。
雄按∶热得湿则郁遏而不宣,故
愈炽;湿得热则蒸腾而上熏,故愈横。两邪相合,为病最多。丹溪有云∶湿热为病,十居八九。故病之繁且苛者,莫如
夏月为最。以无形之热,蒸动有形之湿,素有湿热之人,易患湿温,误发其汗,则湿热混合为一,而成死证,名曰重
也。湿热两分,其病轻而缓,湿热两合,其病重而速。章云∶故当开泄以分其热,若误作虚而用补法,则闭塞气道而死
矣。湿多热少,则蒙上流下,当三焦分治。调三焦之气,分利其湿也。湿热俱多,则下闭上壅,而三焦俱困矣。当开泄
清热,两法兼用。犹之伤寒门二阳合病、三阳合病也。盖太阴湿化,三焦火化,有湿无热,止能蒙蔽清阳,或阻于上,
或阻于中,或阻于下,若湿热一合,则身中少火悉化为壮火,而三焦相火,有不起而为虐者哉。
雄按∶湿热一合,业已
阴从阳化,如此披猖,况热多湿少乎?故不言热多湿少者,非阙文也。盖急宜清热,有不待言矣。所以上下充斥,内外
煎熬,最为酷烈。
雄按∶曰酷曰烈,皆暑之威名。兼之木火同气,表里分司,再引肝风,痉厥立至。
雄按∶津虚之体,
夏月每有肝风陡动煎厥一证,言其不耐暑气煎熬,可谓形容逼肖。胃中津液几何?其能供此交征乎?
雄按∶不辨暑证之
挟湿与否,而辄投温燥以劫津者,宜鉴斯言。至其所以必属阳明者,以阳明为水谷之海,鼻食气,口食味,悉归阳明,
邪从口鼻而入,则阳明为必由之路。
雄按∶肺胃大肠,一气相通,温热究三焦,以此一脏二腑为最要,肺开窍于鼻,吸
入之邪,先犯于肺,肺经不解,则传于胃,谓之顺传,不但脏病传腑为顺,而自上及中,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