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作“养津与测汗”);通阳不在温,而在
利小便。然(唐本无此字)较之杂证,则(唐本无此字)有不同也。
六气之邪,有阴阳不同。其伤人也,又随人身之阴阳强弱变化而为病。面白阳虚之人,其体丰者,本多痰湿。若受
寒湿之邪,非姜、附、参、苓不能去。若湿热亦必粘滞难解,须通阳气以化湿。若过凉则湿闭而阳更困矣。面苍阴虚之
人,其形瘦者,内火易动,湿从热化,反伤津液,与阳虚治法正相反也。胃湿脾湿虽化热则一,而治法有阴阳不同。如
仲景云∶身黄如橘子色而鲜明者,此阳黄胃湿,用茵陈蒿汤。其云色如熏黄而沉晦者,此阴黄脾湿,用栀子柏皮汤。或
后世之二妙散亦可。救阴在养津,通阳在利小便,发古未发之至理也。测汗者,测之以审津液之存亡,气机之通塞也。
雄按∶热胜于湿,则黄如橘子色而鲜明;湿胜于热,则色沉晦而如熏黄,皆属阳证,而非阴黄也。
雄按∶所谓六气,风、寒、暑、湿、燥、火也。分其阴阳,则《素问》云∶寒暑六入,暑统风、火,阳也。寒统燥、
湿,阴也。言其变化,则阳中惟风无定体,有寒风、有热风;阴中则燥、湿二气,有寒、有热。至暑乃天之热气,流金
烁石,纯阳无阴。或云阳邪为热,阴邪为暑者,甚属不经。经云∶“热气大来,火之胜也”,阳之动,始于温,盛于暑。
盖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其性为暑,是暑即热也,并非二气。或云,暑为兼湿者亦误也。暑与湿原是二气,虽易兼感,
实非暑中必定有湿也。譬如暑与风亦多兼感,岂可谓暑中必有风耶?若谓热与湿合,始名为暑,然则寒与风合,又将何
称?更有妄立阴暑、阳暑之名者,亦属可笑。如果暑必兼湿,则不可冠以“阳”字。若知暑为热气、则不可冠以“阴”
字。其实彼所谓阴者,即夏月之伤于寒湿者耳!设云暑有阴阳,则寒亦有阴阳矣。不知寒者,水之气也,热者,火之气
也。水火定位,寒热有一定之阴阳,寒邪传变,虽能化热而感于人也,从无阳寒之说。人身虽有阴火,而六气中不闻有
寒火之名。暑字从日,日为天上之火。寒字从 , 为地下之水。暑邪易入心经,寒邪先犯膀胱,霄壤不同,各从其类。
故寒暑二气,不比风、燥、湿,有可阴可阳之不同也。况夏秋酷热,始名为暑。冬春之热,仅名为温。而风、寒、燥、
湿,皆能化火。今日六气之邪,有阴阳之不同,又随人身之阴阳变化,毋乃太无分别乎。至面白体丰之人,既病湿热,
应用清凉,本文业已明言,但病去六七,不可过用寒凉耳!非谓病未去之初,不可用凉也。今云与面苍形瘦之人治法正
相反,则未去六七之前,亦当如治寒湿之用姜、附、参、术矣。阳奉阴违,殊乖诠释之体。若脾湿阴黄,又岂栀柏汤苦
寒纯阴之药可治哉?本文云∶救阴不在血,而在津与汗,言救阴须用充液之药,以血非易生之物,而汗需津液以化也。
唐本于血津上加“补养”字,已属蛇足,于汗上加“测”字,则更与“救”字不贯,章氏仍之,陋矣!上第三章。
又按∶寒、暑、燥、湿、风,乃五行之气合于五脏者也。惟暑独盛于夏令,火则四时皆有,析而言之,故曰六气。
然三时之暖燠,虽不可以暑称之,亦何莫非丽日之煦照乎?须知暑即日之气也,日为众阳之宗,阳燧承之,火立至焉。
以五行论,言暑则火在其中矣,非五气外另有一气也。若风、寒、燥,湿悉能化火,此由郁遏使然,又不可与天之五气
统同而论矣。
又按∶茅雨人云∶本文谓湿胜则阳微,其实乃阳微故致湿胜也。此辨极是,学人宜知之。
再论三焦不得(唐本无此字)从外解,必致成(唐本无此字)里结。里结于何?在阳明胃与肠也。亦须用下法,不
可以气血之分,就(唐本作“谓其”)不可下也。但(唐本作“惟”)伤寒邪热在里,劫烁津液,下之宜猛;此多湿邪内
搏,下之宜轻。伤寒大便溏为邪已尽,不可再下;湿温病大便溏为邪未尽,必大便硬。慎(唐本作“乃为无湿”始)不
可再攻也,以粪燥为无湿矣(唐本无此句)。
胃为脏腑之海,各脏腑之邪,皆能归胃,况三焦包罗脏腑,其邪之入胃尤易也。伤寒化热,肠胃干结,故下宜峻猛。
湿热凝滞,大便本不干结,以阴邪瘀闭不通。若用承气猛下,其行速而气徒伤,湿仍胶结不去,故当轻法频下。如下文
所云小陷胸、泻心等,皆为轻下之法也。
雄按∶伤寒化热,固是阳邪,湿热凝滞者,大便虽不干结,黑如胶漆者有之,岂可目为阴邪?谓之浊邪可也。惟其
误为阴邪,故复援温脾汤下寒实之例,而自诩下阳虚之湿热,为深得仲景心法,真未经临证之言也。似是而非,删去不
录。再人之体,脘在腹上,其地位处于中(唐本作“其位居中”),按之痛,或自痛,或痞胀,当用苦泄,以其入腹近也。
必验之于舌,或黄、或浊,可与小陷胸汤、或泻心汤随证治之。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