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榉相扶而成痕;(若以手按着,痕损处虚肿,即
非榉皮所罨也)若死后以榉皮罨者,即苦无散远青赤色,只微有黑色,而按之不紧硬者,其
痕为死后罨之也。盖人死后血脉不行,致榉不能施其效。更在审详原情,尸首痕损那边长短
,能合他物大小,临时裁之,必无疏误。
凡有死尸肥壮,无痕损,不黄瘦,不得作病患死。又有尸首无痕损,只是黄瘦,亦不得
据所见只作病患死检了。切须仔细验定因何致死,唯此等检验最误人也。
凡疑难检验,及两争之家稍有势力,须选惯熟仵作人、有行止畏谨守分贴司,并随马行
,饮食水火,令人监之,少休以待其来。不如是,则私请行矣。假使验得甚实,吏或受赂,
其事亦变。官吏获罪犹庶几,变动事情,枉致人命,事实重焉。
应检验死人,诸处伤损并无,不是病状,难为定验者,先须勒下骨肉次第等人状讫,然
后剃除死人发髻,恐生前被人将刃物钉入囟门或脑中,杀害性命。
被残害死者,须检齿、舌、耳、鼻内,或手足、指甲中,有签刺算害之类。
凡检验尸首,指定作被打后服毒身死,及被打后自缢身死、被打后投水身死之类,最须
见得亲切,方可如此申上。世间多有打死人后,以药灌入口中,诬以自服毒(药)〔者〕;亦有死后用
绳吊起,假作生前自缢者;亦有死后推入水中,假作自投水者。一有差互,利害不小。今须
仔细点检死人在身伤痕,如果不是要害致命去处,其自缢、投水及自服毒皆有可凭实迹,方
可保明。



<目录>卷之二

<篇名>六・初检

属性:告状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
有可任公吏使之察访,或有非理等说,且听来报,自更裁度。
戒左右人,不得卤莽。
初检,不得称尸首坏烂不任检验,并须指定要害致死之因。
凡初检时,如体问得是争斗分明,虽经多日,亦不得定作无凭检验,招上司问难。须仔
细定当痕损致命去处。若委是经日久变动,方称尸首不任摆拨。
初检尸有无伤损讫,就验处,衬簟尸首在物上,复以物盖。候毕,周遭用灰印,记有若干枚,交与
守尸弓手、耆正副、邻人看守,责状附案,交与覆检,免至被人残害伤损尸首也。若是疑难
检验,仍不得远去,防覆检异同。



<目录>卷之二

<篇名>七・覆检

属性:与前检无异,方可保明具申。万一致命处不明,痕损不同,如以药死作病死之类,不可
概举。前检受弊,覆检者乌可不究心察之,恐有连累矣。
检得与前验些小不同,迁就改正;果有大段违戾,不可根据随。更再三审问干系等人,如
众称可变,方据检得异同事理,供申;不可据己见便变易。
覆检,如尸经多日,头面 胀,皮发脱落,唇口翻张,两眼迭出,蛆虫咂食,委实坏烂
不通措手。若系刃伤、他物、拳手、足踢痕虚处,方可作无凭覆检状申。如是他物及刃伤骨
损,宜冲洗仔细验之,即须于状内声说致命,岂可作无凭检验申上。
覆检官验讫,如无争论,方可给尸与亲属。无亲属者,责付本都埋瘗;勒令看守,不得
火化及散落。如有争论,未可给尸;且掘一坑,就所簟物,HT 尸安顿坑内,上以门扇盖
,用土罨瘗作堆,周遭用灰印印记,防备后来官司再检覆。仍责看守状附案。



<目录>卷之二

<篇名>八・验尸

属性:身上件数。正头面∶(有无髻子)发长、(若干)顶心、囟门、发际、额、两眉、两眼、(或
开或闭,如闭,擘开验眼睛全与不全)鼻、(两鼻孔)口、(或开或闭)齿、舌、(如自缢,舌有
无抵齿)颏、喉、胸、两乳、(妇人两奶膀)心腹、脐、小肚、玉茎、阴囊、(次后捻两肾子全
与不全,妇人言产门,女子言阴门)两脚大腿、膝、两脚 韧、两脚腕、两脚面、十指爪

翻身∶脑后、乘枕、项、两胛、背、腰、两臀瓣、(有无杖痕)谷道、后腿、两曲
、两腿肚、两脚跟、两脚板。
左侧∶左顶下、脑角、太阳穴、耳、面脸、颈、肩膊、肘、腕、臂、手、五指爪、(全
与不全,或拳或不拳)曲腋、胁肋、胯外、膝外、 HT 、脚踝。
右侧亦如之。
四缝尸首须躬亲看验。顶心、囟门、两额角、两太阳、喉下、胸前、两乳、两胁肋、心
、腹、脑后、乘枕、阴囊、谷道,并系要害致命之处。(妇人看阴门、两奶膀)
于内若一处有
痕损在要害或非致命,即令仵作指定喝起。
众约死人年几岁,临时须仔细看颜貌供写,或问血属尤真。
凡检尸,先令多烧苍术、皂角,方诣尸前。检毕,约三五步,令人将醋泼炭火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