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汗而解。何
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当解。
又曰。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主之。
又曰。脉浮热甚而灸之。此为实。实以虚治。因火而动。必咽燥
吐血。
又曰。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惊狂。卧起不安者。桂枝
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
庞氏曰。灸及烧针之后证以火劫者。并宜火劫法治之。烦躁惊
及狂。用六石风引汤尤良。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亦通用。
又曰。不当灸而误灸。令火邪入腹。干错五脏。重加烦死。雍曰。
凡火邪逆证者。宜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



<目录>卷十二

<篇名>病可灸八条

属性:仲景曰。烧针令其汗。针处被寒。核起而赤者。必发奔豚。气从
少腹上冲心者。灸其核上一壮。与桂枝加桂汤。更加桂。
又曰。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
又曰。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
灸少阴七壮。雍曰。凡灸少阴下利诸证。皆兼服四逆汤。
又曰。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当温
其上。灸之。一云。灸厥阴五十壮。(当灸百会)
又曰。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壮。(一云七壮)商邱阴陵泉皆
三壮。
又曰。下利。手足厥无脉。灸之不温。脉不还。反微喘者死。少阴
负趺阳者为顺也。
又曰。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为灸少阴厥阴。主逆。
庞氏曰。当灸不灸。令病患冷结。久而弥固。气冲心必死。



<目录>卷十二

<篇名>病不可刺八条

属性:雍曰。脉经与可刺不可刺二门所载素问灵枢经语又有异者。今
改从本经。字有当者。即从脉经。仍据所出之处。以别非仲景之言。
灵枢经曰。九刺之禁。新内勿刺。已刺勿内。大怒勿刺。已
刺勿怒。方醉勿刺。已刺勿醉。大劳勿刺。已刺勿劳。大饥勿
刺。已刺勿饥。大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
之。
又曰。粗工勿察。是谓伐身。
灵枢又曰。毋刺 之热。毋刺漉漉之汗。毋刺浑浑之脉。此刺
病与脉相逆者。
又曰。五脏之 出于背者。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
灵枢又曰。热病身热甚。阴阳皆静(脉经作争)者。勿刺之。其可
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灵枢又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
已衰者也。脉经云。粗工逆此。谓之伐形。
灵枢又曰。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
死。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
婴儿。热而腹满甚者死。五曰。汗不出。吐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
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热者
死。九曰。热而痉者死。凡此九者。不可刺也。脉经无此。素问灵枢禁
不刺者甚多。详见补亡禁刺门。
仲景曰。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常氏云。宜服救逆汤。



<目录>卷十二

<篇名>病可刺二十九条

属性:仲景曰。太阳病。头疼至七日自愈者。其经竟故也。(竟字仲景
作尽)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庞氏云补三里穴)
又曰。太阳病。初服桂枝汤。而反烦不解者。当先刺风池风府。
却与桂枝汤则愈。
又曰。伤寒腹满而谵语。寸口脉浮而紧者。此为肝乘脾。名曰
纵。刺期门。
又曰。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其人大渴。欲饮水浆者。其腹必满。
若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又曰。阳明病。下血谵语。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当刺期
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则愈。
又曰。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脉迟
身凉。胸胁下满。如结胸状。谵语。此为热入血室。当刺期门。随其实
而泻之。叔和曰。平病云。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二焦。雍曰。与此
相反。岂谓药不谓针耶。
又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头痛。颈项强而眩。时如结胸。心下痞
硬。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
日不止。当刺期门。
又曰。少阴病。下利便脓血。可刺。
又曰。妇人伤寒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
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
利则愈。
又曰。伤寒喉痹。刺手少阴。在脘。当小指后动脉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