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消除。(诸症皆就阴虚邪入而论。故用鳖甲入阴除热散结。)若肝
虚无热。切忌。鳖以七肋九肋者佳。以其得阳之数耳!其用必取乎肋。以肋属肝故耳。但食
品中惟鳖叵测。如三足两头。并项强腹赤。皆有大毒。能以杀人。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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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温血

内容:人身气以卫外。血以营内。有气以统血。则血始能灌溉一身。而凡目得藉血以视。耳得
藉血
以听。手得藉血以摄。掌得藉血以握。足得藉血以步者。靡不本其气之所运。有血以附气。
则气始能升降出入。而凡伎巧能强。治节能出。水谷能腐。谋虑能断。二便能通。万事能应
者。靡不本其血之所至。此有血不可无气以统。而有气不可无血以附也。第血有盛于气。则
血泣而不流。故有必用温暖之药以行之。气胜于血。则血燥而不通。故有必赖清凉之药以行
之。若使气血并胜。挟有积热。而致瘀块不消。根深蒂固。经年累月不愈者。则又不得不赖
破气损血之药以下。俾气血无乖。而病自可以愈。又按血盛于气。则气失其所司。而血愈寒
愈滞。故凡用药治血。必得其气稍浓以为之主。而凡味浓气薄之品。自不得以相兼。如血
有凝于肝。症见恶寒战栗。其可不用肉桂以治乎?风郁血闭。其可不用川芎以治乎?肌肤灼
热。吐衄肠风。其可不用荆芥以治乎?经闭不通。其可不用苍耳子以治乎?阴肿崩瘕。其可

用海螵蛸以治乎。目翳不散。其可不用谷精草兔屎以治乎?风痹乳阻。其可不用王不留行以

乎?恶露不净。其可不用大小蓟以治乎?血晕血滞。其可不用沙糖以治乎?此肝经血滞之当
温也。若使肝经血滞。而更见有脾气不运。则伏龙肝似不能离。肌肉不生。则白蜡似不能舍
。水肿症瘕。则泽兰似不能却。蛊毒恶气。则百草霜似不能去。子肿不消。则天仙藤似不能
别。胃滞不通。则韭菜汁似不可废。血脉不通。周身痛痹。则酒酿似不能除。肌肉不生。目
翳不开。则炉甘石似不能少。血脱不固。溃疡肉消。则赤石脂似不能削。是症有兼脾胃如此
。且或见有心腹卒痛。则延胡索不得不用。神气不畅。则安息香不得不急。骨碎血瘀。则骨
碎补不得不进。是症有兼心肺者又如此矣。若于肝经血滞。而更见有鼻衄血脱之不得不用乌
墨以止。筋骨血瘀之不得不用续断以通。肺痿血痢之不得不用鸡苏以散。肾寒血瘀之不得
不用阳起石以宣。目赤精遗之不得不用白蒺藜以解。督脉不通之不得不用鹿茸以温。瘀块坚
硬。 癖 羸之不得不用海狗肾以软。是症有兼肾经者又如此矣。至于心经血滞。而症见有
癖冷痛。在书已有桂心可用。见有痈疡痛迫。在书已有乳香可除。凡此止就温血大概。略
为分晰。而究其要。则又在临症审脉。分别无差。庶于用药治血之理。自不致有天渊之隔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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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温血

内容:(山草)温利下焦血分瘀滞
鸡苏(专入肠胃)。即龙脑薄荷也。又名水苏。(生于水旁。)系野生之物。味辛微温。
功有
类于苏薄。但苏薄其性稍凉。水苏其性稍温。苏薄其性主升。水苏其性主降。苏薄多于气分
疏散。水苏多于血分温利。故凡肺气上逆。而见头风目眩。与血瘀血热。而见肺痿血痢。吐
衄崩淋。喉腥口臭邪热等病者。皆当用此宣泄。(太平和剂局方有龙脑薄荷丸。)俾热除血止
。而病自可以愈矣。但表疏汗出。其切忌焉。方茎中虚。似苏叶而微长。齿面皱。气甚辛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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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温血

内容:(芳草)兰草入气利水除痰 泽兰入肝脾行水和血
泽兰(专入肝脾)。苦甘而辛。即今妇人采置发中除垢者是也。玩书所论泽兰。与本经
兰草同
为一类。其生泽旁。紫茎素枝。赤节绿叶。对节生有细齿。但兰草则茎圆节长。叶光有岐。
泽兰则茎微节方。短叶有毛之为异耳。二物并于嫩时皆可刈佩。以其花叶皆香。置于发中
。能以辟垢省头。故虽呼为香草。俗则呼为孩儿菊。与于山兰。其花虽香。而叶绝无气者。
迥不相同。(时珍曰。兰草泽兰。一类二种。虽生水旁下湿处。但以茎圆节长。而叶光有岐
者。为兰草。茎微方节短。而叶有毛者为泽兰。朱文公离骚辨证云。必花叶俱香。燥湿不变
。方可刈佩。今之兰蕙花虽香。而叶无气。质弱易萎。不可刈佩。汪昂曰。本经既言泽兰。
则非山兰明矣。是离骚之秋兰。当属本经之泽兰无疑也。吴草芦曰。兰为医经上品之药。有
枝有茎。今所谓兰无枝无茎。因黄山谷称之。遂谬指为《离骚》之兰耳。)兰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