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迄今十余年。毗尼之学无人过问者。而能力行之彻因、自观、僧聚三比丘。又皆物故。毗尼之学。真不啻滞货矣。是夏安居灵峰。乃有心学律者十余人。请大师重讲。大师念向所辑。虽诸长并采。犹未一一折衷。又问辩、音义二书。至今未梓。因会入集要而重治之。兼削一二繁芜。以归简切。名曰重治毗尼事义集要。

 六月二十一日。撰重治毗尼事义集要序。

 安居竟。重拈自恣芳规。悲欣交集。慨然有作。赋偈云:“秉志慵随俗。期心企昔贤。拟将凡地觉。直补涅槃天。半世孤灯叹。多生缓戒愆。幸逢针芥合。感泣泪如泉。正法衰如许。谁将一线传。不明念处慧。徒诵木叉篇。十子哀先逝。诸英喜复联。四弘久有誓。莫替马鸣肩。”

 八月初八日。撰重治毗尼事义集要跋。

 与见月律主书。谈论律学。冀获良晤。

 冬。住祖堂。

辛卯。五十三岁。

 夏。结制长干。

 九月。重登西湖寺。

 是冬。归卧灵峰。重订选佛图。

壬辰。五十四岁。

 结夏晟溪。

 草楞伽义疏。八月。迁长水南郊冷香堂。乃阁笔。

 秋。辑续西有寱余。

 是岁腊月。草自传。先是是秋大师决志肥遁。缁素遮道不得。请述行脚。冬。憩长水营泉寺。念行脚未尽致。复述兹传。曰八不道人传。取中论八不。梵网八不之旨。又大师自云:“古者有儒有禅有教有律。道人既蹴然不敢。今亦有儒有禅有教有律。道人又艴然不屑。故名八不也。”

 (录者注)大师一号“西有”。出家前曾用“金阊逸史”号。

 住长水。阅藏经千卷。

癸巳。五十五岁。

 是春。大师过古吴。删改自述八不道人传。故从古吴传至留都。与长水本数处不同。后成时师谓传收著述未尽。请补。于是与古吴本又增数句矣。

 夏四月。入新安。结后安居于歙浦天马院。五月著选佛谱。阅宗镜录。删正法涌、永乐、法真诸人所纂杂说。引经论之误。及历来写刻之譌。于三百六十余问答。一一定大义。标其起尽。阅完。七月作校定宗镜录跋四则。又汰袁宏道集。存一册。名袁子。

 秋八月。游黄山白岳诸处。

 冬。复结制天马。著起信论裂网疏。

 (录者注)是岁大师在歙浦栖云院演说弥陀要解。释义分科。间有与前不同。由性旦师录出。甲午冬。大师病中。复口授数处令改正。名歙浦本。即今十要中之流通本也。

甲午。五十六岁。

 正月应丰南仁义院请。法施毕。出新安。二月后褒洒日。还灵峰。自辑幻住杂编。夏卧病。选西斋净土诗。制赞补入净土九要。名净土十要。夏竟。病愈。七月。述儒释宗传窃议。八月。续阅大藏竟。九月。成阅藏知津、法海观澜二书。

 九月一日。撰阅藏毕愿文。计前后阅律三遍。大乘经两遍。小乘经及大小论两土撰述各一遍。

 (录者注)大师阅藏毕然香愿文有云:“窃见南北两藏。并皆模糊失次。或半满不辨。或经论互名。或真讹不分。或巧拙无别。虽有宋朝法宝标目。明朝汇目义门。并未尽美尽善。今辄不揣。谬述阅藏知津、法海观澜二书。傥不背佛旨。乞得成就流通。”

 又大师佛顶玄文后自序云:“深痛末世禅病。方一意研穷教眼。用补其偏。虽徧阅大藏。而会归处不出梵网、佛顶二经。”

 冬十月。病。复有独坐书怀四律。中有“庶几二三子。慰我一生思”之句。十一月十八日。有病中口号偈。腊月初三。有病间偶成一律。中有“名字位中真佛眼。未知毕竟付何人”之句。是日口授遗嘱。立四誓。命以照南、等慈二子传五戒菩萨戒。命以照南、灵晟、性旦三子代座代应请。命阇维后。磨骨和粉面。分作二分。一分施鸟兽。一分施鳞介。普结法喜。同生西方。十三起净社。撰大病中启建净社愿文。嗣有求净土偈六首。除夕有艮六居铭。有偈。

 是岁多病。寄钱牧斋书云:“今夏两番大病垂死。季秋阅藏方竟。仲冬一病更甚。七昼夜不能坐卧。不能饮食。不可疗治。无术分解。唯痛哭称佛菩萨名字。求生净土而已。具缚凡夫损己利人。人未必利。己之受害如此。平日实唯在心性上用力。尚不得力。况仅从文字上用力者哉。出生死。成菩提。殊非易事。非丈室谁知此实语也。”

乙未。五十七岁。

 元旦有偈云:“爆竹声传幽谷春。苍松翠竹总维新。泉从龙树味如蜜。石镇雄峰苔似鳞。课续三时接莲漏。论开百部拟天亲。况兼已结东林社。同志无非法藏臣。”“法藏当年愿力宏。于今旷劫有同行。岁朝选佛归圆觉。月夜传灯显性明。万竹并沾新令早。千梅已露旧芳英。诸仁应信吾无隐。快与高贤继宿盟。”

 正月二十日。病复发。二十二日晨起病止。午刻。趺坐绳床角。向西举手而逝。世寿五十有七岁。法腊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