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从其言也,使饥饿于我土地,吾耻之。』周之,亦可受也。」是为饮食而仕也。必如是,是不免于鬻先王之道以售其身也。古之君子之仕也,殆不如此。

  辩曰:孔子之于鲁、卫,始接之以礼,则仕;及不见悦于其君,则去。岂可谓不为礼貌而仕欤﹖为鲁司寇,不用;从而祭,燔肉不至,不税冕而行。岂可谓不为饮食而仕欤﹖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孰谓孔子栖栖皇皇,不为礼貌与饮食哉﹖孟子曰「迎之有礼则就,礼貌衰则去」,又曰「朝不食,夕不食,周之,亦可受」者,则是言也,未尝或戾于吾孔子之所行。如曰不为饮食,则当慕夷、齐可也,又何仕为﹖圣贤固不专为饮食,其所以为饮食云者,为礼貌尔。而谓古之君子能辟谷者邪﹖不顾廉耻而苟容者邪﹖诵孟子之言而不量其轻重之可否,何说而不可疑!

  朱子曰:孟子言「所就三,所去三」,其上以言之行不行为去就,此仕之正也,其次以礼貌衰未衰为去就;又其次,至于不得已而受其赐,则岂君子之本心哉!盖当是时,举天下莫能行吾言矣,则有能接我以礼貌而周我之困穷者,岂不善于彼哉﹖是以君子以为犹可就也。然孟子盖通上下言之,若君子之自处,则在所择矣。孟子于其受赐之节,又尝究言之曰:「饥饿不能出门户,则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以是而观,则温公可以无疑于孟子矣。而隐之所辩,引孔子事为证,恐未然也。

  所谓「性之」者,天与之也;「身之」者,亲行之也;「假之」者,外有之而内实亡也。尧、舜、汤、武之于仁义也,皆性得而身行之也;五霸,则强焉而已。夫仁,所以治国家而服诸侯也,皇、帝、王、霸皆用之,顾其所以殊者,大小、高下、远近、多寡之间尔!假者,文具而实不从之谓也。文具而实不从,其国家且不可保,况于霸乎﹖虽久假而不归,犹非其有也。

  辩曰:仁之为道,有生者皆具,有性者同得,顾所行如何尔。尧、舜之于仁,生而知之,率性而行也。汤、武之于仁,学而知之,体仁而行也。五霸之于仁,困而知之,意谓非仁则不足以治国家,服诸侯,于是假而行之,其实非仁也。而谓「皇、帝、王、霸皆用之,顾其所以殊者,大小、高卑、远 近、多寡之间尔」,何 所见之异也!孟子之言曰:「尧、舜性之,汤、武身之,五霸假之。假之而不归,恶知其非有。」正合《中庸》所谓「或安而行,或利而行,或勉强而行,及其成功一也」。孟子之意,以勉其君为仁尔。惜乎:五霸假之而不能久也!

  朱子曰:隐之以五霸为困知勉行者,愚谓此七十子之事,非五霸所及也。假之之情,与勉行固异,而彼于仁义,亦习闻其号云尔,岂真知之者哉!温公云:「假者,文具而实不从之谓也。文具而实不从,其 国家且不可保,况于霸乎﹖虽久假而不归,犹非其有也。」愚谓当时诸侯之于仁义,文实俱丧,惟五霸能具其文尔,亦彼善于此之谓也。又有大国,资强辅,因窃仁义之号以令诸侯,则孰敢不从之也哉!使其有王者作,而以仁义之实施焉,则爝火之光,其息久矣!孟子谓「久假不归,恶知其非有」,止谓当时之人不能察其假之之情,而遂以为真有之尔。此正温公所惑,而反以病孟子,不亦误哉!

  《虞书》称舜之德曰:「父顽,母嚚,象傲,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所贵乎舜者,为其能以孝和谐其亲,使之进进以善自治,而不至于恶也。如是,则舜为子,瞽瞍必不杀人矣。若不能止其未然,使至于杀人,执于有司,乃弃天下,窃之以逃,狂夫且犹不为,而谓舜为之乎﹖是特委巷之言也,殆非孟子之言也。且瞽瞍既执于陶矣,舜乌得而窃之﹖虽负而逃于海滨,外虽执之以正其法,而内实纵之以予舜,是君臣相予,为伪以欺天下也,恶得为舜与陶哉﹖又舜既为天子矣,天下之民戴之如父母,虽欲遵海滨而处,民岂听之哉﹖是陶之执瞽瞍,得法而亡舜也,所亡益多矣。故曰:是特委巷之言,殆非孟子之言也。

  辩曰:桃应之问,乃设事尔,非谓已有是事也。桃应之意,盖谓法者天下之大公,舜制法者也,陶守法者也,脱或舜之父杀人,则如之何。孟子答之曰:执之者,士之职所当然也。舜不敢禁者,不以私恩废天下之公法也。「夫有所受」云者,正如为将,阃外之权则专之,君命有所不受,士之守法亦然。盖以法者先王之制,与天下公共,为之士者受法于先王,非可为一人而私之。舜既不得私其父,将寘之于法,则失为人子之道,将置而不问,则废天下之法,宁并弃天下,愿得窃负而逃,处于海滨,乐以终其身焉,更忘其为天子之贵也。当时固无是事,彼既设为问目,使孟子不答,则其理不明。孟子之意,谓天下之富,天子之贵,不能易事父之孝,遂答之以天下可忘而父不可暂舍,所以明父子之道也。其于名教,岂曰小补之哉!

  朱子曰:龟山先生尝言:「固无是事,此只是论舜心尔。」愚谓「执之而已矣」,非洞见陶之心者不能言也。此一章之义,见圣贤所处,无所不用其极,所谓「止于至善」者也。隐之之辩,专以父子之道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