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其余大儒弗及也。故愚别为先生立一《学案》,以上绍原明,下启伯恭焉。

  (梓材谨案;先生主济阴簿时,荥阳门人颜夷仲赠诗有「同升夫子堂」句。先生,罢官留别,亦云「昔日同升夫子堂」。知先生固从学荥阳,兼闻父祖之训者,第以为荥阳家学可也。)

  西垣童蒙训(补。)

  学问当以《孝经》、《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为本,熟味详究,然后通求之《诗》、《书》、《易》、《春秋》,必有得也。既自做得主张,则诸子百家长处,皆为吾用。

  后生学问,且须理会《曲礼》、《少仪》、《仪礼》等,学洒扫应对进 退之事,及先理会《尔雅》训诂等文字,然后可以语上。下学而上达,自此脱然有得,自然度越诸子也。不如是,则是蹿等犯分陵节,终不能成。

  本中往年每侍前辈先生长者,论当世邪正善恶,是是非非,无不精尽。至于前辈行事得失,文字工拙,及汉、唐先儒解释经义或有未至,后 生敢置议及之者,必作色痛裁折之曰:「先儒得失,前辈是非,岂后生所知!」盖前辈专以风节为己任,其于褒贬取予甚严,故其所立实有过人者。近年以来,风节不立,士大夫节操一日不如一日。

  齐晏子纳邑,卫公孙免余辞邑,郑子张归邑,此古人辞尊居卑,辞富居贫,处乱世自全之道。

  《国语》公父文伯之母分别沃土瘠土之民,以为圣王劳其民而用之。《左传》亦言民生在勤。以此知勤劳者,立身为善之本。不然,万事不举。细民能勤劳者,必无冻馁之患;懒惰者,必有饥寒之忧。然则后生处身居业,可不以勤劳为先乎!

  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富有之大业;至诚无息,日新之盛德也。

  范辨叔说:今太学长贰、博士,居此任者,皆利于养资考、求外进也。为之学士者,皆利于岁月应举也。上下以利相聚,其能长有人才乎﹖此于本亦已错,更不须言也。

  立节非一朝一夕所能为,盖在平日之所养也。李自明云:「此事闲时说甚易,在临事要执得定。嘉佑以前,以言事被责为荣。一谏官以言被责,时兼判国子监,乃与诸生往贺焉。既见,颜色惨沮,殆不能语。」昔人尚如此!

  庄子曰:「道之真以治身,其绪余土苴以治天下国家。」曰:是不然。《礼记》曰:「诚者,非徒成己也,将以成物。」独善一身之道,乃兼善天下之道,但行之有先后耳。若以庄子为我之说,乌在其学圣人也﹖

  祖望谨案:紫微所作,切要于《童蒙训》一书。其所述诸大儒言行,予已釆入诸《学案》。其未尽者,列于此卷。而《官箴》见于成公《集》中者,亦备引之。

  (梓材谨案:《童蒙训》谢山列入于此者四十二条,尚有可入诸《学案》者,今移入《安定学案》一条,移入《高平学案》四条,移入《庐陵学案》一条,移入《濂溪学案》一条,移入《明道学案》一条,移入《伊川学案》二条,移入《范吕诸儒》十条,移入《元城学案》一条,又一条附入案语,又移入《景迂学案》一条,移入《荥阳学案》三条,移入《龟山学案》一条,附入《吕范诸儒》案语者一条,又移入《陈邹诸儒》三条,移入《荆公新学略》一条,又一条分列《泰山学案》、《高平学案》、《荥阳学案》、《陈邹 诸儒学案》,而仍列于此者九条。)

  谢山《跋宋椠吕西垣童蒙训》曰:紫微先生《师友杂志》、《杂说》诸书,大略与《童蒙训》三卷互相出入,无甚异同也。记晁公武《读书志》曾引《童蒙训》中语,谓秦淮海自过岭后,诗严重高古,自成一家,与其旧作不同,而今无之,然则尚非足本邪﹖然读楼迂斋序,则是本乃紫徽从子仓部弸中所手钞,大愚子乔年所是正,不应尚有脱落。或者公武误指《紫微诗话》以为是书,未可知也。(云濠案:弸中为紫微弟,仓部乃弸中子大器。其云「从子仓部弸中」,误。

  舍人官箴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然世之仕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所不为矣,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已。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借使役用权智,百端补治,幸而得免,所损已多,不若初不为之为愈也。司马子微《坐忘论》云:「与其巧持于末,孰若拙戒于初。」此天下之要言,当官处事之大法,用力简而见功多,无如此言者。人能思之,岂复有悔吝邪!

  事君如事亲,事官长如事兄,与同僚如家人,待群吏如奴仆,受百姓如妻子,处官事如家事,然后为能尽吾之心。如有毫末不至,皆吾心有所未尽也。故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弟,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事可移于官。岂有二理哉!

  当官处事,常思有以及人。如科率之行,既不能免,便就其间求其所以使民省力,不使重为民害,其益多矣。

  不与人争者常得多利,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