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命于下之人,亦尊统上之道也。

  据《玉藻》,疑天子听朔于明堂,诸侯则于太庙,就藏朔之处告祖而行。

  方氏曰:天子听朔于南门,示受之于天;诸侯听朔于太庙,示受之于祖。原其所自也。

  「受命祖庙,作龟祢官」,次序之宜。

  高忠宪曰:《郊特牲》言卜郊之事也。告于祖庙而行事,尊祖也;用龟以卜而于祢宫,亲考也。

  「公之士及大夫之众臣为众臣,公之卿大夫、卿大夫之室老及家邑之士为贵臣。」上言公士,所以别士于公者也;下言室老、士,所以别士于家者也。众臣不以杖即位,疑义与庶子同。

  高忠宪曰:《仪礼丧服》谓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履。公之士为公之众臣,公之卿大夫为公之贵臣;卿大夫之室老及家邑之士为卿大夫之贵臣,其余为卿大夫之众臣。室老,家相之老;家邑之士,即家相。众臣之与贵臣,犹庶子之于嫡子。《礼》「庶子不以杖即位」,谓父母之丧,嫡子则执杖进阼阶哭位,庶子至中门外则去之矣。众臣之不以杖即位,其义疑与此同也。

  适士,疑诸侯荐于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盖三命方受位天子之朝,一命再命受职受服者,疑官长自辟除,未有位于王朝,故谓之官师而己。

  刘近山曰:适士,诸侯之上士也。盖诸侯荐于天子,三命方受位于王朝。若一命受职、再命受服者,皆诸侯之官长自辟除,未有位王朝,故谓之官师而已。谓但为一官之长,非若适士为王朝爵命之通名也。

  「小事则专达」,盖得自达于其君,不俟闻于长者,《礼》所谓达官者也。所谓达官之长者,得自达之长也;所谓官师者,次其长者也。然则达官之长必三命而上者,官师则中士而再命者,庶士则一命为可知。

  赐官,使臣其属也。

  高忠宪曰:《周礼》九仪之命,六命赐官,使得以臣其属也。

  祖庙未毁,教于公宫,则知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亲之如家人焉。

  「下而饮」者,不胜者自下堂而受饮也。其争也,争为谦让而已。

  百家忆姜定庵先生问「君子无所争」章,先遗献曰:「《射义》云:『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如射,故圣王务焉。』是射者,所以教让者也。『君子无所争』无从而见,而见之于射。『揖让而升,下而饮』,皆无争之事也。凡所以为此者,尽争欲为君子耳!若谓『惟于射而后有争』,在射既不见有争之事,岂两耦心竞,各不相下与﹖如是何以观德﹖」与此「争为谦让」意合。

  君子之射,以中为胜,不必以贯革为胜。侯以布,鹄以革,、其不贯革而坠于地者,中鹄为可知矣,此「为力不同科」之一也。

  「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畏、压、溺可伤尤甚,故特致哀死者、不吊生者以异之,且「如何不淑」之词无所施焉。

  博依,善依永而歌乐之也;杂服,杂习于制数服近之文也。

  《春秋》,大要天子之事也,故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苗而不秀者」,与下文「不足畏也」为一说。

  干称篇第十七

  凡可状,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气之性本虚而神,则神与性乃气所固有,此鬼神所以体物而不可遗也。(舍气,有象否﹖非象,有意否﹖)

  沈毅斋曰:天地附于气,则由地以上皆天气也。苍苍者,极远之色耳。然人涵育于天地之中,其呼吸假天气以为消息,犹鱼之在水而不知也。吾之气即天之气尔,宁有不相为流通者乎!

  至诚,天性也;不息,天命也。人能至诚,则性尽而神可穷矣;不息,则命行而化可知矣。学未至知化,非真得也。

  高忠宪曰:天性无妄,天命不已。性即神,命即化。故至诚无息,而性命、神化一以贯之矣。何以能诚﹖妄复于无妄而已!

  有无虚实通为一物者,性也。不能为一,非尽性也。饮食男女皆性也,是乌可灭!然则有无皆性也,是岂无对﹖庄、老、浮屠为此说久矣,果畅真理乎﹖

  天包载万物于内,所感所性,乾坤、阴阳二端而已。无内外之合,无耳目之引取,与人物蕞然异矣。人能尽性知天,不为蕞然起见,则几矣。

  高忠宪曰:所感,气也、化也;所性,理也、神也。无内外之合,无心也;无耳目之引取,无形也;与人物蕞然之小者异矣。不为蕞然起见,无我也。

  有无一,内外合,(庸圣同。)此人心之所自来也。若圣人,则不专以闻见为心,故能不专以闻见为用。无所不感者虚也,感即合也,咸也。以万物本一,故一能合异;以其能合异,故谓之感。若非有异,则无合。天性,乾坤、阴阳也。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天地生万物,所受虽不同,皆无须臾之不感,所谓性即天道也。

  高忠宪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