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孔子五代王爵(雍正元年)
谕议叙克复台湾有功身故人员(雍正元年)
谕从优议叙平台官员(雍正元年)
御制圣谕广训序(雍正二年)
谕给戍台兵丁眷米(雍正二年)
谕避先师孔子讳(雍正三年)
御书圣庙匾额(雍正四年)
谕正士习(雍正四年)
御制诗经传说汇纂序(雍正五年)
谕尊崇孔子(雍正五年)
谕耕耤(雍正五年)
谕巡台御史兼管学政(雍正五年)
谕戍台兵丁挑选派往(雍正五年)
谕台湾兵丁学习舵■〈纟寮〉斗绽(雍正六年)
谕台湾军器内地制造(雍正六年)
谕闽广正乡音(雍正六年)
谕台湾文武调补(雍正七年)
谕台湾戍兵内地养赡(雍正七年)
谕赏兵丁银两生息(雍正七年)
谕劝开垦(雍正七年)
谕宽严相济(雍正七年)
谕文武和衷(雍正八年)
谕设立坛墠(雍正十年)
谕斋戒佩牌(雍正十年)
谕正文体(雍正十年)
谕建立书院(雍正十一年)
谕拨补文庙除荒公费(雍正十一年)
谕减台湾丁银(乾隆元年)
谕减台湾社饷(乾隆二年)
敕福建台湾道(乾隆二年)
谕免澎湖鱼船规礼(乾隆二年四月)
御书圣庙匾额(乾隆五年)
谕给台湾换班兵丁盘费(乾隆五年)
谕免台湾旧欠银榖(乾隆五年五月)
御制卧碑文(顺治九年,奉礼部颁行直省各府、州、县刊刻学宫,俾知遵守)
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规条,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结交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只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辩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圣祖仁皇帝上谕十六条(康熙十八年)
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
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
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
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
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
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善良。
诫逃匿,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
联保甲,以弭盗贼。解雠忿,以重身命。
赐靖海将军侯施琅(康熙二十二年)
海氛之不靖,■〈舟宗〉艟出没,波涛震惊。滨海居民,渔盐、蚕织、耕获之利,咸失其业;朕心恒悯恻焉。迩者滇、黔、陇、蜀、湖湘、百粤,悉底敉宁;蕞尔台湾,阻险负固。尔施琅衔命徂征,决策进取。楼船所指,将士一心,遂克岛门,逼其营窟。勇以夺其气,诚以致其归。捷书到阙,时值中秋;对此佳辰,欣闻凯奏。念瀛壖赤子获登衽席,用纾南顾之忧,惟尔丕绩。即解是日所御之衣驰赐,载褒以诗:岛屿全军入,沧溟一战收;降帆来蜃市,露布彻龙楼。上将能宣力,奇功本伐谋;伏波名共美,南纪尽安流。
谕封靖海侯施琅并加恩官员兵丁(康熙二十二年)
上谕吏、兵二部:向来海寇窜踞台湾,出没岛屿,窥伺内地,扰害生民。虽屡经剿抚,余孽犹存;沿海地方,烽烟时警。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