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东九里。《史记》曰:“智伯率韩、魏攻赵,赵襄子惧,乃奔保晋阳。原过从,後,至於王泽,见三人,自带以上可见,自带以下不可见。与原过竹二节,莫通。曰:‘为我遣赵毋┰。’原过既至,以告襄子。
襄子斋三日,亲自剖竹,有朱书曰:‘赵毋┰,余霍泰山山阳侯天使也。三月丙戌,余将使汝反灭智氏。汝亦立我百邑。’襄子再拜,受三神之令。既灭智氏,遂祠三神於百邑,使原过主之。”
麓台山祠,俗名智伯祠,在麓台山上。
清源县,畿。东北至府三十九里。开元户八千五百四十一。乡十七。元和户本汉榆次县地,《地理志》曰“榆次有梗阳乡,魏戊邑。”按梗阳在今县南百二十步梗阳故城是也,自汉、晋皆为榆次县地。後魏省榆次县,地属晋阳。隋开皇十六年,於梗阳故城置清源县,属并州,因县西清源水为名。大业二年省,又为晋阳县地,武德元年重置。
汾水,经县东,去县九里,又江南入文水县界。
梗阳故县城,春秋晋大夫祁氏邑也,在县南百二十步。《左传》曰“晋杀祁盈,遂灭祁氏,分为七县,魏戊为梗阳大夫”,是也。隋开皇十六年,於其城内置清源县。
鹅城,在县东南二十二里。《晋阳春秋》曰:“永嘉元年,洛阳步广里地陷,有二鹅,色典苍者飞冲天,白者不能飞。苍杂色,故夷之象,刘曜以为己瑞,筑此城以应之。”
阎没墓,在县西南三里。《左传》曰:“梗阳人有狱,魏戊不能断,以狱上。
其大宗赂以女乐,魏子将受之。魏戊谓阎没必谏,许诺退朝,待於庭。馈入,召之。比置,三叹,魏子问之,对曰:‘或赐小人酒,不夕食,馈始至,恐不足。’中置,自咎曰:‘岂将军食之而有不足。及馈之毕,愿以小人之腹为君子之心,属餍而已。’魏子辞梗阳人。”
寿阳县,畿。西南至府一百五十里。开元户五千一百六十七。乡十。元和户本汉榆次县地,西晋於此置受阳寿,属乐平郡,永嘉後省。晋末山戎内侵,後魏太武帝迁戎外出,徙受阳之户於太陵城南,置受阳县,属太原郡。受阳县,即今文水县是也,隋开皇十年改受阳为文水县,又於受阳故城别置受阳县,属并州,即今县是也。大业三年,罢州为太原郡,县仍属焉。武德三年置受州,县改属焉。
贞观八年废受州,县属并州,十一年更名寿阳。
方山,在县北四十里。
洞过水,东自乐平县界流入,在县南五十里,又西南入榆次县界。
马首故城,在县东南十五里。《左传》曰“晋分祁氏之田为七县,韩固为马首大夫”,即其地也。
神武故城,後魏神武郡也,在县北三十里。周废。
太谷县,畿。西北至府七十五里。开元户一万五百九十。乡二十。元和户本汉阳邑县地,属太原郡,今县东十五里阳邑故城是也。後汉明帝以冯鲂为阳邑侯。
後魏太武帝省,景明二年复置阳邑县,属太原郡,即今县是也。高齐及周同。隋开皇三年罢郡,属并州,十八年改阳邑为太谷县,因县西太谷为名。大业三年,罢州为太原郡,县仍属焉。武德三年,分并州之太谷、祁二县於此置太州,六年省太州,复以太谷、祁县属并州。
白璧岭,在县北七十五里。
蒋谷水,今名象谷水,源出县东南象谷,经县北四里,北入清源县界。
阳邑故城,在县东南十五里。
咸阳故城,在县西南十里。秦伐赵筑之,以咸阳兵戍之,因名。
萝蘼亭,俗名落漠城,在县西北十九里。
祁县,畿。北至府一百里。开元户一万五千七百八十二。乡三十。元和户本汉旧县,即春秋时晋大夫祁奚之邑也,《左传》曰:“晋杀祁盈,遂灭祁氏,分为七县,以贾辛为祁大夫。”注曰“太原祁县也。按汉祁县在东南五里故祁城是也,後汉迄後魏并不改。高齐天保七年省,隋开皇十年重置,属并州。武德二年改属太州,六年省太州,还属并州。
帻山,在县东南六十里。
胡甲水,一名太谷水,东南自潞州武乡县界流入,又南入汾州平遥县界。
故祁城,汉祁县城也,在县东南五里。晋大夫贾辛邑。《水经注》曰:“贾辛以貌丑,妻不为言,与之如皋射雉,中之妻乃笑。”按《左传》魏献子谓贾辛曰:“昔贾大夫恶,取妻而美,三年不言,御以如皋射雉,获之,其妻始笑而言。”
注曰:“贾国之大夫。”以此而言,则辛非射雉者,郦道元所引为谬。
赵襄子城,在县西六里。
州故城,後魏州城也,在县西二十里。孝武帝永熙中寄理并州界,谓此也。
祁奚墓,在县东南七里。
後汉温序墓,在县西北十四里。序本祁人,死葬洛阳,其子梦序云:“久客思故乡。”乃反葬焉。
後汉周党墓,在县东南十四里。党,广武人,世祖引见,伏而不谒。
高齐唐邕墓,在县东南七十里。碑云“齐尚书令晋昌王。”
文水县,畿。东北至府百一十里。开元户一万二千六百六。乡二十三。元和户本汉大陵县地,属太原郡,今县东北十三里大陵故城是也。後魏省,仍於今理置受阳县,属太原郡。隋开皇十年,改受阳县为文水县,因县西文谷水为名。
皇朝因之。天授元年改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