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者的眼中总是用传统的道德观点加以批评。所以蔡济恭(公元1720~1799年)在为夫人吴氏翻译的《女四书》作序时说:「近世闺阁之竞,以为能事者,惟稗说是崇,日加月增,千百其种。」[26]国外的女性读者群已是这般的普及,则男性读者群也当有过之而无不及了。许筠(公元1569~1618年)在《惺所覆瓿稿》收录《闲情录》中云:
  甲寅、乙卯两年(1614~1615),因事赴帝都,斥家货购得书籍几四千余
  卷。[27]
  又说:
  余得戏家说数十种,除《三国》《隋唐》外,而《两汉》齵晤,《齐魏》
  拙,《五代》《残唐》率,《北宋》略,许【《水浒》】则奸骗机巧,皆不足
  训,而着一人手,宜罗氏之三世哑也????。[28]
  可见他一出差到北京,收购图书是件重要大事,而明代刊刻的小说几乎都被收购齐全,也都阅读过了。国外读者群之消费实况如此,域内以汉语为母语的消费大众,其风靡更不在话下,也应该更普及和具有消费能力才是,因此,更富有市场经济规模的潜力绝对不成问题。
  二、投资规模和经营型态
  明代没有大型的资本企业家出现,因此从投资生产到销售的整个过程,没有出现大量的对外集资行为,也看不到巨额的资金投入生产行业中,一般的经营规模仅限于个人及家族间的组合,或者几位亲朋好友合聚资金的投资型态,经营的企业主要是家庭式的手工业。就以闽省的书坊而言,余氏家族经营书肆者几达三十余人,除余卲鱼、余象斗外,有署萃庆堂之余彰德、余长公、余泗泉,署自新斋之余良木、余绍崖、余允锡、余明吾、余文杰,另有余碧泉、余继泉、余应孔、余应灏、余应良、余应虬、余应鳌,以及远在南直隶的金陵余庆堂,如余思泉、余东泉及余昌宗等,还有以克勤斋为书坊的余自新及余明台等。[29]这种现象证明了余家子弟几乎以出版作为世传家业,有的是家族内的兄弟共同集资经营,有的是以子承父业的方式,或者分门立户的经营型态,或独占、或同享书肆市场上的利润,在在说明了余氏家族经营书坊的努力,也证明了他们的子弟在建阳一地有限的市场中,为了避免过份恶质性竞争,于是远走金陵,开拓新的市场,虽然还未达到今日SEVEN ELEVEN或统一超级商店的规模,却已是家族企业间的连锁商店。纵使其经营型态各自独立,也是在血浓于血的亲情下,相互奥援。除了余家之外,如刘氏则有刘龙田、刘玉田,翠严精舍刘君佐及其子刘文寿等;宗文堂也有郑云斋世魁及郑云竹世豪、郑云林世容等,从字次排行,二人也应属于兄弟辈。还有陈氏则有陈奇泉、陈昆泉等,二人若非兄弟也应该是父子关系。至于慎独斋刘氏则以刻书世代相传,剡兼通史学,宣德正统年(1426~1449)间,曾纂《少微宋》《少微元》二鉴,又纂尹氏发明以下数家入纲目,刘宽刻之。因此,宽与剡或为同族兄弟,宽则为刘洪之祖或曾祖。[30]以上所提到出版家,几乎是家族企业的经营型态,这也是中国企业迄今犹存在的生态模式。
  也有一人在两地开设书坊者,如新安汪瑗之《楚辞集解》,在卷首空白扉页上则押有黑色方木戳牌记四行云:「本坊精选新旧足册/好板书籍,倘有残篇/短缺,认明兴贤堂书/铺唐少村旡误」下押「唐少桥」印记,不但说明唐少村与唐少桥为同人名号,并为金陵书坊及兴贤堂书铺的老板,而在两地开铺,似此情形非止一端。
  三、市场经营状况
  产品一旦出厂,必定在市场上流通,并任由消费者的意愿选择购买,也决定了产品的价格;而尽速变现,换取资金和获得利润,这是经营书坊者所追求的目标,两者互利而共生,也是市场上永不变更的法则。问题是消费也有其常态规律,其中包括消费群众外在的种种条件和内在心理的影响而决定。就以文化事业而言,并非人人都能完全消化与胃纳,纵使作品本身如何的通俗,毕竟不见得适应所有的文盲或饥寒度日的民众。也因如此,其消费群众必都集中于都会区或城市内,并且还是有钱又有闲的读者群为主,农村或边疆地区消费得起的群众,除了地主之外,恐怕少之又少,此即胡氏《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所说的:
  凡燕中书肆,多在大明门之右,及礼部之外,及拱宸门之西。每会试
  举子,则书肆列于场前;每花朝后三日,则移于灯市;每朔望并下瀚
  五日,则徙于城隍庙中。灯市极东,城隍庙极西,皆日中贸易所也。
  灯市岁三日,城隍庙月三日,至期,百货萃焉,书其一也。[31]
  这是书肆在燕中一带摆摊销售的情况,而且也非胡氏一人之见,如王锺翰也说:
  有明一代,京师鬻书,在旧刑部街之城隍庙、棋盘街、灯市三处,刻书
  则在宣武门内之铁匠营与西河沿两处,然皆不甚盛,盛在江南也,清初
  仍同于明。[32]
  以上两人谈到北京书肆的销售情况几乎大同小异,集中地则以城隍庙、灯市为中心,棋盘街是否在大明门之右,礼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