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兵,专管煎办盐触给赏官军户口食用。后因有余积,召商兴贩。在河东地方,则于海州抽分。在河西则于十三山抽分。每盐计车银五钱。
广东、海北二盐场,靖宁、博茂、临川等二十九场,大引正耗七万二千有奇。正统七年,一大引纳米一石,输琼州府,其廿三场生熟二分,自设总府,资以饷兵十万有奇,故输京者不及一万。
上里等七场,岁办大引盐十一万五千有奇,小引二十一万有奇。大引二钱五分,小引一钱二分五厘。惠安、浔梧一引七分,似伤贱。岁入课三万而解京一万二千,岂经制有阔略,抑留不尽于地方欤!
滇盐,黑(盐井)、白(盐井)、安(宁盐井)、五(井)四提举司及鹤庆、武定、丽江三府各井,除兰州井作丽江官吏俸钞,其各井实计车四万九千二百三十四引,银三万七千六百有奇。遇闰,车为加益。
陕西河东司,原额四十二万引,正德未年添二十万引,以致逋负。且盐花以天时生结,盛暑捞采,淋雨倏散。行盐之地有限,消者难补,补者复消。
河东盐池一百计里,投以各色杂物,皆化为盐。解冻花生,各丁苦寒,居民因窃以为利,故有东、西、中三场,而中场专利尤甚。
池南盐花比北岸颗粒更胜,路远弃置。
灵盐大池渐增,加卧引以供买马客兵之用。
河东盐虽行于西(安)、延(安)、凤(翔)、汉(中),而私贩甚众。

盐法
淮、浙四时掣,以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为期。长芦、山东春秋掣,以三月,八月为期。
四分派边,六分存积。甘肃十五万引,延绥、宁夏、宣府、大同、辽东各七万引。正月内南京户部领勘合,刷引目转发各巡抚,会同管粮郎中,秋成召商。本色粮草专备动客兵支用,不许科扰商人,违者巡按纠劾治罪。以上嘉靖九年例。
两淮宫荡八万一千四百七顷八十一亩,分给各灶蓄草煎盐。然供煎外,尚堪耕种备赈济。当时灶户以分司为州县,视判官为父母,事皆可为。以二万三千灶丁供办一百二十万之银,是以有办银一引,赈济五分之例。
弘治三年,彭侍郎韶议立仓备赈,惜乎未行。周尚书忱因淮扬被灾巡视,给食米收买私盐。官得积聚,灶得安生,上下赖之。边方报中五钱,淮南余盐每引尚有七钱。然报中以收成之时,故五钱而有余。奏讨当急遽之会,故七钱而不足。且报中则商任輓费在五钱之外,而坐收其全。发银则官任籴买,费在七钱之中,而止获其剩。军马食粮不食银,惟割没余盐照旧解部,则商人一意输边。此嘉靖三十年高御史奏也。奉有既该御史具奏,如何又要行查,著归一定议之旨。
于是将两淮余盐七十万五千一百八十引,照依正引每余盐二百斤,定价开派宁夏、延绥、宣府、大同、辽东、固原、蓟州,并山西神池等堡,共八镇,照旧五钱。甘肃一镇照旧四钱五分,俱召商,与同正引上纳本色粮草,俱准作各边年例银两之数,又总在正引包内赴掣。此外若有多余盐斤,照例掣割,银两解部济边。有旨是之。
国初,灶户余盐二百斤为一引,给米一石。缘钞法不行,米无所出,遂至工本之制尽废。今议:原课外添复工本盐三十五万引,不分额课工本,照旧二百六十五斤。淮南七钱,淮北五钱,正余连包索,共五百五十斤为一包。若夹带多余,割没如例。淮南至一百六十斤,淮北至二百斤,各追一两以备工本之用,余者解部,系本年准例。
淮扬有劝借之费,有修城之苦,有商兵之役。或曰:工本兴,必添单、添引,加以割没,以虚包斤数,又苦矣。
查各场未掣盐一百五十一万三千二百五十一引有奇,乃议一年征一百五十余万解京,而商愈困矣。四十年,此鄢懋卿事。故曰:必自小人。
两淮行盐地方日加削去,盐虽有支,实无卖处,徒加勤(勒)掣,终为无益。
灶户私置仓房,名曰“便仓”。便仓一立,私窦遂开。
自宣德至成化,皆有商支未尽之盐。嘉靖九年,六镇四分开边,六分存积。自增陕西、固原、山西之灾,遂尽数开边。
三十七年,蓟镇有警,无盐可开,将水乡布等盐亦查开中,一引兼掣余盐二引,斤重加倍,虽革工本淮盐三十五万,而其滞如故。于是有停止三分存积,而暂以额解承运库抵补之议。
淮南安丰诸场,盐出于煎烧,必藉用盘铁。淮北白驹诸场,盐出于摊晒,必借用■(渟)池。今家家增锅,户户开池。有家置五锅十锅者,每锅一伏火,可得火盐一大桶。一伏火,一昼夜也。一桶,可二百余斤也。莫什其算数矣,其官为铸造,运司花押乎!
自粮草贵,而商人规避,督沿边有司或报殷实富户,或提原日商人,如捕重囚,非法也。又岁增年例,召商籴买,故有盐买、银盐二商之别,更非法也。
江西之南赣、吉安,湖广之衡州、永州、宝庆、郧阳、郴州,河南之南阳,皆两淮行盐故地。惟下流东南行盐之地宽,则上流西北飞輓之势疾。且两淮又有余盐解部济边,岁六十万,惟行盐广阔耳。
自河东每报岁涝,而广东止解一万一千,余留本处军饷,亦无报部数目。
二处盐引皆苦请发勘合,引目听其自行。
运司缺,择知府、郎中异等升授。六年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