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臣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嫁娶、饮酒、食肉皆无禁。

一、无发民哭临宫殿中,当临者皆以旦晡十五,举哀礼毕,罢非旦晡临,无得擅哭。

一、当给丧事及哭临者,皆无洗绖,带无三寸,无布车兵器。

一、诸王各于本国哭临,不必赴京。中外官军、戍守官员,无得擅离信地,许遣人至京。

一、王国所在文武衙门官民、军士,今后一听朝廷节制;护卫官军,王自处分。

一、诸王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类从事。”

明日,皇太孙令礼部定丧仪。群臣上议曰:“在京府部等官闻丧,次日素服、乌帽、黑带,赴廷听遣诏。遂于本衙门素服、斋宿,朝晡诣几筵哭,仍各置素服。第四日成服,朝晡哭临,葬毕乃止。

自成服始,二十七日除。命妇亦以第四日具衰服,由西华门入哭,不许金银首饰。诸王、世子、郡主、妃及郡王、内使、宫人等,俱斩衰三年,自成服二十七日除。凡临视事,素服、乌帽、黑带,退朝服衰麻衫,大袖圆领,不缉纱帽,麻布裹之,去翅垂带,麻绖鞋。命妇麻长衫,大袖圆领,麻布盖头,器依卤薄名数。工部及司礼监等处造神主,用栗木,制依家礼。遣人奉诏于各布政司及直隶府州,开读诏书,文武官员人等素服、乌帽、黑带,四拜跪听,举哀四拜礼毕,各置衰服,第四日成服。每旦,官僚人等于本衙门朝阙设香案哭临,三日除,大小衙门各令官一员赴京致祭,礼物备办。”皇太孙从之。庚寅,葬孝陵。

十六日,皇太孙允炆即皇帝位。

十八日,诏以明年为建文元年,大赦天下。诏曰:“天祐下民,作之君。我高祖皇帝受天之命,统有万邦,宵衣旰食,弘济斯民,凡事有益于天下者,无所不用其心。政教休明,规模弘远。朕以眇躬,纂承大统,恭依遗诏,于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十六日即皇帝位。夙夜惶惧,思所克相上帝,宠绥四方,以无忝我皇祖之大命。永惟宽猛之宜,诞布维新之政。其以明年正月初一日为建文元年,大赦天下。自洪武三十一年闰五月十八日昧爽以前,大辟罪以下,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常赦所不原者,咸赦除之。敢有以赦前事相告,以其罪罪之。所有事宜,条列于后。一、天下布政司、府、州、县自洪武三十一年以前拖欠钱粮,盐运司、盐课提举司自洪武三十一年以前拖欠盐课,尽行蠲免。一、天下军民所养孳牲、马匹、羊只者,尽皆免。一、天下田土,或有人户为事全家发充军者,或有死绝者,或因饥窘逃移者,以致抛荒数多,粮税拖欠,诏书到日,将抛荒数目从实取勘,报官开除。其逃移人户复业耕种者,优免杂泛、差役三年。一、水旱灾伤,何代无之。今天下人民其有因而失所者,当该有司将预备粮赈给。一、今后官民有犯五刑者。一、依大明律科断,法司遵守,无深文。一、军民词讼,今后务要自下而上陈告,敢有越诉紊乱者罪。一、囚徒已行宥罪,发卫所充军守御者,及已编定卫所,有司官领;未曾到卫所者,不在赦例。一、天下卫所在逃者,诏书到日,限五个月以内赴所在官司,首告与免本罪,所在官司仍给口粮,递送京卫所着役;过违此月,仍罪如初。于戏!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当遵先圣之言,期政雍熙之盛。百辟卿士,体朕至怀。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十九日,立宜山县得胜马驿;改宜阳水驿为水马驿。

二十一日,诏内外五品以上文官及州县正官,各举所知。

先是,内外缺官,于进士、举人、监生、人材、秀才、孝廉、税户、考满吏员知印承差除用。至此,定保举法。不问下僚、乡民,及因累充军者,或多或少,悉听保举吏部选用。

六月,上大行皇帝谥曰高皇帝,庙号太祖;追谥孝慈皇后曰高皇后。

召汉中府学教授方孝孺为翰林院侍读学士。

孝孺,字希直,一字希古,台州宁海人,世家侯城里。父克勤,受《易》,童彝得伊洛之学。长子孝闻,季孝友,孝孺仲也。孝孺始生之夕,有木星堕其所。自幼颖敏绝伦,双眸炯炯如电,日读书积尺。人以其善属文,呼为小韩子。年十五时,从父为济宁知府,因达观于邹鲁间,访古圣贤遗迹,慨然自期曰:“颜、闵未可几及,樊迟、冉有使学同时,岂皆让之?但世无孔子,不得所依归耳。”自是精思力践,进修不已。越三载,克勤被系,请以身代。不报,竟戍江浦。未几,复逮至京。

卒,孝孺哀毁骨立,思自奋以昭先德。明年,以文谒宋濂,濂深器之。名流先进如胡翰、苏伯衡、叶光大辈皆自以为不及。

濂致仕还浦,复往卒业,四载辞归。濂寻以罪徙蜀,孝孺欲往省行,得为文,吁天愿输寿以延之。濂尝欲以为甥而不果。及其文至,曰:“欧阳少师苏长公,姑置勿论。其余诸子与之角逐文场,不知其孰为先后也。”然孝孺下视文艺,恒以明王道为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