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太保率领五奕宫军弃城,悉诣庐州营中。太祖设銮驾伞扇,迎驻滁州,创造宫殿居之,易其左右宦侍,待之甚厚。(俞本《纪事录》)
是年三月十四日,小明王内降制书,赠我太祖三代:曾祖考九四公资德大夫、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右丞、上护军、司空、吴国公,曾祖妣侯氏吴国夫人;祖考初一公光禄大夫、江南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上柱国、司徒、吴国公,祖妣王氏吴国夫人;考五四公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录军国重事、中书右丞相、太尉、吴国公,妣陈氏吴国夫人。(《龙凤事迹》)
据《实录》,刘福通为吕珍所杀。《国初事迹》则云,福通奉林儿遁于滁州。《庚申外史》则云:“丙午冬,与小明王俱沉于瓜州。二说未知孰信。《史乘考误》以刘辰所记为非,然《洪武实录》多舛误,又讳言龙凤事,吾亦未敢以为信也。又按:《诚意伯行状》载,不奉小明王事在庚子年。以时势考之,恐未必然。高岱记于癸卯安丰遁退之后,与《国初事迹》“不当轻救”之言相合。所谓陈友谅入寇者,非庚子龙湾之役,而癸卯南昌之役也,似为近之。第云:太祖奉林儿还金陵,丙午殂于金陵,则承小说家之讹耳。
龙凤十年甲辰(至正二十四年),小明王在滁州。
春正月丙寅,李善长、徐达等奉太祖为吴王。
时群臣以太祖功德日隆,屡表劝进,太祖不许,群臣固请不已,乃即吴王位。(《太祖实录》)
是岁二月,授陶安黄州府知府。十二月,授安鄱阳府知府。其札付俱称龙凤十年皇帝圣旨,吴王令旨。(《陶学士文集》)
龙凤十一年乙巳(至正二十五年),小明王在滁州。
龙凤十二年丙午(至正二十六年),小明王在滁州。
是年,太祖平伪周,先有《榜》谕曰:“皇帝圣旨,吴王令旨,总兵官准中书省咨,敬奉令旨。”“敬此,除敬遵外,咨请施行,准此,合行备出榜文晓谕,敬奉令旨事意施行。龙凤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本州判官许仕杰赍到。”(祝允明《九朝野记》)
十二月,宋主小明王韩林儿殂。
丙午岁,廖永忠沉韩林儿于瓜埠。太祖恶永忠之不义,后赐死。(《通鉴博论》)
先是,小明王驻安丰,为张士诚攻围,乘黑风暴雨而出,居于滁州。至是,朱镇抚具舟楫迎归建康,小明王与刘太保至瓜州渡,遇风浪掀舟没,刘太保、小明王俱亡。(《庚申外史》)
龙凤十二年冬十二月,宋主殂。丁未,我太祖称吴元年,至正之二十七年也。(陆深《平胡录》)
按:《史乘考误》载《国初事迹》云:“丙午三月,太祖取林儿安置。”今据《国初事迹》云:“丙午三月,太祖取安丰。”无“安置”之语,诸本皆然,此《考误》之误也。
丁未(至正二十七年,乃小明王龙凤之十三年),改为吴元年。
小明王既亡,是时群臣皆上言:“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制作,今新城既建,宫阙制度亦宜早定。”太祖以国之所重,莫先庙社,遂定议以丁未为吴元年,命有司营建庙社,立宫室。(《太祖实录》)
高岱论曰:韩林儿在宋,未足方义帝、更始,其赤眉之盆子乎?我圣祖之开创,于宋无毫发藉,以和阳一命,奉之终身。至安丰之围,尺书告急,即亲将赴援,不从刘基之谏,不惜陈寇之侵,卒以脱林儿于虎口。林儿不死不改元,下令犹以皇帝圣旨先之,恐汉高之于义帝、光武之于更始未必能若是也。呜呼!明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
李文凤论曰:秦氏暴虐,陈胜、吴广斩竿揭木以为天下先。虽寻就覆亡,后之议者犹曰秦民之汤、武也。胡元非我族类,重以庚申不君,民不聊生。韩氏父子、君臣起义,号召天下,天下云合响应。群雄并争,不谋而同。然当是时,据河南,荡山东,躏赵、魏,跞上都,入辽东,略关西,下江南,大抵尽宋之将帅,不谓之中国之汤、武不可也。天命有德,真人龙兴,定鼎建业,处汉、吴二强寇之间,东西扫荡,从容指挥。元之不能以匹马、只轮临江左者,以有宋为捍蔽也。韩氏君臣非特有功于中国,其亦大有功于我明也乎!草泽崛起,不无凭依鬼怪与夫暴戾纠纷之气象。然建国十有余年,其间所以能自立,要必有可纪者,惜载籍泯泯,莫究万一。得则为王,失则为虏。悲夫!
●卷二
○滁阳王
王名子兴,姓郭氏,濠州定远县人,其先曹州人也。至正壬辰二月起兵,乙未三月卒于和阳。洪武元年追封滁阳王。
至正十二年壬辰二月乙亥,定远人郭子兴及孙德崖、俞某、鲁某、潘某等起兵,自称元帅,攻拔濠州,据其城守之。
初,王父少好术数,常从异人游,得其书。年长未娶,南游定远,邑人神其术,叩之必验。邑中富翁家有瞽女,王父过其门,翁以女命求卜。曰:“此贵人也!”翁曰:“此女瞽,未配。”王父曰:“翁能不鄙我乎,则妻之。”翁曰:“诺。”既娶,不数年,家日赡,生子三、女一,王中子也。始生,父卜之喜,谓人曰:“是儿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