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牛、农具,渐通汉人语言,亦知爱重银钱,烹调饮食矣。惟伦常、祭葬、婚姻尚沿旧习。今纪道光元年各社通土番丁之数,以备考焉。

  哆啰美远社,距城十二里,通事一人曰八宝笼,土目一人曰銮仔,番丁男妇三百四十三口。

  打马烟社,距城二十二里,土目曰远老思问,番丁男妇一百二十六口。

  奇立板社,距城十里,土目曰敏碌,番丁男妇八十一口。

  麻里目罕社,距城十里,番耆曰那眉,番丁男妇四十一口。

  摆离社,距城五里,土目曰厨瑶,番丁男妇一百零二口。

  珍仔满力社,距城五里,土目曰夺孝碖,番丁男妇二百三十八口。

  抵美福社,距城六里,土目曰阿返,番丁男妇一百四十九口。

  流流社,距城二里,土目曰龟刘沙简,番丁男妇七十口。

  麻芝镇社,距城四里,番耆曰阿纲吻,番丁男妇四十二口。

  仔罕社,距城四里,土目曰阿纲合必舟,番丁男妇三百零八口。

  抵美抵美社,距城八里,土目曰武礼把老,番丁男妇七十三口。

  踏踏社,距城八里,土目曰武歹,番丁男妇一百六十一口。

  高东社,距城八里,番耆曰龟刘,番丁男妇九十八口。

  打那岸社,距城八里,土目曰武歹夏马述,番丁男妇四十四口。

  奇武暖社,距城六里,土目曰芥力,番丁男妇六十七口。

  奇兰武兰社,距城十二里,土目曰谢马抵,番丁男妇四十九口。

  辛仔罗罕社,距城二里,土目曰龟刘武朗,番丁男妇八十九口。

  棋立丹社,距城十四里,番耆曰武歹吧荖郁,番丁男妇六十八口。

  抵把叶社,距城十四里,土目曰阿纲,番丁男妇五十口。

  抵美简社,距城二十里,土目曰敏碌,番丁男妇六十二口。

  以上西势番二十社,通事一人,土目十六人,番丁二千二百六十二口,以番总理一人、社丁一人管束之。

  嘉庆十六年,总督汪志伊奏:「噶玛兰东、西势社番,前皆不谙耕作,是以埔地听汉人占垦。尔来与汉人相习日久,渐知耕种,惟番性愚,不知积蓄,恐荒埔分尽,地不加辟,将来社番生齿日繁,未免生计日绌。是以杨廷理原议,大社周围加留余埔二里,小社加留余埔一里。兹据镇道府议请,东势几穆捞等十七社,命通事土目,将社番自耕田园栽树为内界,不许汉人贌耕,其加留余埔一里、二里之外,亦栽树为外界,准贌给汉人开垦,呈官立案,按年完纳番租,免其升科。其西势哆啰美远等二十社,群处沿海一带沙仑之上。西势番埔久为民人开垦,不能再留余埔。应将现在沙仑余埔,自乌石港口起,至东势界止,约长三十余里,宽一、二里不等,永为西势番业,不许民人过溪越垦。如番社人少,情愿贌给民人开垦,亦照东势之例,呈官立案,完纳番租,免其报升。庶东西番社,各安其业,日久相安」。奏入,上许之。西势加留沙埔久未及行。道光元年,署通判姚莹乃督西势番总理林兴邦、社丁张金标、通事八宝笼,会同各社土目,勘定西势加留沙埔,自乌石港起,至东势浊水溪止,沙仑埔六百二十四甲四分一厘七毫二丝,除原存奇立板、猫里露罕、流流等社地,及各社番自田一百二十八甲七分零外,实存沙埔地四百九十五甲七分零二毫八丝。西势大小二十社,统计番丁二千二百七十七丁口,按丁分配,每丁得地二分一厘七毫七丝。定明界址,分交各土目收掌,并绘造图册详司,其制乃定。

  东势社番

  东势社番者,在浊水大溪以南;自溪南至苏澳,凡十六社。嘉庆十五年,噶玛兰既入版图,西势民垦已定,杨廷理乃遣三籍头人,往大浊水溪南十六社荒埔,分授漳、泉、粤民人开垦,凡二千五百三十八甲。各社番性本愚弱,既归化,益不敢较,于是膏腴悉为民有。通判翟淦与杨廷理议请总督汪志伊,以各社近埔处所存给之大社二里、小社一里,谓之加留余埔,仍官为召佃,以三籍头人为佃首,经理收租,按社计丁而分给之,社番坐受焉。共丈得地一千二百五十五甲二分,自十五年至二十一、二、三年,次第垦成造册,详定其制。

  漳佃首二人,原分埔地七百六十二甲七分三厘四毫七丝九忽,每甲定租四石,年额纳番租三千零五十石九斗三升九合,配社十二。

  加礼宛社,距城十六里,通事一曰龟刘,土目一曰武歹加礼,番丁男妇四百五十三口。

  流流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武歹夺,番丁男妇九十八口。

  扫笏社,距城十四里,通事一曰武沥大里滑,土目一曰富笼,番丁男妇三百三十一口。

  芭荖郁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阿返,番丁男妇九十二口。

  歪仔歪社,距城十四里,土目一曰夺眉党,番丁男妇九十六口。

  猫里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