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军机大臣等:『英桂、徐宗干奏「闽省绅民恳留督臣暂绥西行」一折,据该绅民等呈称:「闻左宗棠调补甘肃之命,惶然如失所恃。并以创造轮船一事机不可失,如使总督暂驻闽中,豫将赴甘之师先行部署,俟外国工匠毕业,创造一有端绪,即移节西征;既省待兵、待饷之期,又无顾此失彼之虑」等语。所陈不为无见;朝廷亦知轮船事属创始,有治法必有治人,方臻周妥。无如关陇数千里之地贼众兵疲,民生日蹙;若不亟筹得力人员统师前往,诚恐蔓延腹地,为患益深。是以令左宗棠移节西陲,为地择人,实非得已。今据沈葆桢等所呈各节,亦属切要之图。英桂尚未接印,着左宗棠暂缓交卸督篆,克日催督工匠上紧制造,妥定章程,与英桂、沈葆桢会商办理;并将西征兵将,豫为部署。该省协饷原皆有着之款,惟增兵仍须增饷,该督如有所见,不防据实敷陈,以备采择。前已有旨授刘典甘肃臬司,为其与该督相习,可收指臂之助;着该督即行檄催刘典先行赴任,并将酌拨数营交刘典管带,令其迅速入甘。该督俟吴棠到任后,再行交卸来京;轮船办有端倪,即交英桂、吴棠、沈葆桢认真经理。沈葆桢见既在籍,于此等紧要事件未可视同膜外;即着帮同该省督、抚等悉心区画,以期周密。将此由五百里各谕令知之』。

  己酉(二十四日),谕军机大臣等:『左宗棠奏「筹办台湾吏事、兵事,请责成该镇、道等经理」一折,台湾一郡远隔大洋,番民杂处,易启衅端;见当生齿日繁、洋舶来往,尤宜加意整顿,以奠严疆。该督以去闽在即,一切规未暇致详,请饬镇、道等妥办;具见实心。所陈台湾积弊,兵制则班戍之期已废,有册无兵;战船无一存者,而修费不减;吏事则官索陋规以取盈、民好械斗以争胜:锢习相沿:殊堪痛恨!该督拟复班兵旧章,三年更戍;复设道标,以重事权;申明镇兵归道察看之例,以互相维制;移修船之费以制船巡洋、募练水兵,裁革陋规、别筹津贴以资办公各条:均属因时制宜之策。总兵刘明灯、道员吴大廷既经该督遴选派办,必须实力筹办,以挽颓风;不得以该督远行,玩忽于继。并着吴棠、徐宗干随时督饬该镇、道等认真厘剔,所有一切情形成详由该督、抚奏闻,或径由该镇、道会衔陈奏,均着斟酌事之轻重缓急办理。生番既以不得内附为憾,自宜相机驾驭,羁縻弗绝。其社仓储积等事,亦应绸缪未雨,及早兴办。吴棠未到任之先、英桂、徐宗干责无旁贷,必当善成该督之志也。左宗棠另折奏:「厘定闽省各属进出款项,请将各厅县应征地丁、粮米等款数目出示勒石,以杜浮取;提款筹补流摊,以袪官累;酌提税余,以充公费」。所筹于吏治民生均属有益,即着照所请行。其余一切未尽事宜,该督未启程以前,仍当随时规画,以臻周密。将此由五百里谕知英桂、左宗棠、吴棠、徐宗干,并传谕刘明灯、吴大廷知之』。

  免福建州、县摊捐银两。

  ——以上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五十九(同治五十九)。

  十一月丁已(初二日),命邓廷枬来京,以周开锡署福建布政使(由延建邵道署)。

  丙寅(十一日),福建巡抚徐宗干卒,予祭葬,谥「清惠」,入祀名宦祠,并列入「国史」循良传。

  以李福泰为福建巡抚;未到任前,以署布政使道员周开锡护理。

  ——以上见向治朝「东华续录」卷六十(同治六十)。

  同治六年

  同治六年丁卯(一八六七)夏六月甲午(十二日),谕军机大臣等:『传谕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刘明灯、台湾道吴大廷:刘明灯、吴大廷奏「■〈衤蒦〉获戴逆案内要犯并捕斩会首及积年着匪多名」一折,台湾地方辽阔,人情犷悍;自戴万生等倡乱以来,虽经官军扑灭,余匪究未净尽。经刘明灯、吴大廷多方缉捕,前后迭获匪犯多名,自台湾北至竹堑人心安帖;办理尚属妥协。该处喜乱好动,习为故常;必须设法镇抚,方可日久相安。着该镇、道严饬地方文武各官留心访缉,有犯必惩;毋令余匪藏匿,致酿乱阶。其安份良民,兵燹余生,流离可悯;尤须加意抚绥,培养元气。并着该镇、道斟酌情形,妥筹办理』。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六十四(同治六十四)。

  秋七月庚申(初九日),命吴棠驰赴广东查办事件,以桂英兼署闽浙总督(由福州将军兼署)。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六十五(同治六十五)。

  冬十一月乙亥(二十六日),调李福泰为广东巡抚,以卞宝第为福建巡抚。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六十七(同治六十七)。

  十二月丁酉(十八日),调吴棠为四川总督。……以马新贻为闽浙总督;未到任前,以福州将军英桂兼署。

  ——见同治朝「东华续录」卷六十八(同治六十八)。

  同治七年

  同治七年戊辰(一八六八)秋七月乙未(二十日),调曾国藩为直隶总督、马新贻为两江总督,以英桂为闽浙总督(由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