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书》始大备。(蔡氏曰:《古文孔传尚书》有“曰若稽古”以下二十八字,伏生以《舜典》合於《尧典》,只以“慎徽五典”以上接“帝曰钦哉”之下,而无此二十八字。然“慎徽五典”以下则固具於伏生之书,至齐姚方兴得古文《舜典》於大航头,始知有此二十八字。或者由此乃谓古文《舜典》一篇皆尽亡失,盖过论也。)孔氏书始出,皆用隶书,至唐天宝三载,诏卫包改古文从今文书,今之所传,乃唐天宝所定本也。(此古文指隶书,非科斗古文也。)
  孔壁之书,安国定其可知者,其文以隶书存古文,故谓之《古文尚书》。
  《隋经籍志书》之所兴,盖与文字俱起。孔子观书周室,得四代之典,删其善者,自虞至周为百篇。遭秦灭学,至汉,唯济南伏生口授二十八篇。又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伏生作《尚书传》,以授同郡张生,张生授千乘欧阳生,欧阳生授同郡儿宽,宽授欧阳生子,世世传之,至曾孙欧阳高,谓之《尚书》欧阳之学。又有夏侯都尉,受业於张生,以授族子始昌,始昌传族子胜,为大夏侯之学。胜传从子建,别为小夏侯之学。故有欧阳、大、小夏侯,三家并立。讫汉东京,相传不绝,而欧阳最盛。初,汉得孔子末孙惠所藏之书,字皆古文。其《泰誓》与河内女所献者不同。安国合伏生书成五十八篇,又为作传,巫蛊事起,不得奏上,私传其书於都尉朝,朝授胶东庸生,谓之《尚书古文》之学,而未得立。後汉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亦为之注。然其所传,惟二十九篇,又杂以今文,非孔旧本。自馀绝无师说。晋世秘府所存,有《古文尚书》经文,今无有传者。及永嘉之乱,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济南伏生之传,惟刘向父子所著《五行传》是其本法,而又多乖戾。至东晋,豫章内史梅赜,始得安国。

  △书祭氏传旁通六卷(影元钞本)

  题:“後学东汇泽陈师凯撰并序。”案:陈氏,即雲庄先生之子,《易》象、乐律皆有著述,见危太朴撰《雲庄墓志》。又《千顷堂书目》注云:浮梁人,至治辛酉为此书。凡传中所引名物度数,必详所出,有功《蔡传》甚大。此从元刊本传录。卷目後有墨记云“崇化余志安刻於勤有堂”。末又有“至正乙酉岁四月余氏勤有常印行”墨记。通志堂本即从此出。

●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卷三

  经部三

  ○诗类

  △毛诗二十卷(宋刊本)

  此南宋巾箱本,分卷与《唐石经》同。第一卷首行题:“《毛诗》卷第一。”次三行,题:“唐国子监博士兼太子中允赠齐州刺史吴县开国男陆德明《释文》附。”四行题:“《周南》、《关雎》、诂训传第一。”以下题“《毛诗国风》”,以下题“郑氏笺”。第二卷以後,无唐国子云云二行,馀悉同前。每半叶十行,行大字十七,小字廿二。《传》、《笺》下即接《释文》,不加识别。惟所音经注字,皆作阴文。於《释文》多所删改,与原书及注疏本不同。宋讳“匡”、“殷”、“桓”、“觏”、“慎”字有阙笔,而“敦”字不阙,孝宗以後刻本也。是本胜处,往往与《唐石经》及宋小字本、相台本合。今以木渎周氏刊本校之,其足以是正周本者,具著於篇。
  《樛木》《序》笺“后妃能和谐,众妾不嫉妒,其容貌恒以善言逮下而安之”。周本无此二十二字。
  《兔罝》《传》“椓、杙声也。”“杙”,周本作“弋”。
  《柏舟》《经》“寤擗有摽。”又《传》:“擗、拊心也。”周本皆作“辟”。案:作“擗”,与《玉篇手部》引《诗》同。
  《燕燕》《经》“上下其音。”又《笺》:“上下其音。”周本皆作“下上”。案《传》云:“飞而上曰上音,飞而下曰下音。”此本先上、後下,与《传》义合。又《正义》云:“故以上下其音,喻言语大小。”据此,则《正义》本亦作“上下”。今本俱作“下上”者,疑即开成所改也。《笺》“声有小大也。”与宋小字本、相台本并同。周本作“大小”。
  《终风》《经》“愿言则嚏。”与《唐石经》小字本、相台本同。周本“嚏”作“疐”。
  《击鼓》《序笺》“伐郑,在鲁隐四年。”与小字本同。周本“隐”下有“公”字。案:《正义》标起止云“至隐四年”,则无者是也。
  《匏有苦叶》《经》“济盈不濡轨。”又《传》“由辀以上为轨。”《笺》:“渡深水者必濡其轨。”周本“轨”皆作“■〈車几〉”。又“雝雝鸣雁”。周本“雁”作“雁”,《传》、《笺》同。
  《谷风》《笺》“母者喻禁新昬。”与相台本同。惟“昬”下无“也”字为异。周本“喻”作“谕”。又“君子亦但以我御穷苦之时。”周本“御”作“御”。案上文“亦以御冬”,笺云:“以御冬月乏无时也。”此郑以今字释古字之例。後人改《笺》从《经》,非是。
  《旄邱》《传》“如葛之蔓莚相连及也。”与《释文》合。小字本及《考文》所引古本亦同。周本“莚”作“延”。
  《简兮》《序》“卫之贤者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