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图记曰“王景陶父”,盖其字也。又曰“阳羡山城”,当为宜兴人。案:《唐律疏义释文》为元王元亮作,乃是汴人,殆非一人欤。此本刻书之年,距《自序》时甚近,是为此书第一刻本,而此又为初印致佳者。通志堂本宜即从之出。而覈《纂注》引用诸家姓氏中,“李氏”下脱去“杞”字,“谦斋”下衍一“子”字,马氏子严下“东阳”二字作“古洲建安”四字,陈氏大猷下“东斋”误“更斋”,沈氏贵瑶後增“余氏九成《书说》”、“程氏实之《答柴中行间》”,许氏月卿下增“太空”二字,齐氏梦龙後增“李氏次僧《洪范精义》、章氏约斋《禹贡告成书》、郑氏元珤《禹治水谱》、金氏履祥《尚书表注》、吴氏澂《尚书纂言》”,胡氏一桂後增“许氏谦《尚书丛说》”,程氏葆舒後增“陈氏师凯《蔡传旁通》”,金氏燧後增“余氏《钥历象管窥》、牟氏应龙《九经音考》、王氏道《书传音释》、邹氏季友《书传音释》”,後有“建安後学余安定编校”一行,亦与此本不同。考此书音释甚略,间或有音仅引《玉篇》、《广韵》。《凡例》所云“案诸家字书反切附注焉”者是也。而於牟氏应龙、王氏道、邹氏季友等书,均未一及。又《尧典》“以闰月定四时”,《纂注》引金氏说,不见於《表注》,盖金氏燧《闰讲星说》之文,是通志堂所据之本,後人已有窜入,非复延祐初刻矣。(卷中有“顾贞观印”、“侍御之章”、“高阳氏”、“槐荣堂”诸朱记。)

  △尚书通考十卷(元刊本)

  元黄镇成撰并序。又雷序机。每半叶十二行,行廿四字,字迹清整,摹雷序行书尤工,犹是天历旧刻也。通志堂本失去雷序,卷一“而明白坦”下脱去二叶。乾隆中建宁重刻,徐氏时作序云,选拔陈君尧俞得此原本於郡学,然其阙叶仍未之有,而此本独全。用并雷《序》附录於左,庶後有刻者,得据补以成完书焉。(每卷首尾有“晋府书画之印”、“敬德堂图书印”、“子子孙孙永宝用”、“朱国祚印”、“养拙齐(斋)”诸朱记。
  古者帝王垂衣而化,未尝不致意於宜民之事,故治历象、察玑衡、同律度,礼乐刑政之必修,风土贡赋之必定,读其书於千百载之下者,不先考乎此,其何以识帝王之治哉?昭武存斋黄氏所著《尚书通考》,於帝王传授则究其心法,於诸儒授受则究其家法,历象则考其辰次、中星、闰馀、岁差者焉,玑衡则考其北极出入、七政留行者焉,律度则考其絫尺候气、相生旋变者焉。类禋、服器、巡守、就宅,则於礼乐刑政有所考矣,畎浍邱甸,夫井田制则於风土贡赋有所考矣,若范畴、若圭表、若庙制、若爵土之类,莫不著之以图,辨之以说,上推四代,下及汉、晋、唐、宋,因革异同,如指之掌,使孔、蔡复生,不易其言也。惟经世之书,每详於制度,而治平之学,必先於格知,黄氏之考,岂非治平之要欤!昔人谓《书》以道政事,盖政发於心,而见之行事者也。考其事而得其心者有之矣,未有不考其事而能得其心者。君子於此,触类而长之,使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而帝王精一、执中之旨,在是矣。时天历丁亥冬十月建安雷机子枢父序。
  亮如彼,则《书》之所以艰深者非齐音使然,而世之所以疑生者,皆非其实也。
  文帝求治《尚书》,伏生老,不能行,使晁错往受之。其後有欧阳生、“大小夏侯”胜、建之徒皆学,伏生书写,以汉世文字,号《今文尚书》。
  孔安国古文尚书
  孔安国曰:鲁共王壞孔子宅,得壁中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科斗书废已久,时人无能知者。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为隶古,定增多伏生二十五篇,复出伏生所合之篇,并序,凡五十九篇,四十六卷。
  蔡氏曰:二十五篇者,谓《大禹谟》、《五子之歌》、《仲虺之诰》、《汤诰》、《伊训》、《太甲》三篇、《咸有一德》、《说命》三篇、《泰誓》三篇、《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冏命》,凡二十五篇,复出者,《舜典》、《益稷》、《盘庚》三篇、《康王之诰》凡五(六)篇,又百篇之序自为一篇,通伏生二十八篇,共五十九篇,即今所行五十八篇而以序冠篇首者也。
  四十六卷者,孔《疏》以为同序者同卷,异序者异卷。《太甲》、《盘庚》、《说命》、《泰誓》皆三篇,共序凡四卷;《大禹》、《皋陶谟》、《益稷》、《康诰》、《酒诰》、《梓材》亦各三篇,共序凡二卷;外四十篇,篇各有序,凡四十卷。又错乱摩灭不可复知者,凡四十二篇,今亡。
  林少颖曰,孔《传》既成,遭巫蛊不出。汉儒闻孔氏之书有五十八篇,遂以张霸之徒造伪书二十四篇,为《古文尚书》。两汉儒者所传,大抵皆霸伪本也。故杜预注《左氏》、韦昭注《国语》、赵岐注《孟子》,皆指为逸书,其实未尝逸也。刘歆当西汉之末,欲立古文学官,移书责诸博士甚力。然歆之见皆伪本,亦非真古文《书》也,以至贾、马、郑、服之辈,亦皆不见古文《书》,至晋而後其书渐出。及开皇三年,求遗书,得《舜典》,然後